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使用性質分類
土地的性質按照分類標准不同,可以分成不同的性質,具體分類如下:
1、按土地用途分類劃分為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各類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2、按取得方式劃分為劃撥和出讓。
3、按所有權劃分為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
(1)土地實物類別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性質的意義在於:
1、在城市規劃中,通過對每個地塊的用途進行設定,實現土地的有效使用
2、在具體建設中,通過對每個地塊用途的判斷,確定建設單位是否有效執行了城市規劃
這種土地的用途在你申請用地的時候就會規定,你必須符合城市規劃中的土地用途的規定,你才能得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你的建設工程才能開工建設。
如果你報建的時候是酒店,但實際用途是公寓,那麼,你就是不按規劃設計來進行建設,屬於違法行為。按規定是需要責令停止建設,整改,相關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會面臨吊銷資格證書和罰款的處罰。
『貳』 土地類型有哪幾種
看分類的標準是什麼,農用地:就可以分為耕地、林地、園地、牧草用地、其他農用地幾類:建設用地可以更細地劃分為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公用設施用地、公用建築用地、住宅用地、水利建設用地等等。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類。我國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種分類:
(1)按土地的自然屬性分類,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進行分類;
(2)按土地的經濟屬性分類,如按土地的生產水平、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進行分類;
(3)按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以 及其他因素進行的綜合分類,如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叄』 土地分哪幾大類
土地分類是根據土地的性狀、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異性,按照一定的規律,將土地歸並成若干個不同的類別。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類。我國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種分類:
(1)按土地的自然屬性分類,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進行分類;
(2)按土地的經濟屬性分類,如按土地的生產水平、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進行分類;
(3)按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以 及其他因素進行的綜合分類,如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同時借鑒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國家新頒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學地將我國土地分為三大類,即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義:"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種分類的基礎上,我國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將土地作了更進一步的分類,其方法是按照《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技術規程》中使用的土地利用現狀體系,根據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復蓋特徵等因素,將我國土地分為了8大類、46小類。
8大類土地是: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1)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新開荒地、休閑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 耕種三年以上的灘地和海塗,耕地中包括南方寬小於1.0米,北方寬小於2.0米的溝、渠、路和田埂。
耕地中又分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澆地、旱地和菜地5個二級地類。
(2)園地是指種植以採集果、葉、 根莖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復蓋度大於50%,或每畝株數大於合理株樹大於合理株樹70%的土地,包括果實苗圃等用地。
(3)林地是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沿海紅樹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綠化用地,以及鐵路、公路、河流溝渠的護路、護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跡地和苗圃6個二級地類。
(4)牧草地是指生長草木植物為主,用於蓄牧業的土地。草本植被復蓋度一般在15%以上、乾旱地區在5%以上 ,樹木郁閉度在10%以下,用於牧業的均劃為牧草地,包括以牧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牧草地又分出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3個二級地類。
(5)居民點及工礦用地是指城鄉居民點、獨立居民點以及居民點以外的工礦、國防、名勝古跡等企事業單位用地(包括內部交通、綠化用地)。
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中又分出城鎮居民點、農村居民點、獨立工礦用地、鹽田和特殊用地5個二級地類 。
(6)交通用地是指居民點以外的各種道路(包括護路林)及其附屬設施和民用機場用地。
交通用地中又分出鐵路、公路、農村道路、民用機場、 港口碼頭5個二級地類 。
(7)水域是指陸地水域和水利設施用地, 不包括泄洪區和墾植3年以上的灘地、海塗中的耕地、林地、居民點、道路等。
水域用地中又分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庫水面、坑塘水面、葦地、灘塗、溝渠、水工建築物、冰川及永久積雪9個二級地類。
(8)未利用土地是指還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難利用的土地。
未利用土地中又分出荒草地、鹽鹼地、沼澤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礫地、田坎和其他8個二級地類。
『肆』 土地的性質有幾種
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4)土地實物類別擴展閱讀: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
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廣泛,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伍』 土地性質分為哪幾類
一、土地性質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類。其中:
1、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2、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包括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性用地,比如農村的廣場等);
3、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如下: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5)土地實物類別擴展閱讀
土地的其他分類標准:
1、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GB50137-2011),城鄉用地分為2大類、9中類、14小類,而常用的用地性質實際上是指其中一小類——H11城市建設用地的性質分類。
2、城市建設用地分為9大類: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行政辦公用地C、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3、用地性質一般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各類用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陸』 實物的三級分類
實物資產三級管理與職責分工
公司實物資產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
4.1 一級資產管理部門。
一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公司所有實物資產的綜合管理。
4.1.1 財務部:負責實物資產管理制度的制定,指導、檢查各資產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實物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公司實物資產的資金形態管理,建立固定資產總賬及明細賬;組織本公司實物資產的全面清查工作,資產報表的審核匯總。
4.2 二級資產管理部門
二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公司的實物資產實行專業歸口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歸口管理的各類實物資產增減變動情況的登統、報表匯總和歸口管理的各類實物資產的管理考核,組織公司專項實物資產的清查等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4.2.1 技術質量部:負責管道及調壓設施、儲氣設施、生產經營用設備、器具、工具等實物資產的歸口管理。
4.2.2 閑置資產辦公室:負責土地、房屋(包括辦公樓、車間、廠房、庫房、住宅樓等)、建築物不動產、除計算機類(包括輔助設備)設備外的各種非生產經營用設備、器具、工具、備品等實物資產的歸口管理。
4.2.3 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計算機類及各種輔助設備等辦公電子設備的歸口管理。
4.2.4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公司運輸設備的歸口管理。
4.3 三級資產管理單位(部門)。
三級資產管理單位(部門)為資產的實際使用單位(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部門)各項實物資產的使用、保管、維護、登記、報表、報告工作。
4.4 原則上,各專業類資產由其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采購、建造;也可適當授權其他部門進行購建活動。
『柒』 土地類型有哪幾種
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
一種是國有入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性質分五類:
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廣泛,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