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
國家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版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權體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突發事件易發、多發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1)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現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十七條 國務院建立全國統一的突發事件信息系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或者確定本地區統一的突發事件信息系統,匯集、儲存、分析、傳輸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
並與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專業機構和監測網點的突發事件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加強跨部門、跨地區的信息交流與情報合作。
❷ 應急物資儲備清單2020
包括應急物品、應急工具和常用應急葯具三大類,包括具備收音功能的手搖充電電筒、救生哨、毛巾紙巾、呼吸面罩等共10類物資;擴充版內容包括水和食物、個人用品、逃生自救求救救助工具、醫療急救用品、常備葯品、重要文件資料等六大類、18小類、62種物資。比如礦泉水、嬰兒奶粉、防水鞋、長明蠟燭等。
一般的家庭應急物資,除了常見的方便食品、飲用水、創可貼、碘伏、手電筒、收音機等物品外,一定要結合家庭成員構成、居住條件和地區災害類型等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儲備。
(2)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現狀擴展閱讀
我國已經建立了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但是還缺少家庭應急物資儲備這落地的一環。「應急物資儲備不僅是政府和企業的事情,更需要家庭積極動員起來,作為應急物資儲備主體之一,參與到國家應急管理體系以及能力現代化建設中來。」錢洪偉科研團隊成員周凡超說。
錢洪偉指出,目前我國家庭應急物資的儲備布局還較薄弱。「我們經常講,沒有應急物資保障的預案是假預案,應急物資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甚至可以說,家庭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優劣對整個國家應急物資儲備能力水平具有決定性影響。如果在這方面不能給予足夠重視或存在短板的話,可能會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