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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土地儲備

發布時間: 2021-03-24 23:48:44

㈠ 局地樓市現「小陽春」,房企為何紛紛逃離三四線

如果你關注房地產市場,你會發現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已經控制了兩年,但是房價沒有下降太多。2019年清明節將改變春節的低迷局面,一些一線和二線城市將呈現「小陽春」趨勢。然而,遠見卓識的開發者正在「逃離」第三和第四線城市,或者他們中的許多人從未深入到第三和第四線城市中。

一些分析師指出,在不久的將來,一級和二級房地產市場的復甦主要是由剛性和改善的需求驅動的。三級和四級房地產市場仍處於鞏固期,這也符合住房和建設部制定的穩定土地價格和房價的目標。未來區域市場差異將越來越明顯。短期內看不出三線、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仍將處於盤整期。無論是2018年的財務報告還是第一季度住房企業「搶地」的數據,都生動地展示了住房企業「逃離」三四線的路徑。

㈡ 土地儲備概念股有哪些

關注土地流轉概念
國研中心「383」改革方案總報告將土地改革作為八大改革領域和三大突破口之一,再加上地方財政支持和土地流轉政策陸續出台,土地流轉概念或再起波瀾,可關注亞盛集團、羅牛山、輝隆股份、北大荒等股票。
亞盛集團(600108):公司擁有亞盛科學院、甘肅植物資源化工應用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甘肅省啤酒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先後承擔過國家級和省級科研項目。公司有權屬的土地面積為342萬畝(其中耕地47.51萬畝,宜農未利用地48.17萬畝,牧草地184.9萬畝,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0.64萬畝,冰川5萬畝,其他用地55.71萬畝),是全國規模最大的啤酒花種植加工企業。
羅牛山(000735):2010年2月,公司公告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計持有土地11014.48畝,其中,農業用地9615.11畝,商住用地666.46畝,其他建設用地(工業用地、市場用地、教育用地等)732.91畝。2011年7月,全資子公司海南羅牛山肉類加工產業園有限公司與海口力神咖啡飲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參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羅牛山調味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參股公司)組成聯合體,以單價256元/平方米競得49.6萬平方米的工業用地使用權。
輝隆股份(002556):2013年9月,公司在深交所互動平台披露,公司在安徽省全椒縣和臨泉縣參與了土地流轉,全部採取租賃方式,承租面積2萬多畝,承租年限為15年-20年。主要用於傳統農作物種植及園林苗木培植。2013年4月在該平台披露公司於2010年與滁州市全椒縣襄河鎮八波村簽訂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水面承租協議》,參與八波村的土地流轉,協議為1.4萬畝土地承包權,期限15年。公司計劃引進全椒縣新型農業項目對八波村流轉的土地進行治理,改善種植環境,規劃將該塊土地打造成集農業種植與園林經濟苗木種植為一體現代農業產業化項目。
北大荒(600598):公司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現代化水平最高的農業類上市公司和商品糧生產基地,是國家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之一,在稅收、銀行信貸、配股融資等方面獲優惠,農業機械化、水利化、良種化水平處於國內領先地位,具有明顯的裝備優勢和技術優勢。公司下設16家農業分公司、1家化肥分公司和8個子公司,擁有耕地936萬畝。
海南橡膠(601118)
公司日前在上證e互動平台表示,公司承包使用農墾集團國有土地總面積總計為351.55萬畝,每年支付承包金,主要分布於海南島中西部,主要用於種植橡膠林等林木以及從事相關的生產活動。資料顯示,公司是我國最大天然橡膠生產企業,橡膠產量佔全國產量30%以上,並計劃擇機參與、控制海南島以外乃至境外膠林資源。
申銀萬國表示,公司海南農墾各國營農場擁有土地資源1127萬畝,其中劃入海南農墾集團及其所屬農場投資公司的土地資源為393.7萬畝,受益於「土地流轉」主題。此外,隨著天膠主要消費地區下游汽車、輪胎行業產銷旺季,以及國內新一季天膠收儲計劃的推出,天然橡膠價格階段性將維持震盪向上走勢,上調公司至「增持」評級。
岳陽林紙(600963)
日前,岳陽林紙發布公告表示,公司目前擁有林業面積近200萬畝,將繼續堅持「林、漿、紙」一體化發展模式,通過收購等方式進一步擴展林業經營規模。公司將密切關注林權流轉相關的新政策,研究適合公司發展的最佳林業經營模式。
據了解,目前公司造紙產能101.6萬噸,紙漿基本自給;2015年末公司計劃達到林地面積458萬畝,木材資源總蓄積量達到1658萬立方米。公司大股東為中國紙業,實際控制人是誠通控股。公司變身央企,將享受信息、資金、資源、政策等方面的優勢。申銀萬國給予其「增持」評級。
永安林業(000663)
公司是一家集林木培育、木材生產、木材加工為主業的資源型企業。在2013年半年報中,公司披露了現有森林資源(財苑)總面積177萬畝,包括生態公益林20萬畝,商品用材林148萬畝,經濟林等其它林地9萬畝。分析普遍認為,隨著林權改革逐步深化,林業公司的估值也相應提升。
東北證券認為,應該關注公司的資源屬性。公司主業當前盈利依然較差,鑒於行業環境在未來有望好轉,且公司177萬畝林地儲備,對應當前市值,價值被低估,給予公司「推薦」的投資評級。
福建金森(002679)
公司主要從事森林培育營造,森林保有管護和木材生產銷售,經營的森林資源面積達44.19萬畝、林木蓄積量362.07萬立方米,森林蓄積量為全國和福建省國有林場平均水平的7倍和10倍。公司的木材生產銷售位居將樂縣首位。
分析人士表示,國家林業局有關領導近日指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任重道遠,未來要規范林權流轉,加快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全面深化林業改革。目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確權工作已基本完成,確權率達95%以上。福建金森估值也相應提升,股價可看高一線。

