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外匯業務的主要風險點
外匯業務在為商業銀行帶來了豐厚利潤的同時,卻又使商業銀行面臨巨大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
1、國際結算風險,主要指開立信用證風險、修改信用證風險、拒付風險、欺詐風險、政策風險等;
2、外匯交易風險,主要是匯率波動使商業銀行在持有或運用外匯資產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
3、外匯融資風險,主要有打包貸款風險、出口押匯風險、外匯貸款風險等;
4、外匯業務管理風險。 由於外匯業務涉及跨國交易,並且以外幣計價,這就使得外匯風險更加復雜、更加隱蔽。
B. 什麼是外匯風險外匯風險有哪三種類型
外匯市場的投資投機者,經常說外匯市場如何如何賺錢。但我們換一個角度看,則把全球匯市的波動起伏視為風險,不論是參加外匯交易的個人還是銀行、企業,只要有外匯,就有外匯風險。一般地說,人們將「因匯率變動而蒙受的損失以及將喪失所期待的利益的可能性」稱為外匯風險。通常還將承受外匯風險的外幣金額稱為「受險部分」。
自1973年實行浮動匯率制以來,貨幣匯率波動頻繁,不僅幅度大,而且各種主要貨幣之間經常出現強弱、地位互相轉換的局面。我國在改革開放前,由於一直實行嚴格的外匯管理,匯率調節機制僵化,且多數涉外企業沒有真正成為自負盈虧的主體,所以外匯風險主要由國家來承擔。隨著我國外匯體制改革的推進,我國進入WTO的日益臨近,銀行、企業已經不能依賴政府的庇護,因此,如何防範外匯風險就成為銀行、企業、個人的燃眉之急。
外匯風險的表現之一是:外匯交易風險。由於進行本國貨幣與外幣的交換才產生外匯風險。以外匯買賣為業務的外匯銀行負擔的風險主要是外匯風險。銀行以外的企業在以外幣進行貸款或借款以及伴隨外幣貸款、借款而進行外匯交易時,也要發生同樣的風險。個人買賣外匯同樣也存在風險。
外匯風險的表現之二是:為了將來進行外匯交易而將本國貨幣與外幣進行兌換,由於將來進行交易時所適用的匯率沒有確定,因而存在風險。這是一般企業以外幣計價進行貿易交易及非貿易交易時產生的風險,因此也稱為「交易結算風險」。
外匯風險的表現之三是:企業進行會計處理和進行外幣債權、債務決算等時候如何以本國貨幣進行評價的問題。比如在辦理決算時,評價債權、債務,因所適用的匯率不同,就會產生賬面上損益的差異,因此也稱為「評價風險」或「外匯折算風險」。
外匯風險表現之四是:經濟風險——指企業或個人的未來預期收益因匯率變化而可能受到損失的風險。
外匯風險的表現之五是:國家風險——即政治風險。它是指企業或個人的外匯交易因國家強制力而終止所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來源:fx678
C. 外匯銀行在經營外匯業務時存在哪些外匯風險
外匯業務在為商業銀行帶來了豐厚利潤的同時,卻又使商業銀行回面臨巨大的風險答。這些風險包括:1、國際結算風險,主要指開立信用證風險、修改信用證風險、拒付風險、欺詐風險、政策風險等;2、外匯交易風險,主要是匯率波動使商業銀行在持有或運用外匯資產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3、外匯融資風險,主要有打包貸款風險、出口押匯風險、外匯貸款風險等;4、外匯業務管理風險。 由於外匯業務涉及跨國交易,並且以外幣計價,這就使得外匯風險更加復雜、更加隱蔽。
D. 什麼是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是借取外債最後必須用當地貨幣兌換成外幣或用產品出口所得到的外回匯來償還。對中國的借款人答來說前者是用人民幣兌換成外匯額度,因此他們所承擔的匯率風險有兩方面,一是人民幣貶值的風險,例如,1985年5月15日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100美元=283元人民幣.這時借款人如承擔1億美元的額度債務,他可以用2.83億人民幣來抵償這筆債務,可是到1987年5月15日,他就需要用3.72億人民幣才能抵償1億美元債務。二是不同外幣之間匯率變化的風險。自1973年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崩潰以後,資本主義各國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從而帶來了匯率風險。當借款人將來能用來作為償還的貨幣不是借入的貨幣,例如,借入的是日元,償還時用美元時,則由於日元對美元在借入時和償還時的匯率發生變化,如日元比借入時升值,借款人就要承受一定的匯率風險。[1]
