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論文《經營負債有財務杠桿效應嗎 》的回歸分析結果 怎麼進行文字分析啊我剛注冊 沒多少獎勵 謝謝幫忙
《經營負債有財務杠桿效應嗎 》的回歸分析結果
這個還了解的
確
『貳』 求論文資料:中小企業關於財務杠桿運用的問題研究
中小企業籌資決策中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摘 要 融資困難一直是困擾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與大型企業相比較,中小企業負債比率較高,財務風險較大,因此,在中小企業籌資決策中如何處理好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合理有效地利用負債資金,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分別從企業資本結構、企業債務利率變動及企業的獲利能力三個方面,對我國中小企業在籌資決策中應如何處理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進行了一個簡要分析。
關鍵詞 中小企業 籌資決策 財務杠桿 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也稱為籌資風險,是指企業全部資本中因債務資本的變動而導致的風險。一般來說,導致企業財務風險的主要因素有:企業資本結構、債務利率變動及企業的獲利能力。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債務的存在而導致權益資本凈利率(或每股利潤)的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存著一定的內在關系。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因受其規模、效益和資信所限,融資困難,資金嚴重短缺,資本有機構成較低,因此,中小企業的決策者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更應權衡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財務杠桿效應,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1 財務杠桿與企業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
在資本結構一定的條件下,債務利息(包括優先股股息)都是固定的,所以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一元息稅前利潤負擔的債務利息就會相對下降,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收益,即產生了財務杠桿利益;但當企業改變資本結構、增加債務資本時,債務利息也會相應增加,如果一旦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每一元息稅前利潤負擔的債務利息就會增加,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損失;當息稅前利潤不足以補償債務利息的支出時,企業就會發生虧損,如果扭虧無望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就會導致企業破產,這就是財務杠桿給企業帶來的負效應。
下面以股份公司為例說明財務杠桿原理的作用,該原理同樣適用於非股份公司。
案例1:假設某企業准備籌集資金20億元,現有A、B、C三種籌資方案(見表1)。
從表1的計算過程,我們可以看出A、B、C三個籌資方案的資本總額、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相等,不同的只是資本結構。其中,A方案無負債,全部都是普通股,而C方案的資本構成中普通股和債務各佔一半。在企業息稅前利潤均增長20%的情況下,A方案下的每股利潤增長20%,C方案卻增長了33.33%,比A方案每股利潤多增長13.33%,這就是由於C籌資方案中企業每年固定地要支出8 000萬元的債務利息,造成由於財務杠桿作用而給企業帶來的額外收益,即財務杠桿利益。當然,如果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C方案下的每股利潤的下降幅度要大於A方案的每股利潤的下降幅度,由此會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另外,我們還可看出,在資本總額、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相等的情況下,同樣有負債,但負債比率越高,企業預期每股收益會相應較高,如C方案的負債比率高於B方案,其預期每股利潤要比B方案增長8.43%;當然,當企業效益不佳、息稅前利潤呈下降趨勢時,C方案要比B方案承擔更大的財務風險。
