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民兵是做什麼的
中國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
民兵的任務
(一)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
(二)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
(三)隨時准備參軍參戰、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民兵工作條例》規定,民兵工作的任務是:
(一)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軍政素質,配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所需的後備兵員;
(二)發動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組織民兵擔負戰備執勤,維護社會治安; (三)組織民兵參戰,支援前線,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說白了民兵就是在解放軍受到重大損失的時候轉為預備役編組,預備役直接轉現役進行作戰,民兵是我國國防武裝力量的最後一道防線了,同時也是最基礎的防線(通常如果民兵需要負擔大量戰斗任務的話就說明我國遭到全面入侵,並且已經進入人民戰爭的狀態了!)
B. 民兵到底是什麼,怎麼才能當上民兵
一、中國民兵:
民兵是指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通常是國家或政治集團的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常備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有的則同預備役相結合,既是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又是預備役的一種組織形式。
為確保完成這一任務,必須確立有關民兵的各項基本制度。新時期的中國民兵建設,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在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的民兵組織領導體制。全國的民兵工作由總參謀部主管;各大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的民兵領導指揮機關;鄉、鎮、部分街道和企事業單位設有人民武裝部,負責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民兵工作實施原則領導,對民兵工作實施組織和監督。
二、加入民兵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鄉、民族鄉、鎮和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民兵組織,凡18~35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除應征服現役以外,均應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
民兵區分為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28歲以下退出現役的士兵和經過軍事訓練的人員,以及選定參加軍事訓練的人員編入基幹民兵組織。其餘18—35歲任命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編入普通民兵組織。女民兵只編基幹民兵,人數控制在適當的比例內。陸海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城市有特殊情況的單位,基幹民兵的年齡可適當放寬。民兵必須是身體素質良好,政治可靠的人員。
兵役法規定,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一是規定基幹民兵為一類預備役,普通民兵為二類預備役;二是把參加民兵組織和服預備役年齡、政治、身體條件一致起來;三是在有民兵組織的地方,在基層工作上把兩者結合起來,使基層民兵組織成為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對於未編入民兵組織,但符合民兵條件的,進行預備役登記。
C. 中國共產黨制定的民兵制度的發展進程是怎樣的
1950年5月16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出了《關於加強民兵建設的指示》,提出在全國實行「普遍民兵制度」,把過去戰爭時期實行的自願參加民兵的原則,變為按照規定的條件普遍參加民兵的制度。規定凡適齡男性青年,只要身體健康,不分民族、種族、社會出身、教育程度,都有參加民兵的權利和義務。
1958年,為對付美國的軍事挑釁和戰爭威脅,毛澤東發出了大辦民兵師的號召,全國從農村到城市,普遍建立了民兵組織。
1962年6月,毛澤東指示「民兵工作要做到組織落實、政治落實、軍事落實」,促進了民兵工作的健康發展。「文化大革命」期間,民兵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雖一度遭到嚴重干擾和破壞,但由於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正確領導,民兵建設仍然取得了進展。
1976年10月,中央軍委及時整頓和恢復了民兵的傳統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著全國工作重點的轉移,城鄉經濟體制的改革,以及國防建設指導思想的轉變,民兵的組織建設、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都相應地進行了調整改革,武器裝備也不斷得到了改善。
1984年5月31日,頒發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進一步確立了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