E. 如何選擇外幣借款,降低外匯風險
在對外出口交易中,盡可能採用本幣作為計價貨幣;在必須使用外幣交易的條件下,要選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如歐元、英鎊等;在自由兌換貨幣中,應避「軟」就「硬」,選擇硬貨幣。
隨著我國貨幣與單一美元脫鉤,實行與一籃子貨幣掛鉤的浮動匯率制度,選擇非美元貨幣計價,這本身就是規避匯率風險的一種辦法。價格談判能力較強的企業,可以通過與貿易夥伴的協商方式,選擇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由此鎖定成本。但有些出口商品由於國際競爭激烈,企業不可能在貿易談判中取得主導地位,從優選擇記價貨幣。如雙方對計價貨幣不能達成一致,則可考慮雙方提出的計價貨幣在貨物總值中各佔一半,使得利益風險雙方共擔。
(二)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條款及匯率風險分攤條款
簽訂合同時,增加保值條款,把匯率定下來,以後無論匯率發生什麼變化,仍按合同規定的匯率付款。外匯風險分攤的方式就是在主約上附一個價格調整條款,允許匯率在某一上下的區域內調整,若真正的匯率波動超過此上下限,則超過部分所引起的差額由買賣雙力平均分擔。
為規避人民幣升值風險,企業在簽訂出口合同時,應在合同中設立相應條款來規避這一風險,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價格條款上增加匯率變動損失分擔的約定。金額較大的貿易訂單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設立相應條款,協議當人民幣升值或貶值時,相應地提高或降低出口價格。
(三)採取提前付款或延遲收款策略
企業若有以外幣計價的應付帳款或借款,如果這貨幣是強勢貨幣,即該外幣預期會升值,則公司可採取提前付款策略減少或避免外匯損失;若該外幣是弱勢貨幣,情況則反之。
外貿企業提前償付債務。比如,一個外貿企業在6個月後將償付進口貨款100萬美元,同時該企預計在3個月後將收到一筆出口貨款100萬美元,由於6個月後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水平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為了規避匯率風險,該外貿企業可以在3個月後用收到的100萬美元貨款提前償付債務。
外貿企業推遲收取貨款。比如,一個外貿企業預計3個月後將收到100萬美元的進口貨款,而6個月後將支付100萬美元的出口貨款,該企業可以在6個月後收取出口貨款以抵償進口貨款,這樣企業在3個月後和6個月後的凈現金流量都為零,自然就不會因為匯率的不確定性而遭受經濟損失。
(四)遠期結匯鎖定匯率
遠期結匯業務是指外匯指定銀行與客戶協商簽訂遠期結匯合同,約定將來辦理結匯的外幣幣種、金額、匯率和期限。到期外匯收入發生時,即按照該遠期結匯合同訂明的幣種、金額、期限、匯率辦理結匯的業務。因為一旦合約簽訂就得按時、按價和按量進行交割。它可以鎖定匯兌成本,防止本幣匯率上升、外幣匯率下跌給出口企業帶來的風險和損失。比如,某企業頂計3個月後將收到一筆美元貨款,為規避人民幣匯率上升的風險,企業可與銀行提前簽訂遠期結匯合同,鎖定結匯匯率。3個月後企業可按照約定的匯率將美元貨款結匯成人民幣,降低匯率風險。
(五)辦理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
人民幣與外匯掉期業務,是指銀行與客戶協商簽訂掉期協議,分別約定即期外匯買賣匯率和起息日、遠期外匯買賣匯率和起息日。客戶按約定的即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人民幣和外匯的轉換,並按約定的遠期匯率和起息日進行反方向轉換的業務。
F. 如何防範外匯業務風險
外匯風險防範是指企業針對外匯市場匯率可能出現的變化作出相應的決策,以減少或消除外匯風險對企業的影響。
在防範外匯風險的過程中,採用哪種方法較為理想,以及將風險降低到何種程度,涉及一個原則問題。
