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確權的耕地上鎮政府能造國儲備林嗎這樣是否違背了耕地確權原則
確權是使用權,不是所有權,土地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Ⅱ 國家儲備林施工單位能取得經營權嗎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通過發包方和集體組織的成員訂立土地承包經營,即通過村內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種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為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設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0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32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49條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50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由於該條被規定在《土地承包法》的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因此應認為不適用於家庭承包的情形。另外,抵押權也受到相關的限制,《承包法》和《物權法》只規定四荒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對家庭承包的土地經營權能否抵押沒有明文規定。《擔保法》34條第2款的規定,耕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屬於不得抵押的財產,可見現行立法對家庭承包的土地能否抵押持否定態度。
即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方式,如果是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則不可以抵押;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則可以抵押。
Ⅲ 國家儲備林地能種植其他作物嗎
國家儲備林地不能種植其他作物。
根據《國家儲備林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建立以國家儲備林森林經營方案為核心的經營管理制度。國家儲備林經營管理不改變林地林木權屬、分類和使用性質。
Ⅳ 高鐵兩邊栽樹是國家儲備林嗎
高鐵兩邊栽樹不是國家儲備林哦,高鐵兩邊栽樹一:可以降低對外圍的噪音,二:可以凈化高鐵周圍的空氣,三: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