㈢ 津濱發展與海泰發展有什麼不同.哪個發展潛力大一點.

津濱發展(000897):公司是天津濱海開發區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從事房地產建設開發的旗艦企業,具有區位優勢和土地儲備優勢。目前公司有土地和項目儲備約120萬平米,在濱海新區擁有土地超過40萬平米,在天津市區擁有土地超過60萬平米,土地資源十分豐富且獲取成本較低,未來存在較大幅度增值潛力
作為濱海地產龍頭的津濱發展(000897),未來發展無疑值得期待。

㈣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領導分工

局長、黨委書記:劉子利
負責局黨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業務處,黨委辦公室(窗口辦)、組織部、老幹部處、人事處。
黨委副書記:馬根英
負責宣傳、工會、團委和機關黨委及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工作。分管宣傳部、機關黨委、工會、團委。
副局長:路紅
負責科技教育和外事、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和房屋安全使用工作。分管科技教育處、房屋管理處(歷史風貌建築保護處)、天津市公房公用管理處、天津市房產總公司、天津市風貌建築管理辦公室、天津市國土房屋職業學院、天津市房屋安全鑒定檢測中心、天津市風貌建築整理公司、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
紀檢組長:張慶星
負責紀檢監察和糾風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
副局長:許 南
負責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拆遷安置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處、拆遷安置辦公室、天津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公共租賃房屋中心)、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設投融資公司、天津市公積金管委員會辦公室。聯系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副局長:王莙
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土地測繪和房屋測量工作。分管房地產市場處、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天津市房屋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天津市國土資源測繪和房屋測量中心。聯系天津市房地產業協會、天津市房地產估價協會。
副局長: 張鳳和
負責土地規劃管理、土地資源、地籍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分管規劃管理處、土地資源管理處、房地權籍管理處、執法監察處(裁決處)、天津市開墾征地事務中心、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執法監察總隊、天津市房地產權登記發證中心。聯系天津市土地學會。
總經濟師:張志升
負責土地利用管理、土地交易、土地收購整理儲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分管土地利用處、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天津市土地結構收購中心、天津市成本審核中心、信息中心。聯系天津市土地估價師協會。
副巡視員:周國忠
負責政策法規、督查、信訪、財務、審計及綜治、應急管理、防汛抗旱和機關安全保衛、後勤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督查室、信訪處、財務處、審計處、機關服務中心。分管辦公室日常工作。
副巡視員:王德銘
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分管地質礦產環境管理處、地質勘查管理處、地熱資源管理處、天津市地質事務中心、天津市地質資料館。聯系天津華北地質勘查局、天津市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天津市礦業協會。
副巡視員:陳恆斌
負責物業管理工作。分管物業管理處、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物業事務服務中心、物業管理招投標中心。聯系天津市物業管理協會。