可見,企業資本結構的變化是導致財務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若籌資中沒有債務資本,就不會存在財務杠桿作用,也就不存在財務風險,當然也不可能產生財務杠桿利益。因此中小企業在設計籌資方案時更要精心確定適合本企業發展的合理的資本結構,盡可能地規避財務風險、獲取財務杠桿利益。
2 財務杠桿與企業獲利能力之間的關系
從以上分析可知,只要在企業的籌資方式中存在有固定的財務費用支出,就會存在財務杠桿效應,而且不同的籌資方式中的財務杠桿的作用程度也是不完全一致的,為此,需要對財務杠桿進行計量,對財務杠桿進行計量最常用的指標是財務杠桿系數,亦稱財務杠桿程度。對於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其外源融資方式主要是向銀行借款,因此可按以下簡化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DFL=EBIT/(EBIT-I)式中:DFL表示財務杠桿系數,EBIT表示基期息稅前利潤,I表示債務利息。
根據案例1的資料,我們可計算出息稅前利潤增長在A、B、C三種籌資方案下的財務杠桿系數分別為1、1.25、1.67,其說明的是,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增長一倍時,採納A方案籌資每股利潤也增長一倍;若採納B方案籌資每股利潤會增長1.25倍;若採納C方案籌資每股利潤則會增長1.67倍。但是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一倍時,採納C方案籌資每股利潤則會下降1.67倍,是三種方案中每股利潤下降幅度最大的,即C方案的財務風險最大。
在此有必要說明的是,上述財務杠桿系數是按照基期息稅前利潤計算的,當息稅前利潤變動後,則應在其變動的基礎上重新計算財務杠桿系數。如C方案中,當債務利息不變,息稅前利潤增加到2.4億元時,其財務杠桿系數則由1.67下降到1.5。這說明,在債務利息不變的條件下,息稅前利潤越大(即獲利能力越大),財務杠桿系數就越小,財務風險也越小;相反息稅前利潤越小(即獲利能力越小),財務杠桿系數就越大,財務風險也越大。也就是說,企業獲利能力與財務風險呈現反方向變動,即獲利能力增強,財務風險下降,相反,獲利能力下降,財務風險加大。
因此,中小企業在設計籌資方案希望獲得財務杠桿收益時,應當在企業息稅前利潤較多且增長幅度較大時,則可考慮適度負債,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既可增加每股利潤,提高企業的收益水平,同時又能有效地規避財務風險;反之,則應謹慎利用負債資金。
3 財務杠桿與企業債務利率變動之間的關系
案例2:某公司准備籌資20億元,現有X、Y兩種方案:X方案發行普通股1億股,每股面值10元,同時債務籌資10億元,利率6%;Y方案發行普通股1億股,每股面值10元,同時債務籌資10億元,利率12%。假設各種方案下的經濟狀況及其概率和每種經濟狀況下的息稅前利潤、每股利潤計算結果見表2。
根據上表資料可計算出每種方案下的期望每股利潤、每股利潤的標准離差、標准離差率和經濟狀況中等時的財務杠桿系數分別見表3。
根據以上的計算結果,我們可以觀察到兩方案同樣籌資20億元,且都是通過負債的方式籌資10億元,負債資金與自有資金的比率皆為1︰1,負債比率都為50%,所不同的是X方案負債資金的利率為6%,而Y方案負債資金的利率為12%,通過計算發現此時Y方案的期望每股利潤下降到0.51元,比X方案的同一指標值少了0.43元;標准離差率卻上升到1.08,比X方案的同一指標值大了0.54;財務杠桿系數上升到2.5,比X方案的財務杠桿系數大了1.07。這說明Y方案與X方案相比,雖然資本總額和負債金額都相等,都利用了財務杠桿作用,但利息率卻高於X方案的利息率,此時的財務杠桿作用就只能加大企業的財務風險,而不能取得財務杠桿利益。
中小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因此在利用負債資金時,除了要考慮到資本結構、企業的獲利能力之外,還應考慮債務利率與財務杠桿效應之間的關系,選擇合適的債務利率,一方面有效地規避財務風險,另一方面也能獲得最佳財務杠桿利益,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益。
『叄』 求一篇關於「財務杠桿與舉債經營」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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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財務管理中的杠桿及其作用這篇論文怎麼寫啊
