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淡儲」是什麼意思
淡儲,即淡季商業儲備制度。等到消費旺季到來時,不至於供不應求,造成供求失衡。
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制度的積極意義就在於,它一方面調節供需矛盾,一方面化解市場危機,在力保糧食安全的前提下發揮著調控的優勢。淡儲制度在我國的發展只有5年時間,某些方面難以面面俱到,只有在摸索中前行,前行中完善,這項利國利民的調控手段才能發揮其更有效的作用。
Ⅱ 吉林省隆源農業生產資料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吉林省隆源農業生產資料集團有限公司,地處長春市人民大街,現有員工1200人,年生產、銷售化肥100萬噸,是國家指定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承儲企業,是吉林省最大的集化肥生產、銷售為一體的農資企業之一。
法定代表人:李曉春
成立時間:2000-03-06
注冊資本:6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2000000005962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長春市寬城區人民大街280號
Ⅲ 經濟類法律法規總共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1994年5月12日頒布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2001年4月28日頒布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1983年12月8日頒布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正) 1996年5月15日頒布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年8月20日頒布
6.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1995年5月10日頒布
7.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995年6月30日頒布
8.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999年頒布
9.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003年12月27日頒布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003年12月27日頒布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1988年12月29日頒布
1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002年10月28日頒布
13.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 1993年7月2日頒布
14.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成果轉化
15.經紀人管理辦法 1995年10月26日頒布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1994年8月31日頒布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頒布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1994年10月27日頒布
19.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1995年12月28日頒布
20.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1996年7月5日頒布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997年12月29日頒布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1985年9月26日頒布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1992年11月7日頒布
24.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2003年12月8日頒布
25.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暫行辦法 2003年12月5日頒布
2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下發《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核查制度(試行)》的通知 2003年1月3日頒布
2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94)
28.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修訂) 2002年04月18日頒布
29.貸款通則 1996年06月28日頒布
30.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 2003年3月24日頒布
3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進出口收付匯逾期未核銷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3年3月13日頒布
32.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 2003年4月9日頒布
33.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34.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金融爭議仲裁規則 2003年4月4日頒布
35.關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原由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的監督管理職責的決定 2003年4月26日頒布
36.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測規定 2003年4月9日頒布
37.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 1986年12月2日頒布
38.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1993年2月22日頒布
39.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 1988年5月18日頒布
40.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 2003年5月26日頒布
41.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6月26日頒布
42.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 2002年3月1日頒布
43.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2003年頒布
44.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2003年6月24日頒布
45.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 1992年5月15日頒布
46.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47.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 2003年6月18日頒布
48.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 2003年頒布
49.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辦法(試行)
50.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8月29日頒布
51.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8月28日頒布
52.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 2003年9月9日頒布
53.邊境貿易外匯管理辦法 2003年9月22日頒布
54.企業資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 2003年09月03日頒布
55.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聯合社管理暫行規定 2003年9月18日頒布
56.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2003年10月3日頒布
57.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誠信信息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10月16日頒布
58.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頒布
59.外幣代兌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5月28日頒布
60.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頒布
61.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003年11月12日頒布
62.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准 2003年12月01日頒布
63.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 2003年12月1日頒布
64.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 2003年9月29日頒布
65.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2003年12月11日頒布
66.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 2003年 10月9日頒布
67.證券公司治理准則(試行) 2003年12月15日頒布
68.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 2003年12月15日頒布
69.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頒布
70.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
71.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出口采購中心管理辦法 2003年9月29日頒布
72.《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補充規定 2003年12月7日頒布
73.《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2003年12月7日頒布
74.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12月31日頒布
75.《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 2003年12月9日頒布
76.《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 2003年12月9日頒布
77.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2月4日頒布
78.外國保險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2004年1月15日 頒布
79.世界銀行技術援助項目(分項目)管理辦法 2003年12月25日頒布
80.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 2001年11月16日頒布
81.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 2004年2月12日頒布
82.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 2004年4月1日頒布