㈤ 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的第八章

國有土地有償使用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由有資質的土地評回估機構進行土地價答格評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評估結果,並根據確認的評估結果和其他相關因素,擬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報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批准。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出讓底價。 將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及其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出租,或者其他涉及土地處置的,土地使用人應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手續後,方可出租或者處置。
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人應當與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按照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租金。 因企業兼並、收購、重組或者資產處置等情形,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
使用劃撥土地的企業,實施企業產權交易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人民政府對土地資產有優先購買權。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土地整理儲備機構,負責本市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組織實施,承擔土地整理儲備、集體土地徵收和土地開發整理等具體工作。
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其整理、儲備由市土地整理儲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㈥ 天津市土地整理儲備成本審核中心在哪裡求詳細地址

在河西區,工作挺累的,待遇很一般,還算是比較鍛煉人吧

㈦ 天津市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5年,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新組建了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標志著天津市國土資源管理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全局系統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八屆九次全會精神,初步彰顯國土資源與房屋統一管理的體制優勢,進一步發揮國土資源的綜合保障作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建設發展作出了應有貢獻。

按照「保障重點、促進發展、保護耕地」的思想,保障全市經濟發展。2005年共審批農用地轉用3 080公頃,其中耕地2 250公頃。同時開墾耕地3 600公頃,實現了全年耕地佔補平衡,儲備耕地1 350公頃,為今後天津市土地利用預留了空間。

通過加強土地市場建設,形成土地交易活動統一、規范管理的新局面。嚴格實施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制度,提高土地供應的市場化程度,進一步發揮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嚴格控制土地無償劃撥范圍,逐步改變了以往協議為主的多頭供地方式,推行經營性土地通過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不斷提高土地供應的市場化程度。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按照2005年地籍管理調查統計,天津市年末土地總面積為119.17萬公頃(1 787.60萬畝)。其中:農用地70.73萬公頃(1 061.00萬畝),佔59.3%;建設用地34.63萬公頃(519.40萬畝),佔29.1%;未利用地13.81萬公頃(207.2萬畝),佔11.6%。

(1)2005年度耕地減少量為1 748.42公頃(26 226.3 畝),其中:建設佔用耕地1 615.57公頃(24 233.5畝),農業結構調整佔用耕地126.99公頃(1 904.9畝),其他原因耕地減少 5.86公頃(87.9 畝)。同期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 1 621.43公頃(24 321.4畝),耕地實現占補平衡。

(2)2005年度建設用地變化量為:新增建設用地2 794.11公頃(41 911.7畝);存量建設用地329.43公頃(4 941.4畝);建設用地復墾整理為耕地82.67公頃(1 240.1畝)。在新增建設用地中,佔用農用地2 322.37公頃(34 835.5畝)、佔用未利用地471.75公頃(7 076.2畝)。

(3)未利用地較2004年減少1 979.67公頃(29 695.0畝),開發為耕地的1 476.61公頃(22 149.1畝),變為其他農用地31.31公頃(469.7 畝),建設佔用471.75公頃(7 076.2畝)。

(二)土地利用情況

1.農用地

2005年末,全市農用地707 330.33公頃。其中,耕地445 502.90公頃,占農用地的62.98%;園地37 101.02公頃,占農用地的5.24%;林地36 631.41公頃,占農用地的5.18%;牧草地604.4公頃,占農用地的0.09%;其他農用地187 490.6公頃,占農用地的26.51%(圖1)。

