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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制裁比特幣

發布時間: 2021-03-22 06:07:28

『壹』 比特幣24小時3.8萬人爆倉,再刷歷史新高,到底發生了什麼

沒有主權支撐,那隻能是游戲幣!

將來如果美國將美元與其掛勾了,也許這種幣能有希望!隨著美國的式微衰落,美元的皮軟貶值,美國將其扶正的可能性也加大,但這也加大了世界的金融風險,加大了各國去美元化的速度,隨著美國動輒動用美元影響制裁他國,這種速度會更大!但隨著美聯儲支持數字貨幣的態度的顯現,比特幣的命運之謎也將隨之解開。

最近有人高呼未來比特幣一個價值上百萬,這句話無異於是在告訴你,快點來,我在等著你呢,接盤俠!因而,投資比特幣,還請再三思!

『貳』 央行為什麼不禁止比特幣交易

已經抓得很嚴了,只不過比特幣交易的伺服器都設在境外,很難完全杜絕
現在這些比特幣交易網站已經越來越難登錄了

『叄』 半月內,央行針對比特幣連發兩道禁令,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比特幣畢竟是虛擬貨幣,充滿了太多的不確定性,央行打壓它是正常的。

央行打壓自然有它的理由吧。


比特幣


比特幣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它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總述


在比特幣還是虛擬貨幣的情況下央行應該會一直打壓的吧,目的應該也很簡單它的不確定性會給市場帶來波動。

『肆』 央行為什麼封殺比特幣

比如你是村長,在你這個村裡,只有你家印的錢可以買東西,可以流通,你想應多少就印多少,突然有天你家的隔壁二大爺發火了,說你家這樣亂印錢,搞得東西越來越貴,他好不容易掙的錢,村著,可發現越存越窮,只是存了堆數字,因為東西越來越貴了,於是你家二大爺發行了種數字加密,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這種貨幣不能增發,多少枚貨幣是有限量的。村一枚就多一枚,不會被你家剝削,這個時候,你貨不火?

『伍』 央行為什麼不禁止幽靈貨幣比特幣交易

央行沒有抄禁止比特幣的襲交易,這是國家權力尊重民間自生性經濟形態的表現。民間自生性的經濟形態,脫離了政府監管,因此可以激發出各種在陳規之下人們難以想像的市場活力,這種活力有可能是正面的,但也有可能是負面的,比如比特幣的交易價格暴跌,就會給炒作者帶來實際的利益損失,這樣的損失只能由炒作者自擔。但是,政府在這方面不需要發揚「父愛主義」,政府管得多了,民間的活力就少了。政府只要管好自己邊界內的事情就行了,禁止金融機構參與比特幣交易,又允許民間的比特幣交易繼續存在,這種行政理念的積極變化是值得肯定的。

『陸』 比特幣被央行封殺是哪一年

不叫封殺,2017年9月4日,中國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正式定性ICO(首次代幣發行)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

『柒』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捌』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玖』 央行整頓虛擬貨幣 為什麼禁止比特幣

因為它是一種虛擬貨幣,是存在於互聯網上的,具有很大的風險性,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比特幣不是央行發行的,它是互聯網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