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的贏利模式
在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商有如下四類共計9種贏利模式:
一、把握商品價格變化趨勢,買進或賣出交易所電子合約獲利
交易商可以憑借自己對交易所上市交易商品價格變化趨勢的准確把握,先訂立現貨電子合約,待將來商品價格上漲或者下跌後,再通過轉讓電子合約的手段獲取利潤。
1、判斷商品價格下跌(賣出)
某交易商判斷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種商品價格未來將會下跌,先以目前處於相對高位的價格在交易所賣出該商品的電子合約,過一段時間等該商品價格下跌後,該交易商以相對低位的價格再買進相同數量的該商品電子合約對沖先前賣出的電子合約,獲取商品價格變化帶來的利潤。
2、判斷價格上漲(買進)
某交易商判斷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種商品價格未來將會上漲,先以目前處於相對低位的價格在交易所買進該商品的電子合約,過一段時間等該商品價格上漲後,該交易商以相對高位的價格再賣出相同數量的該商品電子合約對沖先前買進的電子合約,獲取商品價格變化帶來的利潤。
二、通過套期保值操作,鎖定預期利潤
商品價格的波動,會給商品的供給方或需求方帶來經營上的不確定性,影響現貨生產企業或貿易商的經營利潤。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商可通過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的套期保值操作,規避商品價格波動帶來的經營上的不確定性,獲取正常的商業利潤。
3、買入套期保值操作
商品價格處於上漲趨勢,加工企業飽受原材料價格上漲之苦,常會出現已簽訂合同的成品銷售價格和日後原材料采購價出現倒掛現象,並帶來經營虧損,此時,該企業可在渤海商品交易所進行買入套期保值操作。比如,某生產企業簽訂銷售合同後,在渤海商品交易所買入商品的電子合約,鎖定原材料的成本,當今後商品價格上漲時,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申請實物交割,或通過轉讓電子合約進行套期保值操作,從其他現貨商處采購現貨,采購成本仍然固定在原先的水平上,獲得預期的利潤。
4、賣出套期保值操作
商品價格處於下跌趨勢,商品供應方飽受產品銷售價格下跌之苦,常會出現已簽訂合同的采購原材料和日後市場銷售價格出現倒掛現象,並帶來經營虧損,此時,該企業可在渤海商品交易所進行賣出套期保值操作。比如,某商品貿易商簽訂從國外進口原材料合約後,在渤海商品交易所賣出商品的電子合約,鎖定商品的銷售價格,當今後商品價格下跌時,再通過渤海商品交易所申請實物交割,或通過轉讓電子合約,將商品賣給其他需求者,銷售價格仍然固定在原先的水平上,獲得預期的利潤。
三、通過套利操作,在低風險的情況下獲取穩定利潤
大宗商品在不同品種、不同的市場間會保持合理價差(考慮運費、保險費、倉儲費、資金利息、風險狀況、流動性等),當商品價格偏離正常水平時,交易商可通過買低賣高,在鎖定風險的情況下,獲取穩定的利潤。
5、跨國內市場套利
同一商品在國內不同的市場中上市,一般情況下不同市場中商品的價格基本保持一致或存在合理的價差,當同一商品在不同市場中價格差偏離正常水平時,交易商可以在兩個市場中同時分別買進和賣出,一段時間後,當價差縮小,該交易商再在兩個市場中分別進行賣出和買進的反向操作,實現套利的目的。
6、跨國際市場套利
由於匯率、時間差以及不同市場的現貨短期供求關系發生扭曲,當同一商品在國際不同市場中價格差偏離正常水平時,交易商也可以通過交易實現市場套利。
7、跨品種套利
由於用途相似或可替代性,有些商品之間關聯性比較大,其相互之間的價格走勢有一定的關聯,相互間的市場價格應保持合理的價差。當相互關聯的兩種商品在渤海商品交易所的價格差偏離正常水平時,交易商可以在交易所市場中同時分別買進和賣出該兩種商品,一段時間後,當價差縮小,該交易商再分別進行賣出和買進的反向操作,實現套利的目的。
四、通過實物交割申報獲利
交易商可以靈活運用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每日實物交割申報制度,獲得合理的延期補償費。
8、商品生產企業通過實物交割申報獲取合理的延期補償費
商品生產企業進行實物交割申報,當其賣出訂貨量不能完全獲得交割履行時,可以獲得延期補償費。
9、商品需求企業通過實物交割申報獲取合理的延期補償費
商品需求企業進行實物交割申報,當其買入訂貨量不能完全獲得交割履行時,可以獲得延期補償費。
2.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的入市流程
1. 交易商至結算銀行開立賬戶(辦理一張借記卡)
2. 簽署入市協議及資金三方匯劃協議
3. 授權服務機構(比如:浙商之家)錄入交易商資料、分配交易賬號
4. 交易所審核交易商資料,開通其交易賬號
5. 交易商攜已簽署的協議至結算銀行,完成賬號綁定
3. 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種中說的手續費幾個點是什麼意思能舉個例子么
比如說電解鎳,交易服務費標准時0.1%,現在電解鎳的價格是133元,你要交的一手手續費是133乘以10乘以0.1%等於1.33元,
4. 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品種有哪些,是做什麼的
主要有PTA與聚酯切片,電解鎳等16個品種
渤海商品交易所具有以下十大優勢:
一、政府創建政府監管,交易合法有保障;
二、連續現貨交易,自由買賣;
三、T+0交易方式,每日交割勝期貨;
四、20%保證金制度,投資回報效率高;
五、雙向交易方式,漲跌都可盈利;
六、大宗商品貼近生活,價格透明;
七、銀行監管資金安全;資金出入安全便捷;
八、1200家服務機構,交易客戶群龐大;
九、24小時全球電子交易, 夜盤交易接軌國際,時間靈活適合各類人群;
十、操作簡單,即學即會;
5. 大米在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可行性報告
渤商所興化大米現貨貿易及產品規則解讀