83.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 2004年2月14日頒布
84.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 2004年3月1日頒布
85.基金會管理條例 2004年3月8日頒布
86.外資銀行並表監管管理辦法 2004年頒布
87.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 2004年8月17日頒布
88.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監測和考核暫行辦法 2004年3月25日頒布
89.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 2004年4月2日頒布
90.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 2004年4月6日頒布
91.企業年金試行辦法 2003年12月30日頒布
92.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頒布
93.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2004年2月23日頒布
94.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管理規定 2004年4月12日頒布
95.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中央財政非稅收入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1月13日頒布
96.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004年5月13日頒布
97.對外援助成套項目施工任務實施企業資格認定辦法(試行) 2004年頒布
98.對外援助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辦法(試行) 2004年頒布
99.重點家禽養殖、加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 2004年4月8日頒布
100.境內外資銀行外債管理辦法 2004年5月27日頒布
101.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04年6月8日頒布
10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 2004年6月19日頒布
103.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 2004年6月14日頒布
104.基金會名稱管理規定 2004年6月23日頒布
105.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 2004年6月11日頒布
106.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 2004年6月25日頒布
107.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 2004年6月17日頒布
108.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2004年6月4日頒布
109.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8月9日頒布
110.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 2004年7月27日頒布
111.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2004年8月16日頒布
112.商務部國內貿易標准化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8月9日頒布
11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2004年7月26日頒布
11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2004年8月28日頒布
115.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 2004年7月15日頒布
116.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8月16日 頒布
117.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 2004年8月25日 頒布
118.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 2004年8月11日 頒布
119.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2004年8月11日 頒布
120.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 2004年8月11日 頒布
121.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8月23日頒布
122.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8月23日頒布
123.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2004年9月5日頒布
124.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2004年9月17日頒布
125.銀行業監管統計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9月15日頒布
126.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業協會工作暫行辦法 2004年8月30日頒布
127.經紀人管理辦法 2004年8月28日頒布
128.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 2004年9月15日頒布
129.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 2004年9月22日頒布
130.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 2004年9月16日頒布
131.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投資咨詢評估管理辦法 2004年9月15日頒布
132.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9月29日頒布
133.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9月29日頒布
134.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9月29日頒布
135.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004年10月12日頒布
136.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 2004年10月18日頒布
137.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 2004年10月9日頒布
138.證券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10月18日頒布
139.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 2004年9月23日頒布
140.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 2004年9月29日頒布
141.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 2004年11月8日頒布
142.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業務辦理規則 2004年10月30日頒布
143.國別投資經營障礙報告制度 2004年11月11日頒布
144.金融機構外匯存款准備金管理規定 2004年10月29日頒布
145.外匯領域反洗錢信息分類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規定 2004年10月27日頒布
146.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託管業務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規定 2004年10月30日頒布
147.拍賣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2日頒布
148.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 2004年12月7日頒布
149.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 2004年10月25日頒布
150.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2004年11月30日頒布
15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 2000年6月2日頒布
152.基層人口計生專干特困家庭救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 行) 2004年10月12日頒布
153.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 2004年12月1日頒布
154.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 2004年12月15日頒布
155.民間非營利組織新舊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 2004年10月19日頒布
156.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2004年11月5日頒布
157.保險政務信息工作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20日頒布
158.廣告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2004年11月30日頒布
159.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細則 2004年12月7日頒布
160.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准備金管理辦法(試行) 2004年12月15日頒布
161.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30日頒布
162.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30日頒布
163.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 2004年12月29日頒布
164.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復議辦法 2004年12月28日頒布
165.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辦法 2004年12月28日頒布
166.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 2004年12月25日頒布
167.進口付匯差額核銷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3日頒布
168.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 2004年11月10日頒布
169.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 2004年12月10日頒布
170.信託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
171.煤炭經營監管辦法 2004年12月27日頒布
172.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 2005年1月12日頒布 。
Ⅳ 國家實行的淡季化肥儲備,到底是這么儲備流程是怎樣的
國家淡季儲備是由具有儲備資格的廠家或流通貿易商在淡季時生產或儲備化肥,一般是尿素和復合肥,東北地區有少量磷銨,這段時間生產或儲備的化肥,國家支付一部分利息。
這個貼息只有簽訂了淡儲協議的公司才能獲得。
Ⅳ 目前,國家出台哪些惠農政策
2008年中央強農惠農政策有哪些?