表1 天津市2005年底礦產資源儲量統計表

註:石油、天然氣儲量數據為2004年底數據。

2005年,勘查新增查明金礦資源量364.7千克、水泥用灰岩資源量544.86萬噸、磚瓦用頁岩資源量10 319萬立方米、建築用白雲岩資源量2 209.51萬立方米、建築用花崗岩資源量 34.22萬立方米、磚瓦用粘土資源量 702.28萬立方米、礦泉水儲量 432立方米/日,地熱可采儲量3 494.48萬立方米/年。2005年礦山開采非金屬礦產357.8萬噸、377.442萬立方米,石油1 452.17萬噸、天然氣8.85億立方米、地熱2 500萬立方米,礦泉水31.12萬立方米。

(二)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1.地質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及勘查資金來源構成

2005年地勘工作以服務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為目標,緊緊圍繞天津市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地質勘查投資133 704.0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撥款1 151.00萬元,地方財政撥款1 343.00萬元,企事業單位投資131 210.00萬元(其中外商投資額為33 759.00萬元);完成機械鑽探岩心工作量124 854米,坑探工作量1 506米。屬地化單位地質勘查經費主要投向基礎性、公益性項目2 042萬元,商業性項目2 125萬元,科研項目235萬元。主要資金來源為中央財政951萬元、地方財政1 383萬元、自籌資金2 068萬元,與2004年同比分別增長188%、23%、12%。

2.新發現的重要礦產地及資源情況,新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儲量

(1)2005年度新發現礦產地4處,其中水源地1處,預測資源量1 866萬立方米/年;磚瓦用頁岩1處,預測資源量7 984.55萬立方米;地熱2處,控制的資源量1 841 190萬立方米。

(2)2005年度新查明礦產資源水泥用灰岩605.33萬噸、磚瓦用頁岩13 027.07萬立方米、金礦2 307千克、礦泉水432立方米/日、地熱3 290.8萬立方米/年。

(三)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情況

2005年底,有效地質勘查許可證共11個,其中新立2個、延續6個、變更3個。

截至2005年底,全市持有效采礦許可證礦山企業429個,其中非能源礦產205個。在非能源礦山企業中:國有企業10個、集體企業69個、私營企業5個、聯營企業4個、有限責任公司1個、股份有限公司2個、股份合作企業1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2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1個、其他企業110個。按登記類別分為:新立13個、變更8個、延續138個、其他46個。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開發利用的礦種有14種,礦山從業人數19 879人,產值348.3億元,利潤總額168.1億元。與2004年相比,礦山總數基本持平,從業人數增加了906人,礦業總產值增加了125.5億元,利潤總額增加了61.1億元。從業人數、礦業總產值和利潤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隨著天津市房地產市場和基礎工程的建設投入,建築市場正在逐漸升溫,建築材料價格不斷上漲,刺激了建築石料的開發及石油價格上漲所致。

2005年全市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入庫數額首次突破6 000萬元,達到6 450萬元,同比增長了59.30%。

三、國土資源市場

(一)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2005年,在天津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發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積極參與宏觀調控,不斷提高土地資產管理能力和運行質量,為加快全市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為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市場,結合貫徹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重點治理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領域」的要求,實行全市經營性開發用地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做到「統一交易場所、統一發布土地出讓公告和成交結果,統一評標、決標標准和出讓合同文本」。

(1)按照資金收取渠道不變,區縣收益不減的原則,區縣經營性開發用地集中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公開出讓。區縣經營性開發用地公開出讓前,須將區縣政府批準的土地出讓方案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統一發布出讓公告,組織公開出讓,並對社會公布交易結果。未經備案的,不得實施出讓。

(2)開展土地隱形市場治理。近年來,一些用地單位擅自改變土地規劃用途和非法轉讓、出租劃撥土地使用權等問題比較突出,不僅沖擊正常的土地市場秩序,還導致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經對中心城區范圍內180多條主、次幹道兩側調查,發現5 823宗土地涉及隱形交易,土地面積653.2萬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706.6萬平方米。