1990年12月2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新修訂的《民兵工作條例》,對民兵工作的任務、指導原則、組織建設、政治工作、軍事訓練、武器裝備、戰備執勤等各個方面,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推動了民兵工作的全面發展。這對增強廣大人民的國防觀念,進一步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維護國家的安寧和社會的穩定,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當代中國民兵,經過40多年的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建立健全了民兵各級領導機構,從上到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民兵組織領導體制。
全國的民兵工作由總參謀部主管;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軍分區和縣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的民兵領導指揮機關;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設有人民武裝部,負責民兵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民兵工作也實施領導,組織和監督民兵工作任務完成。民兵工作的任務是:
1、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軍政素質,配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所需的後備兵員。
2、發動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組織民兵擔負戰備勤務,維護社會治安。
3、組織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抵抗侵略,保衛祖國。民兵分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28歲以下退出現役的士兵和經過基本訓練的公民,編入基幹民兵;其餘18-35歲未編入基幹民兵的男性公民編入普通民兵;女性公民根據需要參加基幹民兵。民兵按照便於領導、便於活動、便於執行任務的原則編組。農村一般以行政村為單位編成連或營;城市以企事業、街道為單位編成排、連、營、團。基幹民兵單獨編組,根據人數分別編成班、排、連、營或團,並根據戰備需要和現有武器裝備,組建民兵專業技術分隊。在重點人防城市、交通樞紐、重要目標等,組建民兵高炮營、團。
民兵訓練,按照總參謀部頒發的《民兵軍事訓練大綱》進行,由縣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未服過現役的基幹民兵,18-20歲期間,參加30-40天的軍事訓練。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按照實際需要適當延長。縣建有民兵軍事訓練基地,對民兵集中進行規范化訓練。民兵的武器裝備,由總參謀部統一規劃。全國民兵配有步槍、沖鋒槍、輕重機槍、高射機槍、高炮、地炮和反坦克武器等。民兵的政治教育,主要結合組織整頓、軍事訓練、徵兵和重大節日活動進行。
在平時,根據民兵的思想實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練兵習武的自覺性,發動民兵帶頭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在戰時,動員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組織民兵開展殺敵立功、瓦解敵軍等活動,保證戰斗、戰勤任務的完成。當代中國民兵已經遍及廣大城鄉,並擁有高炮、地炮、通信、防化、工程、偵察以及海軍、空軍等專業技術分隊,能隨時執行作戰任務。
民兵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現代化建設中,繼承發揚革命戰爭年代的光榮傳統,既是對敵斗爭的戰斗隊,又是生產戰線上的突擊隊,不僅在解放沿海島嶼、剿滅土匪、維持社會治安、鎮壓反革命暴亂、抗美援朝和歷次自衛反擊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同人民解放軍一起,建立軍民聯防,在海陸邊防線上配合和支援人民解放軍完成了保衛祖國的神聖任務。
僅據四川、廣西、湖南等11個省的不完全統計,在1950-1953年的剿匪斗爭中,參戰的民兵達185萬餘人,作戰10。7萬余次,殲滅土匪30。4萬餘人,繳獲各種武器32。3萬余件,特別是偵察匪情、追捕匪首,民兵成為主力軍。
從1950-1979年,全國共殲滅小股武裝特務104股,827人,其中大部是民兵單獨或配合軍隊殲滅的。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是民兵的一項經常任務。1953-1961年,全國各地民兵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各種刑事案件達139萬起,捕獲犯罪分子99萬多人。在1983年開展的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中,全國共出動民兵238萬人次。
在發展生產,搶險救災,植樹造林,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偉大事業中,民兵也常常起著骨幹帶頭作用。如1976年7月唐山發生地震後,唐山市和附近各縣、區投入抗震救災的民兵達152萬人,組成搶險隊1。3萬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一道,搶救出群眾37。7萬多人,轉移和護送傷員17。6萬人。1983年夏,長江發生特大洪水,沿江數省曾動員數百萬民兵參加抗洪斗爭,其中僅湖北省就有191。9萬民兵參加搶險救災,佔全省抗洪總人數的64%,由15。29萬名民兵編成4864個突擊隊,加固堤防540公里,排除大小險情1萬余處。