2008年中央繼續堅持把支持「三農」作為預算安排和財政工作的重點,鞏固、完善和強化各項強農惠農財稅政策,突出加強農業基礎,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央財政安排用於「三農」各項支出合計5625億元,增加1307億元,增長30.3%。
加大對農民的補貼力度。中央財政安排對農民補貼支出1335.9億元,增加253億元,增長23.4%。其中,糧食直補151億元,農資綜合直補482億元,農機具購置補貼40億元,良種補貼70.7億元,農民培訓經費16億元。
大力支持農業生產發展。中央財政安排用於支持農業生產的支出3044.5億元(包括大部分農林水事務支出,列入環境保護科目的退耕還林支出,以及列入中央對地方財力性轉移支付科目的農村稅費改革補助支出等項目),增加441.9億元,增長17%。其中,用於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1022.8億元;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小型病險水庫治理84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127.2億元,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中低產田改造和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和完善對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安排165億元;落實退耕還林後續政策,安排135億元,用於補助退耕農戶和加強退耕農戶的基本口糧田建設等;健全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制度,安排60.5億元;大力支持扶貧開發,安排167.3億元,創新扶貧開發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先進實用農業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同時,完善扶持生豬、奶業、油料生產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適當提高稻穀和小麥最低收購價。
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中央財政安排1245.2億元,增加611.4億元,增長96.5%。其中,支持農村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發展1073.2億元;支持全面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90億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62億元。
繼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安排570.4億元,增加205.6億元。從2008年春季學期開始,進一步提高免費教科書補助標准,適當提高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准,提高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水平,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准,並對高寒等地區給予特殊照顧。全面落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安排223億元,增加125億元。實施並完善對中西部地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
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安排253億元,用於全面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用兩年時間將籌資標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財政補助標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助標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
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中央財政安排150億元,大力支持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並以此為突破口,加強清理化解鄉村債務。探索建立農村公益事業投入新機制。推行減輕農民水費負擔綜合改革試點,逐步解決區域性和行業性農民負擔問題。