按照市政府《關於清理中心城區土地隱形市場的通知》,2005年集中開展市內六區土地隱形市場專項治理。對和平區南京路、河西區大沽南路、河東區津塘公路、河北區中山路、南開區長江道、紅橋區咸陽北路兩側等六個重點地區的341宗、45.4公頃土地隱形市場開展治理。

(3)建立土地、房屋證書查驗制度。在房地產轉讓、出租、抵押、繼承及變更登記等環節,通過土地、房屋證書的查驗,掌握每宗土地的實際用途。對與原批准用途不符的,要求土地使用者按規定補辦土地有償使用手續後,再予辦理土地、房屋轉讓等手續。

2.土地一級市場

2005年經營性土地供應的主要特點:①著眼調控房地產市場需要,調整土地供應結構,控制高檔住宅用地供應,加大普通住宅供地比例。按照建設部和天津市普通住宅標准,為普通住宅(包括經濟適用房)建設供地248公頃,佔中心城區供地總量的81%,比2004年上升了12個百分點;②認真落實《天津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中心城區土地全部實現「凈地」公開出讓,土地交易市場進一步規范,促進了投資環境的改善,2005年,全市房地產投資額227.5億元,同比增長24%;③加大土地出讓金管理力度,對1991年以來拖欠土地出讓金的46 家企業、9.72億元拖欠款,通過公告催繳、司法程序、停止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建立監管賬戶等多項措施進行了追繳,共追繳出讓金6.93億元,連同當年收取的出讓金共計實現政府收益33.04億元,保證了還貸需要;④土地資產價值進一步顯現。

2005年底,全市土地出讓830宗,4 449.33公頃,土地成交價款128.45億元,政府收益55.88億元。其中:招標土地出讓11宗,46.84公頃,成交價款13.94億元,政府收益5.14億元。拍賣出讓土地26宗,121.38公頃,成交價款7.52億元,政府收益3.33億元。掛牌出讓土地139宗,904.58公頃,成交價款79.51億元,政府收益20.65億元。

全市土地劃撥130宗,面積788.43公頃;租賃3宗,面積0.92公頃,租金45.45萬元。

3.土地二級市場

2005年,全市土地轉讓147宗,面積309.59公頃,轉讓金8.48億元。土地抵押共2 845宗,面積6 473.83公頃,抵押價款379.61億元,貸款金額265.73億元。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建設

按照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天津市已於2003年開始了探礦權的有償出讓工作。在勘查登記的13個項目中,多以市地勘單位為主,只是在變更和轉讓中有民營企業,但均為無償轉讓。主要是寶坻區珠江溫泉城的開發,區政府與珠江實業(後為合生創展)之間有協議。說明市地勘投入仍以國家投入為主,集體及個體其他經濟類型少,地勘籌資渠道不多。

2.探礦權采礦權一級市場

天津市於2003年對薊縣陳家園水泥灰岩礦區進行了探礦權掛牌出讓,並以63萬元成交,實現了首次掛牌的成功。2004年又初次對地下流體探礦權有償出讓獲得成功,出讓漢沽區八卦灘地區1平方千米探礦權,獲探礦權價款16萬元,為今後地下流體探礦權有償出讓取得了經驗。2005年探礦權一級市場,未進行。全市以掛牌方式出讓采礦權3宗,比去年同期增長50%,出讓礦種為建築用花崗岩,出讓價款159.45萬元。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2005年共辦理探礦權轉讓2宗,天津市薊縣氣鼓山地下水普查(0.66平方千米)轉讓,由天津開發區鑫世達置業有限公司無償轉讓給天津市津京洪旅遊有限公司;天津市寶坻縣周良庄地熱田地熱資源普查(0.66平方千米)轉讓,由天津市仁誠創業有限公司無償轉讓給天津市合生珠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一)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天津市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部門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以及《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各項法律法規,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健全執法監察各項工作制度,不斷加強專業執法隊伍建設,改善執法條件並積極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完善動態巡查與快速反應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查並重的原則,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監測成果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工作,按照「四公開」原則,加大了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取得了顯著成績。

