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拆舊車要辦什麼證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並審核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對車輛查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書》;
3、車主持《汽車報廢通知書》到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送交車輛;
4、回收企業經查驗《汽車報廢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並進行照相、開具《報廢汽車回收汪明》和支付殘值;
5、車主持《申請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查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㈡ 買了新空調,家裡的舊機可以幫忙拆嗎,回收嗎
拆除舊空調要付費用。
找不到的話可以跟買新空調的商家談談,有的支持以舊換新或者安裝師傅也會回收。
最好在當地詢問商家置換情況。
㈢ 哪裡有回收老房子拆下來舊的房梁木
木材加工廠要!
㈣ 新空調,是否免費給拆舊空調,舊空調是否有回收
安裝新空調他們只是負責幫忙安裝新的那台,拆舊空調不會免費的,可以回收舊空調(低價!)
㈤ 現在注冊個廢舊汽車回收拆解公司要什麼
第二章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格
第十條 申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二)有符合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和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要求的存儲場地、拆解場地以及拆解設備;
(三)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
(四)有相應的報廢機動車拆解專業技術人員;
(五)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廢棄物存儲設施和處理方案。
設立回收拆解企業,還應當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編制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發展規劃。
第十一條 申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格,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書以及證明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完備的申請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查申請材料並進行現場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頒發《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格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持《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格證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的回收拆解企業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或者偽造、變造《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格證書》,不得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 回收拆解企業設立從事回收拆解活動的分支機構,應當符合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發展規劃,經擬設立的分支機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批准,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從事回收拆解活動的分支機構應當具備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條件。
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加強對其分支機構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十三條 回收拆解企業不得通過委託、掛靠等方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
㈥ 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和報廢舊汽車回收拆解,有啥區別嗎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1、擬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業務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對申請審核完畢。
3、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4、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頒發《資格認定書》;不符合條件的,駁回申請並說明理由。
5、申請人取得《資格認定書》後,應當依照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的規定向公安機關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
6、申請人持《資格認定書》和《特種行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