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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名交易比特幣

發布時間: 2021-03-24 02:19:59

⑴ 申請比特幣錢包需要實名認證嗎

可以去國內的比特幣交易平台注冊一個賬戶,現在需要進行實名認證。如果你是內想存儲比特幣,現容在有許多在線錢包,你可以去注冊一下,把比特幣存放在裡面就可以,當然也可以下載一個比特幣錢包客戶端,如果懂技術建議你這樣做,這樣做會比較安全一點。如果不懂技術在網上注冊一個錢包就可以了。

⑵ 比特幣每月交易12萬會不會出事 經常這樣 會不會被查

每個月交易12萬數來字並不算大,每月源交易上千萬甚至上億的大有人在,但也沒聽到有調查他們的。只要你的交易合法就不會備查,如果是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就可能會被查。

如果你使用的是第三方擔保交易,不通過合法的交易平台,那就有一定的風險,可能會被懷疑進行洗錢等非法活動。

如果你是在合法的比特幣交易平台進行正常的比特幣交易基本上是不會被查的,因為在上面你已經進行了實名認證,銀行卡綁定,盜用其它人的信息進行交易的除外。

⑶ 比特幣怎麼交易

現在比特幣已成長為一個在全球有著數百萬用戶,數萬商家接受付款,市值最高達百億美元的貨幣系統。


比特幣如何交易


1、首先進入比特幣交易網官網,首頁,點擊【BTC交易】;



2、買入比特幣:

1)進入BTC交易後點擊【買入比特幣】;



2)進入買入比特幣界面後,按照頁面提示輸入買入價格買入數量(買入數量一定要小於最大可買數量哦),輸入交易密碼,點擊【下單】完成;



3)查看交易狀態。



如果您的交易未成交,您可以點擊【委託管理】找到您的未成交掛單;



如果您的交易已經成交,您可以點擊【成交查詢】,查看您已經成交的掛單。



3、賣出比特幣



賣出操作與買入操作基本一致,可以參考買入操作。

⑷ 比特幣在中國怎麼交易

國內想交易比特幣,只能去專門的虛擬幣交易所,選一家實力最大的交易所就行
比如OKEx,注意,小平台可不能去,弄不好就血本無歸。

⑸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持有比特幣,在我國並不違法。根據《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說明,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具有商品屬性,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比特幣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且CMC行情平台以及其他交易平台不受到我國法律認可,截至目前,我國嚴禁任何平台及機構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或者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或者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也就是說,原則上不支持比特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價值轉換。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07-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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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比特幣賬戶問題

存放在比特幣錢包里,可以使比特幣交易平台的錢包,也可以下載一個比特幣錢包客戶端,也可以使用在線錢包。

你把比特幣充值到比特幣交易平台,現在國內各大比特幣交易平台需要進行實名認證才能交易提現。完成實名認證和銀行卡綁定以後可以進行比特幣的交易。不懂得也可以去比特幣之家網查看相關的教程。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去交易平台嘗試,很簡答。

⑺ 如何不實名買比特幣

比特幣都是需要實名認證去買的,除非你叫別人幫你買。不然自己交易的話,每一個平台都是需要你實名認證過之後才能開始進行交易的,所以還是不要抱僥幸心理了。但是關於個人信息的保密性,我覺得你可以完全放心,平台一般都是保密的,加上你也是需要個人賬戶來認證你的資產,不然很容易就亂了。

⑻ 現在怎麼能交易比特幣

上zhongbi上面查下全網行情,像幣安、火幣、OKEX等交易所實時的價格是不同的。

⑼ 請問比特幣如何買賣

你可以去交易平台把你的比特幣賣掉,然後用交易平台支持的銀行賬戶提現就可以啊。當然你也可以通過線下交易兌換成人民幣。還有就是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東西,如挖礦使用的阿瓦隆礦機(俗稱南瓜張礦機),也可以購買一些其他的東西得等。

⑽ 交易比特幣或在OKB平台做商家買賣比特幣為非法經營嗎如果是或者不是請說明為什麼

在中國,沒有哪個主管部門對比特幣進行過明確的表態,這導致其在現實中瘋狂無序地發展。一些網站利用比特幣明目張膽地從事賭博、外匯交易等非法行為。還有一些網站利用比特幣進行非法集資或集資詐騙行為。2013年10月26日,注冊在香港的GBL比特幣交易平台網站關閉,相關經營人員不見蹤影。該平台之前曾大量吸收投資者以「比特幣」投資入股。
當前國內的比特幣交易亂象亟需清理和整頓。這種清理和整頓具備充足的法律依據。
一、比特幣的「交易」和「流通使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該法第16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且「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的機構也具有唯一性,即中國人民銀行;第20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比特幣實際已具備「代幣」功能,進行比特幣交易的網路平台及商戶已經違反了該法的規定,應該依照該法予以查處。
二、比特幣的「交易」和「流通使用」違反《外匯管理條例》。該條例第三條明確限定了「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其中包含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第八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比特幣作為諸多國家認可的國際支付手段,應該受到該條例的約束,對於從事比特幣交易和使用的網站及商家,應該依照該條例予以查處。
三、比特幣不屬於中國法律法規中限定的「虛擬貨幣」。很多比特幣交易平台聲稱按照中國「虛擬貨幣」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這是錯誤的。文化部和商務部在2009年發布的《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通知》中明確限定:「本通知所稱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該《通知》還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發行企業自身所提供的虛擬服務,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而比特幣並非游戲企業發行,而且其可以兌換實物和貨幣。可見比特幣與此類「虛擬貨幣」完全不同,不屬於法律所規定的「虛擬貨幣」。即便是從事「虛擬貨幣」的交易服務平台業務,也要按照該規定,向文化主管部門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進行行政許可,申請報告中需要明確服務(平台)模式、用戶購買方式(含現金、銀行卡、網上支付等購買方式)、用戶權益保障措施、用戶賬號與實名銀行賬戶綁定情況、技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迄今為止,沒有哪個比特幣交易平台獲得也不可能獲得這樣的行政許可。
四、比特幣交易平台違反《電信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電信管理法規,構成「非法經營行為」。
《電信管理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是該法約束的增值電信服務業務之一。《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比特幣交易平台收取「交易費用」或者「提現手續費用」或從事「相關廣告業務」,屬於「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
比特幣交易平台都沒有取得也不可能取得「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有的網站甚至連備案都沒有做。此行為依法構成「非法經營行為」,依法應當予以查處。
五、利用比特幣從事賭博、洗錢、賄賂、集資詐騙等非法行為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比特幣具備的「價值功能」和「使用功能」使其可以成為犯罪行為的「客體要件」,對於比特幣的相關犯罪行為不應置於法律管轄之外。
比特幣的未來如何,誰都不敢斷言。但是在當前中國「外匯不能自由流通和兌換」的金融管理制度下,在貪腐犯罪、經濟犯罪案件高發的現狀下,冀求比特幣交易平台的合法性是不可能的,清理和整頓比特幣交易平台是或早或晚的事情。但事情來得越早越好,拖得晚了,必然是更多的比特幣交易平台崩盤,更多的「投資人」血本無歸,以及為平息民憤而大量追究相關經營人的「非法經營罪」、「非法集資罪」及「集資詐騙罪」案件等等。
如果相關主管部門認為這些比特幣交易平台合法,那麼也應該做出明確說明,給相關平台的經營者一個「護身符」,避免將來「秋後算賬」。
引自--雷騰律師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