1.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市共立案查處違法案件166件(其中歷年隱漏案件14件、本年發生152件),共涉及土地188.43公頃(其中耕地130.11公頃),立案數與2004年的184件相比減少了10.84%,涉及土地面積與2004年相比減少了56.43%,佔用耕地面積與2004年相比減少了 64.01%。在本年立案中涉及個人違法用地的案件 113件,占立案總數的68.07%,涉及土地面積34.01公頃,占總涉及土地面積的18.05%;企事業單位違法佔地案件33件,占發案總數的19.88%,涉及土地面積85.82公頃,占總涉及土地面積的45.54%;村集體違法佔地案件19件,占發案總數的11.45%,涉及土地面積63.8公頃,占總涉及土地面積的33.86%;鄉級機關違法佔地案件1件,占發案總數的0.60%,涉及土地面積4.8公頃,占總涉及土地面積的2.55%。

截至2005年底,2004年未結的22個案件全部結案,本年新立的166件案件中結案146件,結案率達87.95%,共拆除構建物2.70萬平方米,收回土地36.21公頃(其中耕地19.96公頃),罰沒款總額1 506.29萬元。在本年立案中,尚有20件未辦結,涉及土地面積8.66公頃,均已提出處理方案,現正在落實之中。

2005年全市對1人提出黨紀處分建議,對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土地違法案件的特點

從各區縣的情況看違法主體出現多元化,當前土地違法的主體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既有村組集體又有鄉鎮機關。

從發案數量和涉及土地面積來看,個人違法用地案件的數量和比例都顯著升高;而企事業單位、村組集體和鄉鎮機關違法用地案件在數量和比例上全面回落,說明法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守法意識有了顯著的提高,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及對鄉鎮領導幹部的土地法律法規培訓初見成效。但個人違法用地案件則呈現反彈趨勢,應繼續保持治理整頓期間對土地違法案件的高壓態勢,遏制個人土地違法案件的發生。全年未發生縣級以上機關違法用地案件。

在違法案件總數緩步減少的前提下,涉及土地的總面積比2004年銳減了56.43%,大案的發生率繼續保持明顯減少的勢頭,各級政府機關違法用地案件基本杜絕。

從違法佔地的地點來看,主要在交通干線兩側、城郊結合部、村莊繁華地段和經濟發達地區。邊遠經濟落後地區發案率雖在低位徘徊,但已初顯增多徵兆。

從違法佔地行為發生的時間看,個人違法用地案件在春夏建房高峰季節比較突出;此外,節假日違法用地發生率也較高。

各級地方政府對規范土地市場管理工作高度重視,通過對全市范圍的園區(開發區)各類違法佔地行為進行的集中查處,將園區(開發區)用地全部納入市、區縣統一管理,使管理更加規范,土地集約利用的效果進一步顯現。

全年土地違法案件總數較之2004年平穩回落,在利用衛星遙感成果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工作中堅持一季一查的制度。通過大密度的遙感監測並輔以對案件的快速反應與快速查處,以及加大對違法行為人進行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處理力度,對違法行為人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

3.土地違法案件發生的原因及對策

(1)個別基層領導幹部法律意識淡薄,應加強法律法規培訓。個別幹部明知在土地管理方面有各項法律、法規的約束,卻認為自己的行為與土地犯罪差之甚遠,最多不過是罰款、批評了事;個別人認為集體組織是集體土地的管理者,可以自由支配、處置土地;有些人認為土地的農用經濟產出效益不高,存在「犧牲土地換取發展」的錯誤思想。少數政府部門急功近利、企事業單位盲目追求經濟效益,造成各類違法用地現象屢禁不止。為此,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舉辦了鄉鎮長土地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工作,鄉鎮長們反應強烈,在實際工作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2)土地違法案件調查難、處理難、制止難、執行難的問題依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必須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目前,土地監察體制滯後,交通與通訊等基礎設施雖在不斷改善,但距離工作需求尚有很大差距,土地執法專項資金缺乏,很難在最短時間內發現、制止土地違法案件的發生。大部分基層土地管理人員編制在鄉鎮政府,當觸及本級政府利益時,土地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經常受到各方面的干預,給依法行政帶來很大困難。由於部分區縣基層土地監察人員變動頻繁,造成三級土地監察管理網路不穩定。當前,亟須推進土地監察體制改革,提高執法監察規格,加速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的垂直管理進程,以扭轉目前的被動局面。

