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職時工作服需要全部退還嗎
離職工作服是不需要全部退還的,工作服是用人單位必須提供給勞動者的勞動防護用品,回是用人單位發給答勞動者的福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㈡ 廠服的廠服的回收
1:因為廠服一般都是免費發放給工人的,或者由工人出一部分錢,公司出一部分錢共同購買的,本公司服裝費用如果有本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支出,那麼工人員工的服裝也就是公司資金投入的一部分,回收工作服是為了當工人離開工廠的時候(辭職),帶有公司投入資金的物品屬於公司財產所有,所以要回收
2:回收了的工作服可以清洗修補後再發放給新的一批職工
3:回收的工作服可以清洗修補後按季節留存,以備下一年度的這個季節在發放使用
4:回收的工作服可以由公司負責回交給原來訂購的服裝廠,可再次抵消下一批服裝的支出成本並可供服裝廠繼續裁剪使用
5:回收了的工作服可以經清洗修補過後,由公司出面慈善捐贈給偏遠地區的人們使用,一是志願貧困地區,二是印有本公司名稱的工作服可以達到宣傳目的,比在電視上下廣告好使
㈢ 離職,用人單位要求回收工服,但是工服早都壞了扔了
沒關系的,扣點錢而已,有些廠是會精打細算,拿工衣要扣錢,離職了還要退,不退再扣費,相當於租它的工衣。
㈣ 求助,關於公司工作服的回收問題。
可以在員工領取工作服的時候交一部分押金,比如說工作服價值2000,就交2000元的押金,到時候離職了盡管他們不需要工資也會需要他們的押金的,再說了,工作服有必要2000元一套的么?
㈤ 回收工服管理規定
員工工服管理規定復
第
1
章
總則制
第
1
條
為樹立公司形象,對工服的製作、發放、領用,穿著等實施管
理等,特製定本規定。
第
2
條
行政人事部負責功夫的整體控制及管理工作。
1.
負責組織工服統計及工服領用通知的發布工作。
2.
負責各部門上報工服製作需求的審核並參與工服款式核定工作。
3.
負責部門工服日常管理的抽查工作。
第
3
條
倉庫管理部負責工服的驗收入庫工作,
材料會計做好憑證,
並
按照申報數量為各部門發放新工服並回收、保管應收回工服。
第
4
條
其他各部門按照配備標准上報本部門的工服製作申請,
參與工
服款式核定並負責部門工服日常管理工作
㈥ 為什工廠里的廠服要回收
工作服回收的原因有以下幾點:1:因為廠服一般都是免費發放給工人的,或者由工人出一部分錢,公司出一部分錢共同購買的,本公司服裝費用如果有本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支出,那麼工人員工的服裝也就是公司資金投入的一部分,回收工作服是為了當工人離開工廠的時候(辭職),帶有公司投入資金的物品屬於公司財產所有,所以要回收2:回收了的工作服可以清洗修補後再發放給新的一批職工3:回收的工作服可以清洗修補後按季節留存,以備下一年度的這個季節在發放使用4:回收的工作服可以由公司負責回交給原來訂購的服裝廠,可再次抵消下一批服裝的支出成本並可供服裝廠繼續裁剪使用5:回收了的工作服可以經清洗修補過後,由公司出面慈善捐贈給偏遠地區的人們使用,一是志願貧困地區,二是印有本公司名稱的工作服可以達到宣傳目的,比在電視上下廣告好使鄙人己見,謝謝採納
㈦ 離職人員的工作服我們需要回收嗎
不需要吧,這么多年沒聽說哪個公司還會回收離職員工的工作服!你們公司這樣做是不是太low…智商負數吧!
㈧ 我想辭職了,工作服是收回去還是扣錢
工作服作為單位應該承擔的勞保用品,可以在員工離職時收回,不能扣錢。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很重要,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與單位明確解除勞動關系的程序。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㈨ 離職人員工作服回收後怎麼處理堆在倉庫也不是辦法,急需您的妙招!
留著有新來的或者什麼的可以給與處理 如果 很多 很多 建議你捐助一些地方的或者 可以賣出去 不是有收部的嗎 當然這個要便宜的很多 幾乎都是幾元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