多渠道增加「三農」投入。中央和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繼續按規定用於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土地整理和耕地開發等。地方財政也要增加「三農」投入,特別是土地出讓收入要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確保足額支付被征地農民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逐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積極支持建立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並利用以獎代補等手段,調動農民和社會各方面增加投入。
Ⅵ 誰能幫助找一下「化肥淡季儲備財政補貼成功的案例」謝謝~
重慶市首次獲得國家化肥儲備指標和財政貼息支持
發布日期:2008年10月29日
為保證化肥市場供應,穩定市場價格,從而促進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自2005年以來國家啟動了化肥淡季儲備工作,並安排部分財政貼息資金予以支持,截止目前已通過招投標方式累計安排化肥儲備指標1200萬噸。因重慶市化肥生產、流通企業規模較小、實力不強,一直以來未能入圍承擔國家化肥儲備任務的企業名單,原歸屬重慶地區的10萬噸指標被川天化、瀘天化控股的九禾股份有限公司競標獲得。
為增強重慶市對本地化肥市場的調控能力,得到本該屬於該市農資企業的話語權,重慶市發展改革委主動協調、督促市供銷社、市商社集團共同於今年9月完成了對市農業生產資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金由2323萬元增加到3000萬元,滿足了入圍競標的基本條件。隨後在半個月內先後兩次組織市供銷社、市農資公司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專程匯報,積極爭取參與今年新增儲備指標競標。因為行動迅速、態度積極,該市終於搭上了末班車,市農資公司在最後時刻入圍競標名單,並最終競標成功,首次獲得化肥國家儲備指標5萬噸,其中:尿素2萬噸,高濃度復合肥1萬噸,鉀肥2萬噸。10月17日市農資公司已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經貿司簽定了2008-2009年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承儲協議,協議價值總額13600萬元,獲得國家財政貼息資金400萬元。
Ⅶ 化肥淡季儲備在管理中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我省化肥市場的宏觀調控,建立化肥淡季儲備制度,以緩解化肥常年生產、季節使用的矛盾,彌補省內資源不足,穩定全省化肥生產和市場價格,保障農業生產用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江西省級化肥淡季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淡季儲備原則。
1、省級化肥淡季儲備是指省政府委託化肥淡儲承儲企業在淡季儲存化肥,用於旺季市場銷售。省級化肥淡季儲備按照企業儲備、銀行貸款、政府貼息、市場運作、自負盈虧的原則進行。
2、省政府指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以下簡稱委託管理單位)負責省級化肥淡季儲備管理工作。省發改委會同省財政廳商定化肥淡季儲備的品種和數量,並報省政府批准。
二、淡季儲備規模。
3、省級化肥淡季儲備以高濃度化肥為主,2005-2006年度淡儲總量為10萬實物噸,其中尿素8萬噸、復合肥2萬噸。以後如需調整儲量,由委託管理單位根據需求情況提出調整方案,報省政府批准。
4、化肥淡儲期限為6個月,儲備期一般為當年10月至次年3月。承儲企業可依照用肥季節差異情況適當調整淡儲起止時間。
三、承儲企業責任。
5、省級化肥淡季儲備經省政府同意後,委託有關承儲企業承擔。委託管理單位與承儲企業簽訂淡儲協議,約定淡儲化肥的品種和數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省供銷社要督查承儲企業建立健全儲備管理制度,協助委託管理單位履行日常具體的監管工作。
6、承儲企業須遵照國家或省定價格政策,組織采購貨源,並確保質量符合國家標准。淡儲貨源,原則上從省內化肥生產企業采購。淡儲化肥只限於滿足省內農業生產需要,不得用於出省或出口。
7、承儲企業要按照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經濟合理流向的原則設庫布局,並確保儲備安全。
8、承儲企業對淡儲化肥的銷售,要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必要時,須服從委託管理單位調控,以平抑市場物價,穩定市場供應。
9、承儲企業在淡儲期間必須確保淡儲數量到位,數量認定標准為:淡儲期間累計調入量或生產量不少於近兩年同期平均調入量或生產量與承儲量之和、平均庫存比近兩年平均庫存高出承儲量的50%以上。
四、淡儲監督檢查。
10、委託管理單位要加強對承儲企業完成化肥淡儲任務情況的監督檢查。承儲企業要建立化肥淡儲月報制度,淡儲期間,承儲企業每月10日以前按要求向委託管理單位報送淡儲月報表(附表一),必要時須不定期報告購銷存情況。
11、承儲企業未按照協議要求進行儲備或擅自更換儲備品種、數量、地點,或未按要求上報化肥淡儲購銷存情況,委託管理單位取消其承儲資格,扣減利息補貼。
五、淡儲財務管理。
