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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糧不同品種年度的糧食混存

發布時間: 2021-03-22 03:39:29

⑴ 我國的糧食儲備主要有哪些種類

中國的糧食儲備是根據中國人飲食習慣為主的,主要糧食儲備是麵粉[小麥],和大米。

⑵ 糧食的糧食庫存

糧食庫存數字可靠
曾麗瑛說,2007年以來,東北等地的粳稻價格一直下跌,中國出台了提高最低收購價等政策,保護農民利益。國家會努力使糧價保持在合理水平內。由於當前糧食供求基本平衡,再加上中國庫存充裕,完全有能力保證市場供應,保持市場糧價的基本穩定。從近幾年的情況看,中國糧食主要品種當年供求基本平衡,每年糧食收購量和銷售量大體相當,因此年度末庫存基本保持穩定,按照近兩年糧食銷售量來計算,即使不考慮當年收購量,國有糧食企業現有庫存也可以滿足一年多的銷售量。
糧食庫存數量是一個動態的數字,在糧食收購季節,糧食庫存增加,之後為保證市場供應,庫存糧食不斷投放市場,糧食銷售數量大於購入數量,糧食庫存數量逐漸降低。而且在每年新糧上市前,大多數企業為做好收購准備,都會騰倉並庫,用於新糧收購,這時候就會出現一定數量空倉;儲備糧輪出也會使倉庫出現暫時空倉。有的糧庫年久失修或報廢,無法存糧。

⑶ 中央儲備糧輪換是什麼意思

儲備糧輪換是指在儲備規模不變的前提下,以當年(糧食年度)生產的新糧替代庫存糧食,並且達到國家標准和省規定的質量指標。

為保證中央儲備糧油質量和儲存安全,做到儲備糧油輪換的制度化、規范化,實現儲備糧油管理的良性循環。

達到管住管好、保質保值、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糧油政策以及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中央儲備糧油輪換的主要形式:

(一)結合糧油進出口實現中央儲備糧油的輪換。國家根據宏觀調控和國際市場行情等因素安排糧油進出口計劃。

在執行落實糧油進出口計劃時,應盡可能按推陳儲新的原則進行,以促進中央儲備糧油的輪換。

(二)同品種等量輪換。在國家未安排儲備糧油收購和銷售計劃,或安排的儲備糧油購銷計劃不能滿足輪換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同品種等量輪換。

即在儲備規模、品種不變的前提下,採取先銷後購或先購後銷的方式,實現儲備糧油的輪換。

(三)不同品種的等量串換。應按照有利於優化結構、保值增值的原則進行。

(3)儲備糧不同品種年度的糧食混存擴展閱讀:

一、輪換糧油品質的控制

中央儲備糧油的輪換,是指在儲備規模不變的情況下,為保持中央儲備糧油品質符合國標規定,經營管理中央儲備糧油的單位根據中央儲備糧油的品質檢查認定結果。

按照國家計劃,以新糧油替換庫存糧油。品質認定以糧油儲存品質控制指標作為依據,以儲存年限作為參考。

(一)品質檢測

中央儲備糧油必須達到國標規定的各項指標。糧食質量符合國標規定的中等(含)以上標准,食油質量符合國標規定的二級(含)以上標准。

中央儲備糧油輪換前必須經過檢測,品質檢測按照國家糧食局、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印發<糧油儲存品質判定規則>的通知》(國糧發[2000]14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儲存年限(以生產時間計算)

長江以南地區:稻穀2~3年;小麥3~4年;玉米1~2年;豆類1~2年。

長江以北地區:稻穀2~3年;小麥3~5年;玉米2~3年;豆類1~2年。

食油1~2年。

對儲存條件差的取低值,儲存條件好的取高值。地下庫糧油的儲存時間,可根據質量情況酌情延長。

(三)定期檢查

中央儲備糧油質量管理工作,在國家糧食局的監督指導下,按照《糧油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由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糧總公司)負責。

