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交易所有哪些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中國內地只有兩個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
設立證券交易所,由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審核,報國務院批准。在實踐中,申請設立證券交易所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提交下列文件:申請書;章程和主要業務規則草案;擬加入委員會名單;理事會候選人名單及簡歷;場地、設備及資金情況說明;擬任用管理人員的情況說明;等等。其中,證券交易所章程的事項主要有:設立目的;名稱;主要辦公及交易場所和設施所在地,職能范圍;會員資格和加入、退出程序;會員的權力和義務;對會員的紀律處分;組織機構及其職權;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任免及其職責;資本和財務事項;解散的條件和程序;等等。如果證券交易所出現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由會員決議解散的,經國務院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批准解散。如果證券交易所有嚴重違法行為,則由國務院管理委員會作出解散決定,報國務院批准解散。
㈡ 可以在證券交易所買賣的基金有哪些
1、所有的基金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購買,只是有市場的分類。
2、在證券交易所里買賣的基金有兩種交易方式:一種是二級市場交易,一種是一級市場交易。
二級市場交易就是那種顯示在大盤上即時成交和股票那樣的那種。而一級市場交易不是即時交易成功的,要申購,過2~3天才能確認成功的。二級市場交易的是所有的「封閉式基金」和ETF基金,ETF基金就是那種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也可以在一級市場交易的基金,是一個特別的品種。而在一級市場交易的是全部是「開放式基金」,也就是在銀行也可以購買的那種。也不是每一個證券交易所有所有的「開放式基金」買賣,還要看那個基金公司有沒有和這個證券交易所簽約。
㈢ 股票可以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有哪些
你好
公司上市就是指是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
股份公司不一定就是上市公司!!
公司要申請上市,都要是股份公司才行!!
㈣ 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可以交易的品種有哪些
目前交易證券品種有四大類:
1、債券類有國債、地方債和企業債;
2、股票有A股和B股;
3、基金有封閉式基金和上市型開放式基金;
4、還有就是權證。
㈤ 我國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有哪些
國內只有2個交易市場,一個是上海交易所,另一個深圳交易所。
一般6打頭的股票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
0打頭的股票是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
3打頭的創業板股票也是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㈥ 我國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有哪些
下一個炒股軟體的客戶端,裡面一大堆
要說可以上市交易的,有公司股票、債券、現貨黃金等等淡淡的
㈦ 證券交易的種類包括哪些證券交易的場所證券交易的程序
什麼是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二級市場(security 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中國有深證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的種類劃分: 1、場內交易市場 場內交易市場'指由證券交易所組織的集中交易市場,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活動時間,在多數國家它還是全國唯一的證券交易場所,因此是全國最重要、最集中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令規定的證券上市買賣,投資者則通過證券商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買賣。 證券交易所不僅是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而且為投資者提供多種服務,交易所隨時向投資者提供關於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情況,如成交價格和數量等;提供發行證券企業公布的財務情況,供投資者參考。交易所制定各種規則,對參加交易的經紀人和自營商進行嚴格管理,對證券交易活動進行監督,防止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欺詐客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交易所還要不斷完善各種制度和設施,以保證正常交易活動持續、高效地進行。 2、場外交易市場 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或店頭交易市場,指在交易所外由證券買賣雙方當面議價成交的市場,它沒有固定的場所,其交易主要利用電話進行,交易的證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為主,在某些情況下也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進行場外交易。場外交易市場中的證券商兼具證券自營商和代理商的雙重身份。作為自營商,他可以把自己持有的證券賣給顧客或者買進顧客的證券,賺取買賣價差;作為代理商,又可以客戶代理人的身份向別的自營商買進賣出證券。近年來,國外一些場外交易市場發生很大變化,它們大量採用先進的電子化交易技術,使市場覆蓋面更加廣闊,市場效率有很大提高。這方面,以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為典型代表。 證券交易所的起源: 最早的是1613年成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中國最早的是1905年設立的「上海眾業公所」。建國後,一度取消證券交易。1990年至1991年,上海和深圳相繼設立證券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並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後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後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並存的所謂「四會時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並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並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並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2000年3月6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成立,全資擁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屬公司。 證券交易所的特徵: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證券交易所的種類 : 證券交易所分為公司制和會員制兩種。這兩種證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團體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營制證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資經營的(稱為民營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是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私合營的證券交易所)。 1.公司制證券交易所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人員,以便利證券商的交易與交割的證券交易所。從股票交易實踐可以看出,這種證券交易所要收取發行公司的上市費與證券成交的傭金,其主要收入來自買賣成交額的一定比例。而且,經營這種交易所的人員不能參與證券買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中,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務。董事的職責是:核定重要章程及業務、財務方針;擬定預算決算及盈餘分配計劃;核定投資;核定參加股票交易的證券商名單;核定證券商應繳納營業保證金、買賣經手費及其他款項的數額;核議上市股票的登記、變更、撤消、停業及上市費的徵收;審定向股東大會提出的議案及報告;決定經理人員和評價委員會成員的選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項目。監事的職責包括審查年度決算報告及監察業務,檢查一切賬目等。 2.會員制證券交易所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會員自治自律、互相約束,參與經營的會員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買賣與交割的交易所。這種交易所的傭金和上市費用較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但是,由於經營交易所的會員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參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難免出現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時,因為參與交易的買賣方只限於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新會員的加入一般要經過原會員的一致同意,這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壟斷,不利於提供服務質量和降低收費標准。 在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中,理事會的職責主要有:決定政策,並由總經理負責編制預算,送請成員大會審定;維持會員紀律,對違反規章的會員給予罰款,停止營業與除名處分;批准新會員進入;核定新股票上市;決定如何將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廳專櫃;等等。 證券交易所對股票交易活動的監管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證券交易所應當即時公布行情,並按日製作股票行情表,記載並以適當方式公布下列事項:上市股票的名稱;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成交量、值的分計及合計;股票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等等。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3)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公司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4)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以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5)證券交易所應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以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6)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股票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上市協議的規定,或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對上市股票作出暫停、恢復或者取消其交易的決定。 (7)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的檔案資料,並對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股票的情況進行統計,並監督其變動情況。 (8)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依照章程、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繳納席位費、手續費等費用,並繳存交易保證金。 (9)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季度、中期及年度報告,並主動報告有關情況;證券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關報表、帳冊、交易記錄及其他文件。 希望本人提供的資料能解答你疑問,祝你投資愉快!
㈧ 證券交易所有哪些交易種類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專為屬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1、證券經紀商。即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2、證券自營商。即綜合型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許可權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3、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 3 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㈨ 列出深圳證券交易所能夠交易的證券有哪些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來,國源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股票交易其費用大致為:交易傭金、印花稅、過戶費。
交易傭金:不高於成交額的3‰(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也不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等,最低收費5元
印花稅:成交額的1‰
過戶費:滬市:成交股數的1‰,最低收費1元;(深市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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