論企業如何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
在企業資金結構中,合理的安排負債資金,對企業有重要影響。一定程度的負債有利於降低企業資金成本。負債籌資具有財務杠桿作用,負債資金會加大企業的財務風險。負債是企業常用的經營手段之一,負債籌資可使企業所有者獲得高於息稅前利潤率的收益。負債籌資還可以節稅和降低資金成本。與此同時,負債籌資也起到消極甚至破壞性的作用,那就是它將影響企業的償債能力和擴大企業所有者的負擔等因此,負債結構的恰當與否是企業加速發展或遭遇風險的重要影響因素。本文將就財務杠桿原理及作用進行分析討論,詣在幫助企業正確的運用財務杠桿的作用來安排企業資金應用。
『伍』 經營杠桿論文 怎麼寫
結合股市杠桿談談
『陸』 本科畢業論文《企業如何有效利用財務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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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關於負債經營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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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關於「企業財務危機的理性分析」的論文
財務危機(Financial Distress)通常是指企業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困難和危機,其極端形式是企業破產。當企業資金匱乏和信用崩潰同時出現時,企業破產便無可挽回。所以,為防止財務危機與破產的發生,每個企業都在尋求防止財務危機的方法和拯救危機的措施。尤其是在2001年4月20日,中國證券市場上第一例摘牌公司「PT水仙」成為事實後,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在防範出現財務危機。另外,中國即將加入WTO,國內企業將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加強財務危機預警制無疑是每個企業都應加強的一個重要方面。本文結合近年來一些危機企業、破產企業的情況,探討在面臨競爭與發展的情況下,造成企業財務危機的原因。
一、多角化經營的陷阱
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為避免經營風險,許多公司都追求多角化的經營模式,試圖使企業走上健康穩定發展的道路。然而,現實不僅讓人們看到成功企業的輝煌,同時也看到了多角化經營使企業走上財務危機甚至破產危機的道路。所以多角化經營並不是企業避免經營風險的靈丹妙葯。除非恰當使用,否則,企業十分容易陷入財務危機。
1、證券投資組合理論的簡單誤用。證券投資組合理論是多角化經營的理論基礎,該理論認為,金融資產的風險有兩種:一是不可分散的風險或稱系統風險,即存在於每個證券中,是不能通過證券組合來分散掉的風險;一是可分散的風險或稱非系統風險,即存在於單個證券中,可以通過證券組合來分散掉的風險。投資者可以通過持有一個證券組合來分散非系統風險,證券間相關系數越低,分散風險的效果越好;隨著組合內證券數量的增多,分散效果越明顯,當證券數量達到一定時,基本可完全分散掉非系統風險。這一原理應用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時,即為企業的多角化經營。然而,證券組合投資具有其特定的條件,如果不加分析的盲目應用,不但不能達到避免風險的作用,反而加劇了企業的財務危機。證券組合理論的投資對象是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投資具有可分割性、流動性和相容性等特點,因此在進行金融資產投資時,不必考慮投資的規模、投資的時間約束以及投資項目的多少等因素,只要考慮各金融資產的相關性、風險、報酬及其相互關系問題,並依據風險——報酬的選擇,可實現金融資產投資的優化選擇。而多角化經營的投資對象是實物資產,其投資具有整體性、不可逆性、時間約束性的互斥性等特點。所以在多角化經營時,不能簡單地進行不相關產業的多方位投資,而是要考慮到各項目的投資規模、資金佔用情況及資金約束條件下的各項目的比較選優問題。否則,簡單誤用證券組合理論必將導致企業投資於無關項目、無序多佔資金、投入大於產出等等現象,最終導致企業資金缺乏,周轉不靈,出現財務危機。眾所周知的巨人集團的興衰就是最好的證明。