中央儲備糧油執行定期質量檢查制度和質量報表制度。

質量檢查由中儲糧總公司負責組織,每年檢查兩次,檢查結果由中儲糧總公司以統一的質量報表匯總後,於每年5月末、11月末報國家糧食局、財政部等有關部門。

國家糧食局、財政部可根據情況對儲備糧油質量組織抽查。

(四)品質認定

每次質量檢查後,根據《糧油儲存品質判定規則》的規定,對儲備糧油品質做出評價,將質量檢查結果分為宜存糧油、不宜存糧油和陳化糧油三個類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央儲備糧油輪換管理辦法



⑷ 我國中央儲備糧主要品種的主要質量指標有哪些

國標中等以上玉米:容重≥650g/L,水分≤14%,雜質≤1%,不完善粒≤8%;國標中等以上小麥:容重≥750g/L,水分≤12.5%,雜質≤1%,不完善粒≤8%;國標中等以上秈稻穀: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水分≤13.5%,雜質≤1%,黃粒米≤1%,谷外糙米≤2.0%;國標中等以上粳稻穀:出糙率≥77%,整精米率≥55%,水分≤14.5%,雜質≤1%,黃粒米≤1%,谷外糙米≤2.0%;國標中等以上大豆:完整粒率≥85%,水分≤13.0%,雜質≤1%,損傷粒率≤3%。

⑸ 哪些糧食屬於國家戰略儲備糧啊

中國的國家戰略儲備糧的品類主要是大米、麵粉。國家戰略儲備糧的數量屬於機密內,無法公開。容

國家儲備糧是國家為備戰備荒而委託糧食部門專門建立的糧食儲備。儲備任務的確定、變更和庫存的動用,均由國務院決定,所需儲備資金由國家財政專項撥給,儲存費用(包括新陳糧食輪換支出) 也由國家財政專項補貼。

(5)儲備糧不同品種年度的糧食混存擴展閱讀:

國家政策性糧食包括中央儲備糧、最低收購價糧、臨時儲存糧和一次性儲備糧,還有地方儲備糧(省級、市級、縣級)。

中央儲備糧是中央政府儲備的糧食,用於調節全國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等儲備的糧食和食用油。

最低收購價糧是國家為了保護種糧農民利益,根據國家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收購的糧食。

臨時儲存糧是2007年起國家先後在部分主產區收購旺季對玉米、油菜籽、大豆實施臨時收儲,並委託中儲糧集團公司臨時儲存的糧食。2014年以來,國家已經先後取消大豆、油菜籽和玉米臨時收儲政策,目前僅在新疆保留小麥臨時收儲政策。

一次性儲備糧一是國家為了消化政策性糧油庫存,將一定數量符合條件的政策性糧油劃轉為一次性儲備;二是東北玉米退出臨時收儲後,2016年國家收購了一部分玉米作為一次性儲備。

⑹ 國儲糧的儲存國標

國儲糧,實際上是指中央儲備糧,是指中央政府儲備的用於調節全國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
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及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擬訂中央儲備糧規模總量、總體布局和動用的宏觀調控意見,對中央儲備糧管理進行指導和協調;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中央儲備糧的行政管理,對中央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具體負責中央儲備糧的經營管理,並對中央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直屬企業為專門儲存中央儲備糧的企業。中央儲備糧也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由具備條件的其他企業代儲。 儲備糧是進入專門的倉庫,東北冬天往糧庫送糧食,那要看是不是送進這種專門的儲備糧倉庫!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安排中央儲備糧所需貸款,並對發放的中央儲備糧貸款實施信貸監管。中央儲備糧的管理費用補貼實行定額包干,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撥付給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補貼專戶,及時、足額撥付到承儲企業。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在中央儲備糧管理費用補貼包干總額內,可以根據不同儲存條件和實際費用水平,適當調整不同地區、不同品種、不同承儲企業的管理費用補貼標准;但同一地區、同一品種、儲存條件基本相同的承儲企業的管理費用補貼標准原則上應當一致。
中央儲備糧的貸款利息實行據實補貼,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撥付。

