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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黃金綬

發布時間: 2021-03-17 07:42:45

『壹』 印綬中的綬是何意


絲織帶子。本用於穿聯玉器,戰國始成為系印之帶。漢代形成佩綬制度。綬約三指寬,織有丙丁紋,用不同顏色和緒頭多少分別等級,同官印一起由朝廷頒發。退職和死亡,應一同繳還。其長度,帝王有長過二丈的,短的也有一丈七八尺(漢約約當市尺六寸半)。綬的佩帶,掛在右腰一側,打成一大回環,讓剩餘部分下垂。貯綬有綬囊。宋代宮中婦女又常系於胸前,在腰下正中部分增加一個玉制的圓環飾物,藉以貼壓裙幅,使其走路和活動時不至於隨風飄揚,影響美觀,稱「玉環綬」。這種結環加玉佩方式,一直影響到明清。《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懷黃金之印,結紫綬於要(腰)。」《後漢書.輿服志下》:「乘輿黃赤綬」;「諸侯王赤綬」;「諸國貴人、相國皆綠綬」;「公、侯、將軍紫綬」;「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青綬」;「千石、六百石黑綬」;「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黃綬」;「百石青紺綬」。《隋書.何稠傳》:「又從省之服,初無佩綬。稠曰:『此乃晦朔小朝之服。安有人臣謁帝而去印綬,兼無佩玉之節乎?』乃加獸頭小綬及佩一隻。」《宋史.輿服志四》:「仍乞分官為七等,冠綬亦如之。」「天下樂暈錦綬,為第一等」;「雜花暈錦綬,為第二等」;「方勝宜男錦綬,為第三等」;「翠毛錦綬,為第四等」;「簇四雕錦綬,為第五等」;「黃獅子錦綬,為第六等」;「第七等,方勝練鵲錦綬」。

『貳』 關於金的成語 不含金(五行的 不是黃金)

銅牆鐵臂、鋼筋鐵骨、銀裝素裹等

『叄』 你好!金印紫綬的貴命是什麼意思

金印紫綬,黃金印章和系印的紫色綬帶。古代相國、丞相、太尉、大司空、太傅、太師、太保、前後左右將軍及六宮後妃所掌。後代指高官顯爵。

『肆』 綬帶的問題

他說的一點都沒有錯 `徹侯,金印紫綬;
相國、丞相,金印紫綬。高帝一十年,更名相國,綠綬。
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左右前後將軍,金印紫綬;
御史大夫,銀印青綬。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銀印青綬,光祿大夫無。
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銅印黑綬,大夫、博士、御史、謁者、郎無。其僕射、御史治書尚符璽者,有印綬。
比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黃綬。綏和元年,長、相皆黑綬。建平二年,復黃綬。
回答者:ALPS的風 - 秀才 二級 9-23 23:48

印綬

官印和綬帶。古代官印佩帶於身,綬即系印紐的絲帶。官階不同,制印的材料和綬的顏色與織法不同,漢代印綬有四個等級:三公為金印紫綬,九卿及二千石官員是銀印青綬,二干石以下是銅印黑綬,四百石及其以下是銅印黃綬。

金印紫綬

金質官印,紫色綬帶。印紐為龜形。這本為太子和諸侯王所享用,後來三公也佩帶這一級別的印綏。

銀印墨綬

史書上為銀印青綬。是九卿、二干石官員所佩之印綬。

銅印墨綬

系千石、六百石官吏所帶之印綬。印紐為環形。史書上稱銅印黑綬。

『伍』 成語「紫綬金章」的「綬」指什麼

綬:印綬

成語詞條: 紫綬金章

成語發音: zǐ shòu jīn zhāng

成語釋疑: 紫色印綬和金印,古丞相所用。借指高官顯爵。

成語出處: 明·吳承恩《西遊記》第四回:「芙蓉冠,金璧輝煌。玉簪珠履,紫綬金章。」

『陸』 綬什麼意思



目錄[隱藏]
基本信息
詳細釋義
方言集匯

[編輯本段]基本信息

拼音:shòu 注音:ㄕㄡˋ田字格中的「綬」字
簡體部首:糹,部外筆畫:8,總筆畫:11
五筆86&98:XEPC
倉頡:VMBBE
鄭碼:ZPWX
筆順編號:55134434554
四角號碼:22147
UniCode:CJK 統一漢字 U+7EF6[1]
[編輯本段]詳細釋義

〈名〉
(1) (形聲。從糸( mì),受聲。本義:絲帶。古代用以系佩玉、官印等。綬帶的顏色常用以標志不同的身分與等級) 同本義 [ribbon attached to an official seal or medal]
綬,紱維也。——東漢·許慎《說文》
紱謂之綬。——《小爾雅》。按,綬者,組帶之大名。
掌帷幕幄帟綬之事。——《周禮·幕人》。司農注:「組綬所以系帷也。」
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禮記·玉藻》
古者君佩玉,尊卑有序。及秦,以采組連結於繸,謂之綬。——《董巴輿服志》
守邸與共食,食且飽,少見其綬。——《漢書·朱買臣傳》
懷黃金之印,結紫綬於要。——《史記·范睢蔡澤列傳》
(2) 又如:綬帶(系印信用的佩帶);綬笥(盛印綬的箱篋);綬囊(古代官吏系在腰間盛綬的口袋);綬花(花名。蔓生如綬,故名)[1]
[編輯本段]方言集匯

◎ 粵語:sau6[1]

『柒』 綬怎麼讀


拼音: shòu , 筆劃: 11
部首: 糹 五筆: xepc



基本解釋:綬
(綬)
shòu
一種絲質帶子,古代常用來拴在印紐上,後用來拴勛章:印綬。綬帶。

筆畫數:11;
部首:糹;

『捌』 東西周時的綬是什麼東西


絲織帶子。本用於穿聯玉器,戰國始成為系印之帶。漢代形成佩綬制度。綬約三指寬,織有丙丁紋,用不同顏色和緒頭多少分別等級,同官印一起由朝廷頒發。退職和死亡,應一同繳還。其長度,帝王有長過二丈的,短的也有一丈七八尺(漢約約當市尺六寸半)。綬的佩帶,掛在右腰一側,打成一大回環,讓剩餘部分下垂。貯綬有綬囊。宋代宮中婦女又常系於胸前,在腰下正中部分增加一個玉制的圓環飾物,藉以貼壓裙幅,使其走路和活動時不至於隨風飄揚,影響美觀,稱「玉環綬」。這種結環加玉佩方式,一直影響到明清。《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懷黃金之印,結紫綬於要(腰)。」《後漢書.輿服志下》:「乘輿黃赤綬」;「諸侯王赤綬」;「諸國貴人、相國皆綠綬」;「公、侯、將軍紫綬」;「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青綬」;「千石、六百石黑綬」;「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黃綬」;「百石青紺綬」。《隋書.何稠傳》:「又從省之服,初無佩綬。稠曰:『此乃晦朔小朝之服。安有人臣謁帝而去印綬,兼無佩玉之節乎?』乃加獸頭小綬及佩一隻。」《宋史.輿服志四》:「仍乞分官為七等,冠綬亦如之。」「天下樂暈錦綬,為第一等」;「雜花暈錦綬,為第二等」;「方勝宜男錦綬,為第三等」;「翠毛錦綬,為第四等」;「簇四雕錦綬,為第五等」;「黃獅子錦綬,為第六等」;「第七等,方勝練鵲錦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