2、喪失核心競爭能力的多元化投資。在企業的利潤、市場份額、核心競爭能力等因素中,核心競爭能力是保持企業競爭優勢的最主要因素,它是企業一項競爭優勢資源和企業發展的長期支撐力。它可能表現為先進的技術,或某種服務理念,其實質就是一組先進技術和能力的集合體。盡管企業之間的競爭通常表現為核心能力所衍生出來的核心產品、最終產品的市場之爭,但其實質歸結為核心能力之間的競爭。企業只有具備核心競爭能力,才能具有持久的競爭優勢。否則只能「曇花一現」。企業一時的成功並不表明企業已經擁有了核心競爭能力,企業核心競爭能力要靠企業的長期培植。也是就是說,多元化投資只是為保持企業核心競爭能力的一種手段。從這一點來說,企業應首先擁有一個具有競爭能力的核心產品,然後,圍繞其核心產品、核心競爭能力再考慮是否應該多元化經營。沒有根植於核心競爭力的多元化經營,又不能在外部擴張戰略中培植新的核心競爭能力,結果就可能把原來的競爭優勢也喪失殆盡,直接的表現就是新項目擠占優勢主業的資金,但卻不產生相應的效益反而拖跨優勢主業,最終導致企業內部整體資金的匱乏。
二、經營杠桿的負效應
現代企業理財原理告訴我們,企業在經營決策時對經營成本中固定成本的利用,可為企業帶來經營杠桿作用。具體的說,當銷售收入或銷售量不斷增長時,企業中一定量的固定成本可帶來企業利潤大幅度的上升,即所謂的經營杠桿利益;當銷售收入或銷售量降低時,企業中一定量的固定成本可帶來企業利潤迅速下降,即所謂的經營杠桿風險。由此可見,經營杠桿作用是一把「雙刃劍」,正確利用可為企業帶來杠桿利益,反之,則會帶來杠桿損失。所以企業在運用經營杠桿原理時,一定要充分考慮其雙面性,僅僅追求經營杠桿利益的結果往往是遭受經營杠桿風險的打擊,最終導致企業的財務危機。
企業因經營杠桿而導致財務危機的例子有許多,這是因為構成固定成本的因素就有許多,任何因素的過量使用如大規模投資帶來的過大折舊及過高的管理費用等等,在企業銷量無法保證的情況下,都會發生經營杠桿風險。本文採用廣告費用作為固定成本,論述由它產生的經營杠桿的負效應,這是因為在市場經濟下廣告宣傳已成為企業競爭的常用手段。如眾所周知的中央電視台廣告標王「秦池」酒廠的衰落就是最典型例子。1995年,秦池以6666萬元的價格第一次奪得1996年中央電視台「標王」後,廣告的轟動效應,使「秦池」一夜成名,「秦池」的品牌地位基本確立,市場份額也相應增加,當年「秦池」酒廠享受到了經營杠桿的積極作用。但這種局面並沒有維持多久,當1996年11月秦池以3.2億元的天價再次成為1997年中央電視台的「標王」後,「秦池」為了在短時間內滿足客戶訂單需求,竟採取收購散酒來勾兌,並被新聞媒介披露,產品質量、信用遭到嚴重破壞,1997年「秦池」的銷售收入無法持續增長,此時3.2億廣告費卻使秦池陷入了難以自拔的財務危機之中。
三、財務杠桿的負效應
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固定性財務費用的存在,企業息稅前利潤(EBIT)的微量變化所引起的每股收益(EPS)大幅度變動的現象。也就是,銀行借款規模和利率水平一旦確定,其負擔的利息水平也就固定不變。因此,企業盈利水平越高,扣除債權人拿走的某一固定利息之後,投資者(股東)得到的回報也就越多。相反,企業盈利水平低,債權人照樣拿走某一固定的利息,剩餘給股東的回報也就少了。在盈利水平低於利率水平的情況下,投資者不但得不到回報,甚至可能倒貼。由於利息是固定的,因此,舉債具有財務杠桿效應。而財務杠桿效應是兩方面的,既可以給企業帶來正面、積極的影響,也可以帶來負面、消極的影響。當總資產利潤率大於利率時,舉債給企業帶來的是積極的正面影響;相反,當總資產利潤率小於利率時,舉債給企業帶來的是負面、消極的影響。
韓國大宇集團的解散,就是財務杠桿消極作用影響的真實體現。大宇集團在政府政策和銀行信貸的支持下,走的是一條「舉債經營」之路。試圖通過大規模舉債,達到大規模擴張的目的,最後實現「市場佔有率至上」的目標。當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大宇集團已經顯現出經營上的困難,其銷售額和利潤均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此時如果大宇集團不再大量發行債券進行「借貸式經營」,而向韓國其他四大集團一樣進行自律結構調整——重點改善財務結構,努力減輕債務負擔,恐怕大宇集團今天仍是韓國的五大集團之一。然而,大宇卻認為,只要提高開工率,增加銷售額和出口就能躲過這場金融危機,於是,一意孤行地繼續大量發行債券,進行「借貸式經營」。由於經營不善,加上資金周轉困難,韓國政府於1999年7月26日下令債券銀行接手對大宇集團進行結構調整,加快了這個負債累累的集團的解散速度。由此可見,大宇集團的舉債經營所產生的財務杠桿效益是消極的,不僅難以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反而因巨大的償付壓力使企業陷入無法解脫的財務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