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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交割月持倉情況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3-23 15:13:42

1. 臨近交割日什麼情況會讓價格變化

交割日,有個概念叫交割日效應,所謂的「交割日效應」是指在某個股指期貨合約的交割日臨近時,參與期貨交易的多空雙方為了爭取到一個對自己有利的合約交割價,運用各種手段對期貨乃至現貨價格施加影響。特別是因為股指期貨合約按規定是以股票現貨指數為參照,通過現金進行交收,這樣在最後臨交割時,現貨指數對股指期貨就幾乎是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因此也就會有大資金進入現貨市場,導致股指大幅震盪,從而形成「交割日效應」來自fx678財經頻道。

2. 鐵礦石在交易所沒有倉單,臨近交割日,交割月份的所有持倉都必須全部平掉嗎

肯定的,而且如果不是機構客戶的話個人客戶是不能進入交割月的

3. 期貨交割月份限倉標准

這么簡單的問題竟然沒人回答?

偶來解釋一下:
1、一般月份(非交割月、交割前一個月),當某個月份總持倉(交易所的總持倉)大於20萬手時,期貨公司(經紀會員)的持倉(多空相抵後的凈持倉)不得超過總持倉的15%、非經紀會員(非期貨公司類的交易所會員)不得超過10%、每個投資者(期貨公司的客戶)不得超過5%,上述都是多空相抵後的凈持倉。

2、當交易所的(月份)總持倉不超過20萬手時,不是按照比例限制,而是絕對數值限制(凈持倉),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會員、投資者(個人或企業)的限倉標准分別為30000手、20000手、10000手。

3、交割前一個月,比如0910合約,到09年9月就是交割前一個月,持倉限額分上旬、中旬、下旬分別遞減,如圖所示。

4、進入交割月後,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會員、投資者限倉分別為3000手、1000手和500手,也就是說期貨公司(經紀會員)所有客戶的總持倉不得超過3000手(凈持倉)。

5、上述持倉僅計算投機持倉,套保持倉不受限制,但套保持倉需要單獨申報和審批的。

4. 一般月份合約的持倉限額及持倉報告標准高,臨近交割時,持倉限額及持倉報告標准低。請問,持倉限額或持倉

你說的這個是由高到低,不過期貨上面限額遠遠小於你說的數字。

5. 期貨中臨近交割月是逼多還是逼空的,是什麼意思

逼空。臨近交割月份時,交易所將按梯度依次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限倉相對較嚴,對交割月合約流動性產生了一定影響。

6. 期貨臨近交割月得時候,比如一個月以內,波動是不是就很小了

臨近交割 交易量和持倉都會變小
主力已經換到新的月份了

7. 個人客戶持倉能否進交割月

首先大連商品交易所明確規定:個人客戶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商所對個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制平倉。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仍未能平倉的,首先由會員代為履約,會員仍未能履約的,則按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交所與鄭商所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期貨公司建議個人客戶應盡量避免持倉進入交割月,更不要進入交割程序。因個人實施實物交割將面臨諸多履約風險,如處理不當會受到交易所的違約處罰。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明文規定: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投資者不允許交割(見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四條)。 個人客戶所持頭寸在臨近交割期時,其保證金比例將不斷提高。客戶若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應做及時處理,否則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以下是各合約具體情況(其中棉花不明): 銅、鋁: 合約掛牌之日起...................5%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起.........10% 交割月份的第六個交易日起.........15% 最後交易日前一個交易日起.........20% 天然橡膠: 合約掛牌之日起...................7%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1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起...15%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20%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起.........30% 最後交易日前二個交易日起.........40% 硬麥、強麥: 合約掛牌之日起...................7% 交割月前一個月上旬..............1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中旬..............2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下旬..............25% 進入交割月......................30%

8. 臨近交割時,持倉限額及持倉報告標准為什麼會降低啊

持倉限額是交易所用來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持倉限額的數值越高,客戶可持倉的數量就越多,爆倉違約的風險就越大;反之,持倉限額的數值越低,客戶就不能大規模持倉,那麼違約風險自然就降低。

隨著交割日期的臨近,違約帶來的危害越大,因此交易所會尋求降低違約風險的手段。這個時候,把持倉限額降低,也就是不讓客戶持很多倉位,這樣就能達到降低違約風險的目的了。

順便勘誤一下:233網校《期貨從業考試》的這個老師在講持倉限額這部分內容時完全弄錯了。「平時的持倉限額標准高、臨近交割時的持倉限額標准低」,此處的標准指的是持倉限額的數值,而不是寬松程度。這個老師把持倉限額的標准理解為寬松程度,誤人子弟。

9.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小於非交割月份的持倉限額的說法對嗎

你要這樣理解就是離到期時間越近,那麼你這個風險保證金就會越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