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儲備林每畝種多少株,種植密度和間距多大
要看是哪一種果樹,以及立地條件如何。蘋果和梨樹矮化密植園,栽植株行距按照2x4米,畝栽83株左右。在生產中,桃樹主要有以下幾種栽植方式:株行距按照2x4米,每畝栽植83株,採用自由紡錘形整枝;株行距按照4x4米,每畝栽植42株,採用自然開心形整枝;株行距按照1.5x3.5米,每畝栽植127株,採用一邊倒樹形整枝;株行距按照1.5x5米,每畝栽植89株,採用Y形整枝。
『貳』 國家儲備林租用土地村委會做監督方乙方不知道是誰農戶該怎麼辦
家畜被廉租用,土地已放下,放農戶該怎麼辦?你可以去問一問。
『叄』 國家儲備林施工單位能取得經營權嗎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通過發包方和集體組織的成員訂立土地承包經營,即通過村內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種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為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設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0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32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49條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50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由於該條被規定在《土地承包法》的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因此應認為不適用於家庭承包的情形。另外,抵押權也受到相關的限制,《承包法》和《物權法》只規定四荒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對家庭承包的土地經營權能否抵押沒有明文規定。《擔保法》34條第2款的規定,耕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屬於不得抵押的財產,可見現行立法對家庭承包的土地能否抵押持否定態度。
即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方式,如果是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則不可以抵押;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則可以抵押。
『肆』 我承包的是生態林,若我想加入國家儲備林,國家有沒有政策性補償
你可以咨詢一下。
『伍』 國家儲備林地能種植其他作物嗎
國家儲備林地不能種植其他作物。
根據《國家儲備林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建立以國家儲備林森林經營方案為核心的經營管理制度。國家儲備林經營管理不改變林地林木權屬、分類和使用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