為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職能,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壯大了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執法監察總隊,並要求各區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執法監察科的基礎上成立專職執法隊伍,並保證區縣局執法監察機構和專業隊伍的相對穩定。

(3)土地執法監察人員素質不高,執法不力,執法標准不一,亟須提高人員素質和統一辦案流程和查處標准。

(二)地礦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市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12個區(縣)進行了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督查。薊縣關停了4 家污染嚴重的礦山企業,查處了13起盜采頁岩和采砂的違法行為,處罰了越界開採的2個石料廠,責令51個非法采砂點停止生產,拆除生產設備,遣散人員;寶坻區把群眾反映強烈的陶粒粘土作為整頓和規范的重點。聯合執法採取停電、吊證等措施,關閉了41 家陶粒生產廠,遏制了亂挖土的現象;武清區關閉了5家高速公路兩側的磚瓦廠;大港區關閉了4家無資源的磚瓦廠;靜海縣和東麗區等也將要逐步關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磚瓦廠。

全年新立案17件,其中,16件是無證開采,1件是不按規定交納礦產資源補償費。本年結案12件(含2004年未結案件),未結案件6件。

地礦違法案件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①少部分管理人員學習28 號和104 號文件精神不夠,積極主動性差,存在畏難情緒;②基層的礦管機構編制不足,大部分區(縣)的礦管部門是合署辦公,無專職管理人員,造成礦管工作不到位;③基層對地熱管理的職能和許可權不明確,積極性不高,監管不力;④基層經費不足,特別是塘沽區由於用車制度改革,無交通工具,不能實行對地熱井的有效監督管理,「三查」工作進展緩慢;⑤各區(縣)普遍反映取土無管理部門的問題,尤其在新四區和塘沽區的矛盾比較突出,亂取土、亂賣土的現象非常嚴重。近年來全市的建設速度加快,濱海新區、高速公路等大型工程和重點工程的建設,需要大量的土資源,目前耕地取土由土地部門管理,在非耕地中取土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也沒有管理依據,造成了資源的嚴重破壞,管理嚴重失控,也成為農民上訪的焦點問題。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5年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並審結12件,其中4件為2004年結轉2005年審結的案件。2005年受理新申請並審結行政復議8件,主要涉及對破壞耕地、非法佔地行為處罰、土地登記等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要求行政機關履行職責,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撤銷第三人的土地使用證等。經審理,因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依據正確,內容適當,均作出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2005年末天津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有15個(1個省級,14個地市級),年末從業人員494人(全部為行政編制),其中研究生學歷以上19人,大本和大專學歷439人,高中及中專學歷 34人。全年經費總額 2 672.49萬元,管理經費來源中:地方財政2 477.16萬元;其他收入195.33萬元。擁有直屬單位36個,職工610人。

全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機構2005年參加兩周以上培訓班的有10人次;完成學歷教育的有19人次。

㈧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領導分工是怎樣的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抄屋管理局的領導分工方面,由於可能隨時會有人員變動,建議您查看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網站來詳細了解,以下為步驟:

第一步:打開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網頁鏈接,點擊中間紅框裡面的「機構設置」。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聯系電話:022-23300613

辦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曲阜道84號

工作信箱:[email protected]

