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應在哪
一、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
二、說明《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第四章外幣報表的折算第十二條規定如下: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
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二)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
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按照上述(一)、(二)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
目下單獨列示。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B. 《企業會計准則第19 號——外幣折算》 請教!
新實施的會計准則來與已廢止源的會計制度的說法是相同的,可以二選一.但是一旦確定下來,是不允許隨意變更的,通常來講,一年內禁止變更.這其實就是為了消除匯率波動的人為選擇來操控利潤.
提醒你注意,你提到的企業會計制度雖然沒有廢止,但是財政部已經明確要全面過渡到新會計准則(CAS2006)的實施中,所以不應在對會計制度進行研究.
C. 關於企業外幣折算的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第三章 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第九條 企業對於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
第十條 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第十一條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一)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二)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仍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不改變其記賬本位幣金額。
貨幣性項目,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或者償付的負債。
非貨幣性項目,是指貨幣性項目以外的項目。
(3)企業會計准則匯率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第四章 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
第十二條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二)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按照上述(一)、(二)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企業對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折算:
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變動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在境外經營不再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時,應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價格水平重述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
第十四條 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 權益項目下列示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第十五條 企業選定的記賬本位幣不是人民幣的,應當按照本准則第十二條規定將其財務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D. 根據我國會計准則的規定,企業實際收到的外幣投資額在結算為記賬本位幣時,所選用的匯率是什麼
企業收到外幣投資額應將出資人投入的外幣的資本摺合成為記賬本位幣記賬確認實收資本賬戶的金額。在摺合時,【應當按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
《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規定,不得採用合同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進行核算。因此,外幣投入資本和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E.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下列外幣財務報表項目中可以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的
資產和負債類科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所有者權益類的科目除了未分配利潤,其他的採用發生時的匯率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