1.最低成本原則。採用任何一種方法規避外匯風險,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所以在眾多方法中,就有一個具體選擇哪種方法的成本比較問題。如果遭受外匯風險而造成的損失小於採用防範方法所花費的成本,那麼採用該種方法就沒有必要。比如,企業為了迴避遠期支付而可能產生外幣匯率升值的風險,往往會採用按即期匯率購入外幣的方法。衡量這一方法的可行性,就要分析遠期支付產生外幣升值的風險程度是否大於企業用本幣購買即期外幣的到期利息損失。如果企業的本幣資金來自貸款,就要與到期的貸款利息相比較來確定這一避險方法的取捨。
2.迴避為主原則。企業進行匯率變動預測,選擇適當的操作方法,其目的不在於利用風險進行投機活動,而在於規避可能面臨的風險。根據這一原則,企業在選擇各種方法時,應本著保守的原則,不能把企業的理財活動變成一次賭注,為賺取較大的收益而採取激進的冒險措施。
3.預測先導原則。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成功地迴避外匯風險必須建立在對匯率變動走勢的科學預測基礎上。這就要求在選擇具體操作方法時,堅持理論與實際、定量與定性、歷史與未來相結合的辦法對匯率波動的趨勢進行外推預測,以確保實施方法的准確有效性。(源:通-匯-國-際)
G. 美元貶值,對於匯率結匯,如何避免外匯風險,談談自己的觀點
首先是盡量採用本國貨幣作為計價貨幣。這樣就避免了貨幣的兌換問題,也就不存在匯率風險。但這在我國是很難實現的。因為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在國際上還不是自由兌換的貨幣。其次是出口商品、資本輸出時爭取選用幣值穩定、堅挺的「硬幣」;進口商品、資本輸入時爭取選用幣值疲軟的「軟幣」。這樣,出口商和債權人以「硬幣」作為合同貨幣,當結算和清償時,這種貨幣匯率上升,則會以同樣多的外匯兌換更多的本國貨幣;而進口商和債務人以「軟幣」作為合同貨幣,當結算和清償時,計價貨幣匯率下跌,則會以較少的本國貨幣兌換更多的外匯以用來結算貨款和清償債務。但這種方法有其局限性,一是貨幣的「軟」和「硬」都是相對的,而且是可以互相轉換的,即使很受歡迎的「自由外匯」的匯率也有可能發生波動,其軟硬局面會發生改變;二是這只是作為涉外經濟主體在實際涉外經濟活動中力爭的一種可能性。因為進口和出口、資本輸出和輸入都是相對的。在出口時爭取使用「硬幣」,而同時對方作為進口商肯定也會盡量爭取使用「軟幣」,關鍵看雙方的洽談結果。 (三)以遠期外匯交易彌補風險。通過預先決定匯率和金額的遠期交易是一種最直接的彌補風險手段。假定中方一出口企業,預定在三個月後收進以美元計價的出口貨款,可與銀行預先約定在三個月後賣出美元。當美元資金一入賬就進行交割,也就是以約定的匯率將美元賣給銀行,換成人民幣,這樣通過遠期外匯交易對可能產生的交易結算風險進行有效防範。這里需要考慮彌補風險的成本,可以通過現時的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的比較來決定彌補風險是否有利。如果對結匯期到期時的即期匯率的估計與現在的遠期匯率差別不大,現時遠期匯率與即期匯率之差就是一般的彌補風險成本。 對進行的資本交易,通常也通過預先進行遠期預約來起到彌補風險的作用。一般的資本交易有兩種:套息交易和籌資交易。所謂套息交易是指通過資金調撥賺取利差的交易,它是伴隨著外匯交易的資金移動和為避免在將來特定時候發生反方向資金移動時的外匯風險所進行的遠期外匯交易的組合。籌資交易是以籌集資金為目的的資本交易,如借進外幣貸款或發行外債等,在還款時也會因匯率變動而產生風險,通常也採用遠期外匯交易進行彌補。 (四)慎重考慮出口收匯的結算方式。外貿企業還應根據業務實際,慎重考慮出口收匯的結算方式,做到安全及時,這是對外貿易出口收匯應貫徹的一個原則。一般而言,即期信用證結算方式最符合安全及時收匯的原則;遠期信用證結算方式收匯安全有保證,但不及時,因此匯率發生波動的概率就高,從而削弱了收匯的安全性。至於托收結算方式,由商業信用代替了銀行信用,安全性大大降低。所以,為達到安全及時收匯的目的,要根據業務的實際情況,在了解對方資信的前提下,慎重靈活地選擇適當的結算方式。如出口商出售的商品庫存積壓,並且在國際市場價格疲軟,在進口商資信可靠,而且該商品在進口國有一定的銷路,進口國對付匯控制相對不嚴的情況下,出口商也可接受託收方式。 我國還要健全信息網路,對匯率變動進行及時預測和分析研究。對外經濟貿易部門、金融部門、涉外企業等具備條件的設立專門機構或指派專人負責國際金融、貨幣的研究及防範匯率風險工作。對外經濟貿易部門、中國銀行利用現代化的通信設備網路,及時掌握國際市場上外匯變動信息,向涉外企業提供情況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