㈨ 天津市土地整理儲備管理辦法的介紹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天津市土地整理儲備管理辦法》已於2008年6月30日經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8月15日起施行。市 長 黃興國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㈩ 天津市土地整理儲備管理辦法的天津市土地整理儲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合理利用土地,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土地整理儲備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土地整理儲備,是指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土地整理儲備機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納入儲備范圍的集體土地依法實施徵收,對國有土地實施收購、收回、置換後,進行土地前期開發整理,並予以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本市土地整理儲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制度。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土地整理儲備工作。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市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審議和實施的監督工作,協調解決土地整理儲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土地整理儲備的統一管理和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編制工作。
市土地整理中心作為本市土地整理儲備機構,負責全市范圍內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組織實施和土地收購、整理儲備、委託交易工作。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外的土地整理儲備工作,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市人民政府對土地整理儲備機構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可以委託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土地整理單位承擔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的土地整理項目。根據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還可以委託其他單位對特定的區域、特定的建設項目實施土地整理。
第六條下列土地納入土地整理儲備范圍: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實施城市規劃,需要使用的土地;
(二)因單位搬遷、解散、撤銷、破產、產業結構調整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的國有土地;
(三)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動工開發,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土地;
(四)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屆滿,需要收回的土地;
(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後未確定用地單位的土地;
(六)依法確認的閑置土地;
(七)依法確認為無土地使用權人的土地;
(八)政府委託管理的其他國有土地;
(九)其他納入整理儲備范圍的土地。
第七條本市實行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管理制度。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建設的需要,按照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土地市場的供求情況,擬定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經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組織實施。
土地整理儲備計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年度整理儲備土地規模;
(二)年度整理儲備土地供應規模;
(三)年度末儲備土地的存量規模。
第八條土地整理儲備計劃按照項目實施管理。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內的項目實施計劃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和下達,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外的項目實施計劃由區、縣人民政府審批和下達。經批準的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作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依據。
第九條對納入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范圍內的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限制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限制新建、改建、擴建地上建築物,優先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實施土地整理,應當在現狀調查的基礎上,結合被整理土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土地整理實施方案。土地整理實施方案應當包括土地整理的范圍、補償標准及進度安排等內容。
土地整理實施方案須報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根據土地整理儲備工作的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提出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意見,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實施整理國有土地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根據批準的土地整理實施方案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整理補償協議書。委託拆遷的,與被委託的拆遷單位簽訂房屋拆遷委託合同,並按照規定辦理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和房屋拆遷等各項審批手續。涉及國有農用地的,按照有關規定一並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第十三條徵收集體土地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持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土地整理實施方案批准文件及其他要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徵收手續。涉及農用地的,按照有關規定一並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依法辦理土地徵收、農用地轉用後的土地納入儲備。納入儲備滿2年未供應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安排下一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時,扣減相應指標。
第十四條被整理土地使用權的注銷與變更登記,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按照土地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地上房屋需要拆遷的,按照本市房屋權屬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地上房屋需要保留並轉移所有權的,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持原權利人的委託書及其他要件,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整理非住宅房屋國有土地的,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委託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國有土地使用證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地上建築物狀況、土地現狀利用條件等進行土地和房產價格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結合經濟測算分析,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協商確定補償標准。
第十六條徵收集體土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及本市其他有關規定,確定補償標准。
第十七條整理城鎮住宅國有土地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徵收拆遷的規定確定補償標准。
第十八條使用劃撥土地的企業,實施企業產權交易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人民政府對土地資產有優先購買權。
以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
人民政府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完畢相關程序,注銷原土地使用證後,交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統一管理,納入政府儲備土地。
第二十條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整理國有土地,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達不成土地整理協議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申請對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實施徵收。
第二十一條整理完畢的土地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統一管理,土地使用權屬登記為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政府儲備土地或者在其地上取土。
第二十二條政府儲備土地未供應前,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可以將政府儲備土地連同地上物,採取出租、臨時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所得收益專項用於土地整理儲備。
政府儲備土地的臨時利用時限,一般不得超過2年,且不能影響土地供應。
第二十三條政府儲備土地臨時利用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應當制定政府儲備土地臨時利用方案,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四條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內的政府儲備土地,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委託公開出讓。
政府儲備土地公開出讓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土地出讓成本進行核定。
第二十五條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財政部門從繳入國庫的土地出讓金政府凈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專項用於土地整理儲備。
第二十六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應當加強資金風險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第三方提供擔保。
第二十七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託的單位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為個人或他人謀取利益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2008年8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