1991年夏,全國部分地區發生歷史上罕見的洪澇災害,據15個省、市統計,參加抗洪救災的民兵有1100萬人,搶救群眾200多萬人,搶救物資193萬多噸,加固堤壩數萬公里,其中僅安徽、江蘇兩省就組織民兵300多萬人,搶救轉移被洪水圍困的群眾130多萬人,轉移物資130多萬噸,排除險情4500多處。1987年5月,黑龍江省大興安嶺發生特大森林火災,動員民兵1。9萬人,組成74個撲火突擊隊投入滅火戰斗,受到滅火指揮部的表揚。
廣大民兵還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帶頭植樹造林,成績顯著。到1984年,僅甘肅省民兵就造林1034萬畝,佔全省造林面積的63%。中國預備役史話
中國十分重視軍隊後備力量建設。在革命戰爭時期就建有赤衛隊、自衛軍和民兵等組織。這些群眾武裝除配合軍隊作戰、保護群眾、保衛生產、保衛地方政權外,還擔負著軍隊的兵員補充任務,為奪取革命戰爭的勝利做出了重大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95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明確規定建立預備役制度,在全國普遍實行了士兵的預備役登記,在部分地區進行了預備役軍官登記的試點。1984年重新頒布的兵役法,提出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使預備役有了新的發展。
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公民要依法服現役,退出現役的士兵和軍官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公民,在規定年齡內要服預備役;服現役和預備役,都是公民必須履行的兵役義務;民兵是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預備役分為士兵預備役和軍官預備役。士兵預備役成員包括:所有民兵和經過預備役登記的符合士兵預備役條件的男性公民。
其中,基幹民兵和28歲以下經過預備役登記的退伍士兵、地方專業技術人員為第一類士兵預備役;普通民兵和經過預備役登記的29-35歲的退伍士兵及其他男性公民為第二類士兵預備役。服滿第一類士兵預備役的人員,根據需要轉服第二類士兵預備役。軍官預備役成員包括: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退伍士兵、高等院校畢業學生、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民兵幹部及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各類預備役軍官,按照規定服預備役已滿最高年齡者,即退出預備役。
為適應現代條件下軍隊快速動員的需要,國家組建了預備役部隊,分軍種和兵種預備役部隊,由預備役人員和少量現役軍人編成,配有一定數量的武器裝備,平時有計劃地進行軍政訓練,戰時能迅速成建制地轉為現役部隊,執行作戰任務。預備役人員在歷次自衛反擊戰、維護社會治安、搶險救災等斗爭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是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
D. 中國民兵有工資嗎
民兵是沒有任何工資的,要不就不叫民兵叫其它兵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民兵是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民兵的任務是:
(一)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
(二)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
(三)隨時准備參軍參戰,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4)中國民兵裝備儲備擴展閱讀
民兵,是指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
通常是國家或政治集團的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常備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
有的則同預備役相結合,既是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又是預備役的一種組織形式。
中國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群眾武裝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後備軍,是鞏固基層政權、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進行現代條件下人民戰爭的基礎。
民兵分類、編組。
民兵區分為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
28歲以下退出現役的士兵和經過軍事訓練的人員,以及選定參加軍事訓練的人員編入基幹民兵組織。
其餘18~35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編入普通民兵組織。
女民兵只編基幹民兵,人數控制在適當的比例內。
陸海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城市有特殊情況的單位,基幹民兵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民兵的編組是將符合參加民兵條件的公民,根據人數,按班、排、連、營、團等建制序列分別編入所在單位的民兵組織之中。
E. 中國民兵的作用是什麼
一、中國民兵的作用是:
1、在幫助農民脫貧致富增加創收中發揮骨幹作用。
2、在文明建設中發揮好先鋒模範作用。
3、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好衛士作用。
