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找個新工作,是期貨黃金業務員,這個工作是不是合法的啊具體怎麼做啊
正規的期貨公司業務員要期貨從業資格證書才能上崗,如果是地下炒金的是不用任何證書直接就能上崗的,一旦公司被查處,你也會被帶進去審訊
② 為什麼網上那麼多投資平台沒有去整治,像炒外匯期貨黃金白銀的,他們都合法嗎
是否正規合法可以通過下面幾點來判斷:
1、是否是正規交易所會員 非法貴金屬公司是打著非法交易所會員的旗號鼓吹宣傳的,沒有給投資者正當的會員資質;而正規貴金屬公司隸屬於國家正規交易所會員,是有正規資質的,並且受到交易所的規范和監督。
2、是否有誇大收益 非法貴金屬公司總是在宣傳時候誇大收益,刻意去隱瞞風險;而正規貴金屬有正規的杠桿比率、保證金制度及手續費等。
3、出入金是否真正自由 非法貴金屬公司是入金容易出金難;而正規貴金屬公司出入金無限制,投資金可以隨時自由操作。
4、是否自主交易 非法貴金屬公司是代客操作或者可以代客操作,非法投資金自行理財;而正規貴金屬公司投資者是100%客戶自主交易,嚴禁代客操作理財的。
5、軟體行情是否真實 非法貴金屬公司是虛假報價,通過後台操作篡改行情;而正規貴金屬公司是完全真實行情,100%及時、准確對接國際盤報價,不存在任何不一致狀況。
6、交易軟體是否可靠 非法貴金屬公司後台隨意更改操盤點位,影響投資者投資收益;而正規貴金屬公司交易軟體是國際通用的正規交易軟體MT4,公開透明,有口皆碑,客戶可以透明操作,不受任何影響。
7、指導是否另有企圖 非法貴金屬公司是虛假喊單,以騙取投資者資金為目的;而正規貴金屬公司擁有專業導師團,24小時為投資者提供投資保障。
8、代理商如何管理 非法貴金屬公司大肆發展代理商,門檻低,管理混亂,只求人數多;而正規貴金屬公司有正規的工商營業執照和正規資質證明,制度嚴格,管理規范。
③ 黃金期貨(現貨)業務員好做嗎現在做這個能賺的到錢嗎
上期所的黃金期貨的業務員需要考期貨從業資格才可以到期貨公司上班;至於現貨黃金,那屬於地下炒金,是非法的,前幾年比較好賺錢,最近有關機構查處,加上投資者的自我保護能力的增加,做地下金的業務員很難賺到錢
④ 外盤黃金期貨的風險說明
(1)外盤黃金是非法的,資金不安全,私人公司有可能卷錢跑。(收集大量外盤黃金的非內法信息)容
(2)外盤黃金是和客戶對賭,他們的盈利模式就是賺客戶的錢,交易系統都是公司自己研發的,可能會做手腳,如盈利時不能平倉等,沒有公平性可言。
(3)國家正嚴厲打擊外盤黃金公司,一旦外盤公司被查處,那麼客戶資金將會被國家沒收,很難取回。
(4)、如果客戶提出外盤黃金24小時交易,手續費的優勢,可告訴客戶:黃金投資和任何投資一樣,真正盈利的都是價值投資,中線波段操作才有可能盈利,短線頻繁操作最終唯一的結局就是虧損出局,所以建議客戶不要24小時交易,手續費的差別也不是很大的。
所以,投資外盤期貨風險是很大的,基本上是不可能賺錢,還有可能損失本金。
⑤ 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還有效嗎
任何非法的投資活動都會受到嚴格監管與限制。而這個監管期限是無期限的。一直有效。
而非法的投資活動也會大大增加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投資風險。
強烈建議到合法經營機構進行投資活動,只要自己有本事,在哪裡投資都一樣的收益率。
有多大的收益就代表多大的風險,非法投資活動用高收益的旗幟來掩蓋高風險的實質來欺騙投資者,一定要警惕。
⑥ 期貨交易軟體被公安查封,資金出不來怎麼辦
做的不是正規期貨吧
如果是做虛假盤
有人舉報,被查的話
資金也會被凍結
你找查封的那邊,還是會退給你的
⑦ 如何認定現貨交易中的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您好,
對於商品現貨市場非法從事期貨交易的認定
1認定單位
(1)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黃金市場及黃金衍生品交易監管職責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1〕39號),人民銀行負責組織認定非法黃金期貨交易等活動。
(2)除黃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商務部、人民銀行、證監會《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即各地證監局,負責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認定工作。
(3)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對於沒有明確行政認定單位的,如權益類(產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有價證券、指數、利率、匯率等,可以提請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行政認定。
2認定程序
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提請出具行政認定意見。
除黃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證監局提請出具體行政認定意見。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可以由當地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致函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請進行行政認定,或由各地經偵部門層報公安部經偵局提請其進行行政認定。
3認定內容
主要是涉案人員及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的行為是否屬於 「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或「擅自從事期貨業務」。
4認定標准