12、淡儲化肥所需資金由銀行按照信貸原則對承儲企業貸款,承儲企業按時還本付息。淡儲化肥由省財政給予利息補貼。淡儲化肥貼息成本,由委託管理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規定的尿素中准出廠價或其他品種市場價格情況和合理運雜費用逐年確定。
13、承儲企業達到本辦法第三條第9點規定,按企業協議承儲數量給予利息補貼;否則,視為未完成淡儲任務,不予補貼。
14、省財政負擔的貼息資金,按委託管理單位確認的貼息成本、淡儲數量、淡儲期限和半年期流動資金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對承儲企業包干。
15、化肥淡儲到期後15天內,承儲企業根據化肥淡儲情況編報化肥淡儲業務報告並填制《承儲企業化肥淡儲利息補貼申請表》(附表二),同時提供調入化肥的運輸票證、購進化肥票證等相關票據資料,經委託管理單位審核後上報省政府審定。
16、化肥淡儲利息補貼由省財政廳在審核通過之日15個工作日內直接撥付給承儲企業。
17、淡儲化肥經營盈虧,由承儲企業承擔。
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要協調相關部門支持承儲企業做好淡儲工作,並督促承儲企業執行協議,完成儲備任務。
本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能分工分別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1]
如果沒幫上我就沒辦法了。
Ⅷ 化肥最近漲價了嗎為什麼拜託各位了 3Q
2011年中國化肥市場呈現出復雜多變的波動走勢。一方面,在糧食等農產品價格上漲、政府繼續加強對「三農」的投入和補貼、國際化肥市場回暖等利好因素下,化肥市場出現明顯回升,至年底各類化肥價格已全面超越上年價位,其消費量也有較大幅度增長。另一方面,政策環境收緊、原料成本走高、市場競爭加劇等負面因素也不斷發展,導致2010年上半年出現化肥價格旺季走跌的反常局面,年內價格走勢出現多次較大幅度波動。 2010年化肥生產和國內消費、出口均有明顯增長,並創歷史新高。但不同種類的化肥出現明顯分化,其中氮肥出現了多年罕見的產量下降的局面。在2010年化肥供需狀況總體上繼續轉為寬松,不利於行業整合的順利進展。受宏觀形勢及資源產品價格上漲的影響,中國化肥行業在煤炭、天然氣、硫磺等方面的原料成本,成品油和電力等方面的燃料成本,以及人力、環保等方面的成本費用都呈上漲趨勢,導致化肥生產成本在2010年全面走高。 國內區域生產及銷售市場 從近兩年市場運行情況看,企業生產非常理性,量力而行,按需生產、隨市場供求關系而自我調節生產計劃,不計成本盲目追求規模企業大幅減少,現在大多企業為迴避市場風險,都採取以銷定產,企業實際產能大為降低。另外,區域性的化肥市場生產體系不斷完善,優勢明顯增強,當地政府加大了對化肥生產與銷售的關注。在2011年年初,為保證雲南省化肥生產企業的生產和農業生產用肥需要,雲南省以「政府調控、企業儲備、銀行貸款、財政補助、市場運作」為原則啟動化肥收儲,儲備總量為50萬噸,包括尿素30萬噸,磷肥10萬噸,復合肥10萬噸。儲備貨源限定為雲南企業自產的產品,收儲時間從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止。山西晉城市從7月1日起,對轄區的7家高耗能企業實施限產限電檢修。其中化肥企業包括山西蘭花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蘭花科創化工分公司、山西晉豐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天脊中化高平化工有限公司、山西蘭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與此同時,四川省省級天然氣價格專項調節金徵收標准由此前的每立方米0.32元提高到1.20元每立方米。這意味著四川氣頭尿素企業的原料成本將有大幅提高。12月27日,山東省政府與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山東省政府與中化集團將建立高層領導定期會晤機制和戰略合作推進機制,在能源、化肥、種子、化工物流、金融和節能減排領域開展全面深入合作。 國內龍頭企業的發展情況 2010/2011年度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公開招標,其中包括1025萬噸化肥淡季商業儲備和2011年度的70萬噸磷肥專項儲備。招標要求承儲的化肥流通企業應連續三年銷售量30萬噸以上,承儲的化肥生產企業應擁有銷售網路且連續三年生產量40萬噸以上。最終共有72家企業中標,其中生產企業32家,共承擔1530萬噸淡儲指標。中化集團與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於3月9日簽訂氮肥生產基地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將在橫跨銀川市和吳忠市的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投資160億元,分兩期建設200萬噸合成氨、320萬噸尿素生產項目。8月23日,四川化工控股集團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在成都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未來5年,農行將向四川化工公司提供總額達150億元的意向性信用額度,旨在深化銀企戰略合作,加快化企結構調整,推進該公司煤制大化肥、磷礦采選、草甘膦等重點項目建設。