4、在急難險重任務中發揮好突擊隊作用。
5、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軍政素質,配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所需的後備兵員;
6、支援前線,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二、中國民兵初建於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革命戰爭年代,民兵為民族的解放、為趕走日本侵略者、為新中國的建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民兵在建設祖國、保衛祖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5)中國民兵裝備儲備擴展閱讀:
1、民兵是指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組織。通常是國家或政治集團的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常備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有的則同預備役相結合,既是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又是預備役的一種組織形式
2、1922年1月,在香港海員大罷工中創建的工人糾察隊是我國第一支由工人組成的民兵,當時工人運動的領袖蘇兆征就是這支民兵的領導者。1924年8月,農民運動領袖彭湃在領導廣東省廣寧縣的農民起義中,建立的農民自衛軍是我國第一支由農民組成的民兵。
F. 現在還有民兵嗎
有啊,我們那裡每年都進行訓練呢。
中國民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
隨著國防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民兵組織已由單一的步兵發展成為包括高炮、地炮、通信、工兵、防化、偵察以及海軍、空軍等專業技術分隊在內的基幹民兵隊伍。
中國民兵初建於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革命戰爭年代,民兵為民族的解放、為趕走日本侵略者、為新中國的建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民兵在建設祖國、保衛祖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民兵是國家的後備武裝力量。中國國防法規定:「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擔負戰備勤務、防衛作戰任務,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為確保完成這一任務,必須確立有關民兵的各項基本制度。新時期的中國民兵建設,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在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的民兵組織領導體制。全國的民兵工作由總參謀部主管;各大軍區按照上級賦予的任務,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的民兵領導指揮機關;鄉、鎮、部分街道和企事業單位設有人民武裝部,負責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民兵工作實施原則領導,對民兵工作實施組織和監督。
民兵的任務是:
(一)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
(二)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
(三)隨時准備參軍參戰、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民兵工作條例》規定,民兵工作的任務是:
(一)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軍政素質,配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所需的後備兵員;
(二)發動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組織民兵擔負戰備執勤,維護社會治安;
(三)組織民兵參戰,支援前線,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為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1987年全國邊海防民兵工作會議之後,開始組建民兵應急分隊。民兵應急分隊是一支應付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的拳頭力量。經過10多年的建設在大中城市和邊海防等重點地區組建的民兵應急分隊已步人正規化的建設軌道,基本實現了武器裝備現代化、通信工具現代化,成為一支素質優良、動員快速、戰鬥力強的隊伍。在加強民兵應急部隊建設的同時,加強了民兵專業技術分隊的建設。
目前,全國共組建對口專業分隊近萬個,編組民兵數萬人,在平時的生產建設、搶險救災和軍事活動中充分發揮了後備軍的作用。
民兵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鄉、民族鄉、鎮和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民兵組織,凡18~35歲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除應征服現役以外,均應編人民兵組織服預備役。