對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認定的標準是要針對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情形進行審查,對於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屬於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根據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在具體審查時須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確定性判斷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即為《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和「擅自從事期貨業務」的情形,從而按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的禁止性規定而認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從事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1)目的要件
根據111號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標准化合約為交易對象,允許交易者以對沖平倉方式了結交易,而不以實物交收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實物。
因此,在審理相關交易行為時側重於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A. 投資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資質
現貨交易平台上進行的交易動輒幾千盎司白銀、上百噸原油,交易平台為了主張其是現貨交易,往往聲稱,投資者完全可以隨時點擊交割按鈕進行交割。但是,絕大多數投資者是自然人,他們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數量的現貨商品(特別是賣出)是否屬於非法的無照經營呢?因此投資者必然是要通過平倉的方式來了結交易。合法的期貨交易中雖然也有自然人參加,但是自然人不能進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問題。因此,投資者是否具備交割的資質成為影響現貨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貨交易轉化的一個關鍵因素。
B. 現貨平台是否有真實的倉庫和倉單存在
現貨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快現貨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實存在的現貨是基礎。如果現貨平台沒有足夠的倉庫和倉單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達幾萬手,但僅僅只有幾手倉單甚至沒有),那麼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為了交收,而只能是對沖平倉,則轉化成為非法期貨交易。
C. 審查現貨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計算現貨交易平台的交易總量和最終的交收數量,從而判斷在現貨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為了對沖還是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來看,主要側重於審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的交易。
A. 標准化合約
所謂的標准化合約,根據111號文的定義,即是指除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條款外,其他條款相對固定的合約。交易者將此類合約作為交易對象,訂立合約時,並非全額付款,而只繳納商品價值的一定比率作為保證金,即可買入或者賣出;合約訂立後,允許交易者不實際履行,而可通過反向操作、對沖平倉方式,了結自己的權利義務。
B. 集中交易
審理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案件中最為核心的關鍵是認定現貨交易平台是否實施了集中交易。
所謂集中交易是指由現貨市場安排眾多買方、賣方集中在一起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人員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並為促成交易提供各種設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細分為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機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買賣雙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行進行買賣申報,由現貨市場電子交易系統對全部有效申報進行一次集中撮合的處理過程。
連續競價是指現貨市場按照「價格優先、市場優先」等原則形成成交價,如當最高買價與最低賣價相同時,該價格為成交價;當買價高於賣價時,報價在先一方的賣方價格為成交價。
電子撮合是指眾多的買方和賣方同時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撮合配對、點選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約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對於一項交易標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對手方的身份、年齡、信用狀況等除價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進行的交易。由於該交易標的物可以剝離其所有者的影響而獨立存在,因此極大地提高了其標准化、流動性水平,從而成為資本市場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一般規律,不宜為商品現貨市場採用。