1. 興化大米的產品概述
大米種類:秈米,粳米,糯米;
興化大米:「稻穀金黃,腹白小,硬質粒多,米粒飽滿,晶瑩透剔,柔軟細潤,濃香持久,口感特佳」;
興化大米區域特有性: 優越的生態環境,肥沃的土壤,獨有的水文條件,稻漁共作;
營養成分米以「硒」為貴。興化大米,富含微量元素硒。在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實行標准化管理,無公害生產,保持了產品的天然本色。蒸煮過程香飄四溢,熟飯質地松軟可口,非常有益人體健康。
2、栽培管理
栽培管理
興化大米參現貨市場介紹
興化大米市場產業鏈構成
興化大米市場 產業鏈構成
世界大米生產情況
世界大米生產情況
全世界大米的生產國主要有:越南、泰國、日本、印度、美國。
2007-2014年國內外大米供需情況
由該統計表可看出,近年來大米的消費量逐年遞增。
國內主要大米品種價格波動走勢
國內主要大米品種價格波動走勢
大米近年整體價格波動規律
大米近年整體價格波動
影響大米價格走勢的因素
市場供需量與供需關系、國家政策影響、稻米種植成本、其他市場相關因素。
興化大米現貨規則要點與解讀
合約條款(一)
交易品種 興化大米
交易單位 50公斤
報價單位 元/50公斤
最小變價單位 0.10元/50公斤
交易時間(北京時間) 夜市19:00~3:00,早市9:00~11:30,午市13:30~16:00
交收申報時間(北京時間) 每交收日9:00~11:30,13:30~16:00
合約條款(二)
交易品種 興化大米
交收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收廠庫
最小交收單位 50公斤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續費 0.20元/50公斤
交收手續費 0.20元/50公斤
訂貨保證金 電子交易合同總貨款的20%
延期交收補償金費率 0.08%
商品代碼 C10007
上市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除生產企業外的每個交易商,該品種的單邊訂貨限額為5000噸。
興化大米電子《廠庫存貨憑證》有效期為6個月,有效期滿自動注銷;生產日期超過一年的興化大米不得生成新的電子《廠庫存貨憑證》。
興化大米統一包裝為50公斤(凈重)袋裝。
興化大米出庫重量溢短范圍為±0.5%。
6. 閻東升成立渤海商品交易所前是做什麼的
92年上海交通大學求學
97年上海交通大學工學博士
98年選派香港美聯證券工作學習
2005-2008在上海石油交易所擔任副總,總經理,董事
09年上天津籌建渤商所
7. 渤海商品交易所怎樣入市交易
1)辦理一張銀行卡(合作銀行有工商、農行、交行、建行、招商、興業、浦發)
2)填寫內入市協議容(附上身份證和銀行卡復印件),獲得交易賬戶
註:異地客戶在網上完整填寫入市申請表,獲取交易賬號
3)去當地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協議(工行、建行、招商網銀客戶可在網銀辦理此項)
4) 全國各地都可開戶,我們將入市協議快遞給您,後拿著協議到銀行窗口辦理即可。
8. 渤海商品交易所剛創辦時一個席位多少錢
會員機構的授權席位剛開始1200萬,現在普遍都在500萬以上,現在總共才只有200多家會員機構,其他都是掛牌在授權會員機構底下的營業部。如果是品種上市掛牌的話依品種特性,一般是1000萬一個品種,直購網掛牌是100萬,其他你還可以參考
渤商所商品掛牌時間表
http://www.borle.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0&fromuid=1335
9. 渤海商品交易所是由政府發起、成立並直接監管的商品交易所。
應該是天津市政府發起的
10.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成立背景
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是黨中央、國務院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國務院關於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國發〔2006〕20號)明確了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務,批准天津濱海新區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國務院批復的《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中明確要求天津「加快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北方對外開放門戶的作用,按照把天津建成北方國際貿易中心的要求,加快石油化工、煤炭、鋼材、棉花、糧食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建設,進行商品遠期合約交易業務的探索。」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加快天津現代服務業發展,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天津市人民政府發起並批准設立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津政辦函【2009】6號)。為確保交易所的健康、規范發展和市場功能的發揮,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並發布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津政發[2009]32號),並成立了由分管市領導擔任主任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交易所、交易商以及交易所內的商品交易活動進行規范、監督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