民兵區分為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28歲以下退出現役的士兵和經過軍事訓練的人員,以及選定參加軍事訓練的人員編入基幹民兵組織。其餘18—35歲任命服兵役條件的男性公民,編入普通民兵組織。女民兵只編基幹民兵,人數控制在適當的比例內。陸海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城市有特殊情況的單位,基幹民兵的年齡可適當放寬。民兵必須是身體素質良好,政治可靠的人員。
兵役法規定,實行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一是規定基幹民兵為一類預備役,普通民兵為二類預備役;二是把參加民兵組織和服預備役年齡、政治、身體條件一致起來;三是在有民兵組織的地方,在基層工作上把兩者結合起來,使基層民兵組織成為預備役的基本組織形式。對於未編入民兵組織,但符合民兵條件的,進行預備役登記。
民兵的編組
一般以鄉(鎮)、行政村和廠礦企業為單位,按照民兵人數多少,分別編為班、排、連、營、團。基幹民兵、普通民兵,男民兵、女民兵,應分別編組。行政村一般編民兵連(營),領導本村的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縣、鄉(鎮)所屬企業單位,凡人員比較穩定,行政、黨團組織比較健全,可建立民兵組織,屬鄉(鎮)武裝部直接領導。鄉鎮編基幹民兵營或連,領導全鄉的基幹民兵。城市民兵的編組,大型廠礦企業可以車間、分廠為單位編組,中小企業可實行跨車間、班組編組。
民兵訓練
民兵幹部和基幹民兵的訓練原則上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根據訓練大綱的要求,幹部訓練時間為30天,一般在一年內完成;民兵訓練時間為15天,一次完成。通過訓練,幹部具備相應的軍事技能和組織指揮能力,並提高開展本職工作的能力;民兵學會使用手中武器裝備,掌握基本軍事技能;分隊能擔負一般戰斗任務。民兵幹部主要進行本級指揮和教學法訓練,基幹民兵主要進行技術和戰術基礎訓練。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根據訓練發民兵需要,一般目前已建設了許多縣級民兵訓練基地,民兵大部在基地實施集中訓練。根據需要,還組建了一批專業技術訓練中心。這些基地和中心都達到了能吃、能住、能訓練的要求。在訓練手段上,大力推廣電化教學和模擬訓練,實施形象、直觀教學,訓練質量有較大提高。在訓練中注意突出重點,民兵幹部、應急分隊和專業技術分隊的訓練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民兵的武器 實現了國產制式化。
G. 我國民兵的裝備是什麼
我國民兵武器中不僅有數量充足的半自動步槍、沖鋒槍、輕重機槍,還有高炮、地炮、反坦克火器等重武器;兵種裝備從單一的步兵發展到炮兵、工兵、防化兵、通信兵、電子對抗等多兵種裝備;此外,狙擊步槍、輕型沖鋒槍、新式輕重機槍、火箭炮等先進武器,以及激光測距、微光觀察、夜視等先進的觀測器材,也陸續裝備民兵。如今民兵輕武器品種與現役部隊基本相同,全部實現了國產化、制式化和系列化
H. 下列選項不屬於中國民兵任務的是
《民兵工作條例》規定,民兵工作的任務是:
(一)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軍政素質,配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所需的後備兵員;
(二)發動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組織民兵擔負戰備執勤,維護社會治安;
(三)組織民兵參戰,支援前線,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I. 民兵預備役的任務和職責是什麼
民兵預備役平時是擔負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的重要隊伍,也是未來戰爭遂行支前保障任務、為部隊補充兵員的後備力量,不論是應急還是應戰,體能作為戰鬥力構成的基礎性要素,都不可或缺!
民兵預備役不僅僅是擔負非戰爭軍事任務的重要隊伍,也是未來戰爭中補充戰爭消耗、滿足部隊擴編的後備力量
民兵預備役是公民在軍隊外所服的兵役,是國家儲備後備兵員的重要措施,包括軍官預備役和士兵預備役。公民在服預備役期間定期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任務,並隨時准備應征現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5條規定,「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
民兵預備役由兩部分人員組成:一是退出現役應服預備役的軍人;二是民兵和經過預備役登記的公民。預備役是區別於現役的一種兵役義務,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儲備後備兵員的基本形式,是戰時實施兵員動員的重要措施。
(9)中國民兵裝備儲備擴展閱讀:
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作戰部統計,從2008年至2011年,全軍遂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先後出動現役軍人244.4 萬兵力,民兵預備役782萬人次。民兵預備役在應急救援、突發事件處置、反恐等非戰爭軍事行動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也發揮更大的作用力。
民兵預備役在執行多樣化軍事任務過程中,常常進行區域控制、機動部署、隔離驅散、封鎖控制、警戒防衛等行動,這需要一定的體力支撐。而在維和行動、搶險救災行動中,快速反應、長距離長時間大強度機動,以及高溫高濕條件下的連續作戰能力對民兵預備役人員的體能提出更高要求。
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8月,雲南魯甸地震發生後,北京市豐台區地震局的抗震救援民兵分隊疾馳30多個小時,行程近2500公里趕到災區,以強大的體力支持,爭取到72小時黃金救援時間。
J. 名詞解釋 中國民兵
中國民兵 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不脫離生產的群眾武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