做市商機制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不斷地向買賣雙方提供報價,並按照自身提供的報價付出資金或商品與之成交,從而為市場提供即時性和流動性,並通過買賣價差獲取利潤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於做市商買賣商品的目的並不是獲取商品的所有權,而主要是低買高賣,提供流動性,與現貨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機制不宜作為現貨市場的交易制度。
5認定性質
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對有關交易場所是否開展了非法期貨交易的認定的性質
關於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性質認定的問題,國務院文件有明確規定。《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規定,地方交易場所均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國函〔2012〕3號)規定,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證監會出具性質認定意見,本質上是應有權機關的請求,對其查處違法證券期貨活動提供的專業支持。該認定意見,僅供有權機關參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認定結論。一項交易活動是否違法,須由有權機關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斷。如果投資者認為某項交易活動構成非法期貨交易,應向有權機關提出,請其調查處理。
⑧ 關於進一步明確黃金市場及黃金衍生品交易監管職責的意見 中央編辦發[2011]29號
為促進黃金市場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和中央編辦《關於進一步明確黃金市場及黃金衍生品交易監管職責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1〕29號),現就設立黃金交易所或在其他交易場所內設立黃金交易平台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或同意的開展黃金交易的交易所,兩家交易所已能滿足國內投資者的黃金現貨或期貨投資需求。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設立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台。
二、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外,對於有關地方(機構、個人)正在籌建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或准備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台應一律終止相關設立活動;對已經開業或開展業務的,要立即停止開辦新的業務,並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人民銀行牽頭,妥善做好其黃金業務的善後清理工作。當地工商部門根據人民銀行或地方人民政府的決定,對被責令關閉或撤銷的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責令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停止為其黃金業務提供開戶、託管、資金劃匯、代理買賣、投資咨詢等中介服務;對於涉嫌犯罪需要作出行政認定的,人民銀行及其當地分支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出具行政認定意見後,移送當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三、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要進一步加強系統管理,完善各項制度規則,保障市場規范運行;要圍繞市場需求加大產品創新力度,為投資者提供便利化服務。
請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和銀監會、證監會當地派出機構與當地公安、工商部門聯合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公安、工商部門。
中國人民銀行 公安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⑨ 做外盤黃金是合法的嗎
(1)外盤黃金是非法的,資金不安全,私人公司有可能卷錢跑。(收集大量外內盤黃金的非法信息)容
(2)外盤黃金是和客戶對賭,他們的盈利模式就是賺客戶的錢,交易系統都是公司自己研發的,可能會做手腳,如盈利時不能平倉等,沒有公平性可言。
(3)國家正嚴厲打擊外盤黃金公司,一旦外盤公司被查處,那麼客戶資金將會被國家沒收,很難取回。
(4)、如果客戶提出外盤黃金24小時交易,手續費的優勢,可告訴客戶:黃金投資和任何投資一樣,真正盈利的都是價值投資,中線波段操作才有可能盈利,短線頻繁操作最終唯一的結局就是虧損出局,所以建議客戶不要24小時交易,手續費的差別也不是很大的。所以,投資外盤期貨風險是很大的,基本上是不可能賺錢,還有可能損失本金。
⑩ 朋友做現貨被抓了,會被判刑嗎他只是一個業務員。
看情況,看其是否參與涉及到了違法的事情,如果「公司」只是一個偽裝詐騙行為的外衣。參與者屬於共同犯罪。參與詐騙的成員,都會受到牽連。
其中,構成犯罪的要被判刑,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從輕處罰。員工涉嫌共同犯罪,主要看其參與了多少數額。如果知道該公司是詐騙,而繼續與公司工作,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不管怎麼講,公司才是違法主體,公司老闆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員,主要後果應該由他們承擔。: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0)查處黃金期貨擴展閱讀:
《刑法》同時指出:
第二十六條【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