9月8日,中國最大的緩控釋肥生產企業山東金正大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公司股票發行價為每股15.00元,本次發行股份總數為1億股,主要用於60萬噸/年新型作物專用控釋肥和國家緩控釋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兩個項目。10月16日,青海鹽湖集團舉行100萬噸鉀肥產品綜合利用項目一期工程投料試車。該工程包括年產6萬噸氫氧化鉀、7.2萬噸碳酸鉀、10萬噸PVC、10萬噸甲醇、33萬噸尿素、燃煤供熱中心以及配套的工程設施,工程已基本完成45億元的概算投資。 近十年在國際、國內市場持續向好時,國內化肥產能迅速擴張,尿素產量突破6000萬噸,MAP、DAP產能均突破1200萬噸,復合肥及BB肥企業比比皆是,已遠遠超出國內化肥需求量,致使國內化肥產能嚴重過剩。在國內、國際市場一體化中,國際市場化肥價格決定了國內化肥市場行情,後期氮肥、磷肥、鉀肥行情都取決於冬季國際化肥市場行情,國際化肥市場行情反轉一定會助長、推動、激活國內化肥市場行情。 「十二五」化肥行業發展規劃,把目標指向了發展轉型上,重點發展緩釋肥、控釋肥及各種專用肥、功能肥等。2011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規劃指向無疑對行業發展將產生重要影響。在行業政策的導引下,未來化肥行業的發展模式也將會由「硬投入」想「軟投入」轉移。2011年限制化肥出口政策不會有重大調整,這是由化肥產品的資源和能源屬性決定的,出口關稅政策依然重在保國內化肥總量供應和市場價格穩定上。國內化肥出口關稅政策的調整,仍將重點放在國內化肥生產企業均衡生產和出口上。展望由於政府繼續將支持農業生產作為經濟政策的重點,加上糧食價格長期走高對化肥消費的拉動,化肥作為支農產業仍有望在2011年獲得較強支撐。 預計2011年化肥生產仍將實現小幅增產,其中氮肥產量將出現回升,而磷肥高速增產的勢頭將明顯放慢。尿素、磷酸二銨等高濃度肥料在產業結構中所佔比重將有所提高。化肥消費量有望繼續走高,但出口量則難以達到2010年的歷史最高水平。供需關系將呈現基本平衡並略顯寬松的局面。 2011年化肥企業的運營環境將更為嚴峻。行業政策方面,限制投資和產業發展,環保壓力加大,低出口關稅階段縮短,煤炭、天然氣等原料價格政策全面放開等都進一步打壓了化肥企業的盈利能力。各項成本(生產、物流、環保、人力等)均將繼續走高。 由於供需狀況總體偏於寬松和2010年底的價位較高,化肥價格在2011年難以出現大幅上漲,即使供應較為緊張的尿素市場也因農民購買力相對薄弱和政府的價格監管而上漲乏力。同時,由於化肥施肥季節性變化和政策調控頻繁,以及競爭日趨激烈的影響,化肥市場走勢的波動性將繼續增強。因此我們對化肥行業在2011年的利潤預期將較為悲觀。
Ⅸ 隆源化肥
吉林省隆源農業生產資料集團有限公司,地處長春市人民大街,現有員工1200人,年生產、銷售化肥100萬噸,是國家指定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承儲企業,是吉林省最大的集化肥生產、銷售為一體的農資企業之一。
吉林省隆源農資集團由吉林省隆源化肥有限公司、吉林省長江緩控釋肥料有限公司、吉林省隆源農資物流園、廣西南寧隆順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等4個子公司組成,下設9個分公司、38個平台庫、鄉鎮級經銷網點2000多家,銷售網路覆蓋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等三省一區,公司生產的隆源、蕯化、底淝王、奧利嘉、新隆嘉、慶源等六大品牌復合肥,以其優異的產品質量和完善的銷售服務體系,得到農民的廣泛認可,在農民心目中享有較高的聲譽。
幾年來,隆源化肥集團注重人才建設,先後引進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復合肥料產業化首席專家、復合肥生產技術、生產管理專家等多名高精尖人才,並安排到重要崗位,使其發揮重要作用。集團每年都要從吉林農業大學招收應屆畢業生,目前公司銷售管理人員90%都從農大畢業。集團注重農化服務,建立了先進的土壤肥料分析研究中心,肥料試驗研究智能溫室,創辦了吉林隆源農業技術學校,建立了測土配方推薦施肥系統。 今年以來,集團還全力打造了隆源化肥「百千萬工程」,即,扶持100個隆源化肥千噸鄉鎮經銷商、建立1000個隆源化肥示範村、培養10000個隆源化肥示範戶,免費為農民測試土樣10000份,為農民科普培訓100000人次,用農化服務帶動銷售,用示範戶推動銷售,用示範村鞏固銷售。
目前與集團關系密切的國內著名化肥企業主要有:山西豐喜集團、貴州瓮福集團、貴州開磷集團、雲天化集團、山西蘭花集團、中化化肥公司、廣西鹿寨化工、四川開元集團、華錦集團等。吉林省委書記等省市領導先後視察公司,中國農科院專家、美國美盛公司、俄羅斯BPC鉀肥公司等客人先後到集團參觀,都對集團給予了較高的評價。同時,集團也得到了吉林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吉林省分行的大力支持。 面對新的挑戰,集團全體員工士氣高昂,求實、負責、誠信、創新,力爭實現使集團成為東北最有影響力農資集團的戰略目標,為吉林省增產百億斤商品糧工程和服務「三農」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