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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發實物

發布時間: 2021-03-20 06:53:57

❶ 公司給員工發年終獎,是發現金好還是發實物比較好,關於禮品卡易於讓人接受嗎

對於員工來說,最好還是發現金。

❷ 企業發放實物福利年終獎如何繳稅

年終歲末,正值企業盤點一年收獲之際,同時也是企業主兌現年終獎、向職工派發紅包之時。為了節約資金或者消化庫存,很多企業往往將庫存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在此,需要提醒企業財務人員,企業給職工發放實物福利也需繳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憑證上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由此可見,企業在年底向職工發放實物福利,應作為個人收入的一部分,並入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實物所得,應在取得實物的當月,按照有關憑證上註明或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價格並入其工資、薪金所得計稅。對於企業以職工名義購買住房、汽車等貴重消費品,所購房屋產權證和車輛發票均填寫職工姓名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08]83號)規定,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繳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發生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繳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企業年底發放的實物福利,應視同銷售確認應稅收入,結轉銷售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此外要指出的是,實物福利作為職工福利費,企業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注意,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准確核算。沒有單獨設置賬冊准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超過扣除比例或逾期未改正的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補繳企業所得稅。

❸ 單位必須發放年終獎嗎能用實物抵發嗎

1,目前沒有強制要求企業單位必須發放年終獎的法律依據。
2,如企業內部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允許以實物代以發放年終獎金的,則可依制度執行。
3,無論以什麼形式發放年終獎的,企業均應依法代扣繳個人所得稅。
4,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核實,依法操作。

❹ 企業年底以實物形式發放給職工的獎金需要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你要代交的

不過要是少的話你可以就那麼擺著吧
因為 你帳上要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稅務要是查的時候
會更使勁的查你

所以留點小事讓他們弄去不 哈哈

❺ 企業發放實物福利年終獎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歲末,正值企業盤點一年收獲之際,同時也是企業主兌現年終獎、向職工派發紅包之時。為了節約資金或者消化庫存,很多企業往往將庫存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在此,需要提醒企業財務人員,企業給職工發放實物福利也需繳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定,個人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 當按照取得憑證上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應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 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由此可見,企業在年底向職工發放實物福利,應作為個人收入的一部分,並入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實物所得,應在取得實物的當月,按照有關憑證上註明或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價格並入其工資、薪金所得計稅。對於企業以職工名義購買住房、汽車等貴 重消費品,所購房屋產權證和車輛發票均填寫職工姓名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 [2008]83號)規定,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繳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發生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發放實物福利應繳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 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企業年底發 放的實物福利,應視同銷售確認應稅收入,結轉銷售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此外要指出的是,實物福利作為職工福利費, 企業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注意,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 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准確核算。沒有 單獨設置賬冊准確核算的,稅務機關應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可對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進行合理的核定。超過扣除比例或 逾期未改正的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補繳企業所得稅。

❻ 年終獎發錢還是發獎品好

站在員工的角度來說,肯定是發錢來得好。上班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賺錢,發什麼實物都沒有錢來得實在。有了錢之後想要什麼都可以自己買。但是如果發獎品,那些獎品有的自己不見得用得上。

想要轉變成錢的話,還得拿到二手市場上去賣。這樣一轉手就只能夠打個折扣了,無形之中又少了一點錢。而且,在多數員工的心理都有一種心態:實力雄厚的企業年終獎都是直接發錢的!

同樣的錢可以買很多的獎品,買來的這些獎品還可以開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在無形之中又幫公司節省了一筆開銷。所以,有一些老闆更加樂意給員工發獎品。

❼ 年終獎是發在工資卡上嗎

這個一般很多的公司年終獎是直接發到工資卡上的,嗯,除非說這個獎金非常多,要單獨的以現金的形式

❽ 公司給員工發年終獎,是發現金好還是發實物

按商務慣例,公司大都是發放現金的。
對員工而言,直接發放現金是最好的福利形式。

❾ 年終獎的計算和發放應該按照什麼標准

年終獎的計算
發放年終獎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自主行為,目前的法律、法規並無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規定。
故一般來說,年終獎的計算應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約定或規章制度發放。
當然,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均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發,也可以根據本年度的綜合經營狀況以及勞動者個人年度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
休法定假應照發年終獎
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均屬於法定假。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護法》、《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的規定,勞動者在休法定假期間應視為正常出勤並支付報酬,用人單位自然也就必須全額支付「年終獎」,而不得扣除。
提前離職該拿年終獎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確定的年終獎數額,那麼離職勞動者也應得到相應的年終獎。如果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都未規定年終獎,但事實上已發年終獎,用人單位也必須向離職勞動者發放,從司法實踐上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同樣會支持此類離職勞動者按照在崗時間,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未滿一年也有年終獎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年終獎或是用人單位已制定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辦法,且新進入、未滿一年的勞動者確已付出相應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按約定或比例向其發放年終獎。
年終獎不能拖欠
就性質而言,年終獎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因為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第七條也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一)生產獎;(二)節約獎;(三)勞動競賽獎;(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五)其他獎金。」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二條則進一步指出:「關於獎金的范圍……(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故推遲年終獎的發放,無異於欠薪。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已明確規定,工資應當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年終獎不得以實物折抵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