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拍賣人所收取的傭金是和什麼有關
《拍賣法》第四章第四節規定:
第四章 拍賣程序
第四節 傭金
第五十六條 委託人回、買受人可以與拍答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
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五十七條 拍賣本法第九條規定的物品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拍賣未成交的,適用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下面附上罰則:
『貳』 法院委託拍賣公司的拍賣費,拍賣傭金收費標準是多少怎樣收的,是先收,還是執行後從執行價款中扣除的
是拍賣成功後按照成交價的百分百收取。具體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二條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2)拍賣人收取傭金的比例依什麼原則確定擴展閱讀
傳統司法拍賣傭金通常高達3.5%。而網路司法拍賣其運用網路技術平台完全省略了拍賣運營成本,實行「零傭金」,降低了拍賣成本。
隨著大家對網路司法拍賣的逐步接受,網路司法拍賣引來的社會關注度和參與度必將進一步提高。而面對全新的網路拍賣模式,遂寧兩級法院又將怎樣推進拍賣工作的開展?
2016年7月14日,遂寧市中級法院召開了全市法院司法拍賣工作推進暨培訓會,中院院長楊誠在會議中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隊伍建設和監督管理,兩級法院要在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及時完成技術部門的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工作,實現定崗定員,建立專業化隊伍,保證司法技術工作的延續性,在網路司法拍賣過程中,要建立拍賣風險防控,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監督權。
另外,要加強宣傳,提高網路司法拍賣的知曉度和參與度,利用兩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政務外網、幹警個人微信等方式,宣傳網拍優勢、操作方法。同時,積極主動與當地黨委宣傳部門聯系對接,爭取支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宣傳法院網拍工作。
據了解,中院已成立由院領導擔任組長,審判、執行部門和司法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參加的網路司法拍賣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網路司法拍賣工作。
另外,中院將加強對區縣法院網拍工作的指導、培訓和督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分階段、分步驟推進網路司法拍賣工作。下一步,10月至11月,中院技術室牽頭與執行局、紀檢部門對縣區法院貫徹落實網路司法拍賣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實地督查,對縣區法院推進網路司法拍賣工作進行總結通報。
『叄』 土地拍賣傭金如何收取法律依據是什麼
自主約定或者按照成交價百分之五收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四節 傭金第五十六條規定:
委託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
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五十七條拍賣本法第九條規定的物品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3)拍賣人收取傭金的比例依什麼原則確定擴展閱讀:
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和章程;
(三)有與從事拍賣業務相適應的拍賣師和其他工作人員;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五)符合國務院有關拍賣業發展的規定;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肆』 拍賣人收取傭金的比例依什麼原則確定
按雙方協商為原則決定。
拍賣法的指導價是按拍賣成交價的5%。
『伍』 土地拍賣傭金如何收取
1、委託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 2、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3、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託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陸』 店面拍賣之後的傭金問題
拍賣傭金在拍賣文件裡面肯定有註明的,怎麼收,收多少。拍賣傭金版沒有標准,權只要是雙方認可的就是合理的,傭金一般是一次性收取,不會每年都要交的。《拍賣法》第五十六條 委託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柒』 拍賣法56條57條中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請舉例解釋
度娘一下你嘛都知道。
『捌』 拍賣傭金收費比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委託人、買受人對收取的傭金比例、收取方式和期限制定如下標准:
一、 委託人傭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傭金比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
① 委託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
② 委託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
③ 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
『玖』 關於如何確定拍賣傭金收取比例的復函
贛州市商務局: 你局《關於如何確定拍賣傭金收取比例的請示》收悉。請示中反映如何確定拍賣傭金收取比例的問題,實際上是在拍賣活動中因某種結果使得拍賣成交額超出越多,傭金收取反而越少的問題。該問題雖然不是普遍現象,但也是比較突出的問題,在當前的拍賣活動中為拍賣行業主管部門、拍賣企業及委託人普遍關注。為此,我廳根據《拍賣法》等有關法規和你局所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專題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約定拍賣傭金收取比例。《拍賣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委託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 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二、採取起拍價加成交價分段定率累計法收取傭金。為顯示公平、公正原則,維護拍賣人、委託人和買受人的正當權益,充分調動拍賣人開展拍賣活動的積極性,在拍賣活動中,拍賣成交價明顯高於起拍價時,根據《江西省拍賣管理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拍賣人可以採取起拍價加成交價定率累計法向委託人、買受人收取拍賣傭金。具體計算公式為:
『拾』 拍賣收取5%的手續費要怎麼算
一般情況下,拍賣物品的時候,就會出現兩種情況:
一、物品拍出去了,那麼要交稅5%,保證金會退回。
二、物品沒有拍出去,保證金不退,但是不用額外交納5%的成交稅。
委託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
1, 委託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
2, 委託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託人、買受人「雙向收費」,向雙方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
3,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
傭金支付方式:1, 前期支付法: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在約定的期限內由委託人按合同約定支付。2, 扣除法:委託人在拍賣人拍賣成交後,拍賣人在向委託人支付成交價款時扣除。
傭金支付的期限:
1,前期支付法:委託人在簽訂《委託拍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支付。
2, 扣除法:拍賣成交後,拍賣人直接從成交價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