⑺ 糧食若儲存的話可保幾年不壞

糧食隨儲藏時間的延長,其品質發生逐漸下降的自然陳化,其陳化速度的快慢,取決於不同的儲藏方法。現在大米主要的儲藏形式有常溫儲藏,低溫儲藏、缺氧(自然缺氧、充CO2、充N2、真空)儲藏、化學儲藏、機械製冷儲藏、塑料薄膜密閉儲藏(米堆)、塗膜保鮮技術儲藏等。
3.1常溫儲藏
常溫儲藏是現在應用最廣也是我國最為普遍的大米儲藏方式。農民收割稻穀後,先將其曬到足夠干(安全水分以下),然後碾磨成大米進行常溫庫存,缸、桶、編織袋存等。主要是利用大米的水分含量低,延緩大米品質劣變,這種儲藏方式只要控制大米的含水量,操作雖然比較簡單,但大米量和質上的損失都比較嚴重。
大米水分含量、溫度與大米儲藏品質下降呈顯著正相關,水分含量、溫度高,使得其更易劣變和微生物生長。不同溫度大米的相對安全水分見表1。
表1不同溫度大米的相對安全水分含量
溫度(℃) 0 5~10 20 25 30 35 40
相對安全水分(%) 16~18 ≤16 ≤14 13~13.5 <13 <12 <11
3.2低溫儲藏
低溫儲藏是目前較好的方法[7]。實現低溫的途徑有2種:一是利用機械通風將冬春自然低溫通入糧堆,使倉內大米溫度降至低溫狀態,並利用糧食熱阻大,導熱系數小的特性,使糧食較長時間保持低溫;二是在夏秋季高溫季節採用窗式空調器補充冷源,以保持糧溫的准低溫狀態,但因其費用太高,在目前和今後較長時間內還難以大量推廣。
氧儲藏包括自然缺氧、充CO2、充N2、真空等缺氧儲藏措施。因其技術含量高、費用高、外環境(輔助設施)不夠成熟,因而尚沒有大量推廣。目前,隨著小包裝技術的發展,缺氧儲藏技術再一次走上市場。
(1)氣調儲藏:自發氣調儲藏(Modified-atmosphere storage)簡稱為MA儲藏。目前,研究和。
應用較多的是小包裝氣調儲藏技術。MA儲藏利用大米的呼吸作用和塑料薄膜的通透性來自發調節包裝袋內的氣體成分。大米的呼吸作用使袋內的CO2濃度升高,O2濃度下降,當大米放出CO2和吸入O2的速度與氣體透過薄膜的滲透速度相等時,袋內CO2和O2的分壓不再發生變化,若氣體條件符合或接近適宜儲藏大米的氣體條件,就起到自發氣調用。MA。
儲藏的關鍵是選擇合適的保鮮薄膜,只要選擇好了合適的保鮮薄膜,在2個月內袋內氧氣濃度能降到2%以下,CO2濃度能升到15%左右。因它的技術操作比較簡單且費用相對較低。MA技術對於抑制大米品質的劣變是有效的,同時其儲藏含水量可略高於常規下的儲藏含水量。
針對市場需求,國家農產品保鮮中心近年來對五防糧食膜小包裝在水分控制,溫度選擇,氣調和功能性膜配合等方面進行大米保鮮的研究。研究表明:五防糧食膜不但能達到儲藏目的,並且操作簡單,成本低廉[8]。
(2)充CO2儲藏:將大米用阻氣性能較好(CO2透過量<800cm3/m2·d,O2透過量<200cm3/m2·d)的塑料薄膜密封包裝,先抽真空再充入30%以上CO2氣體。實驗表明CO2氣調儲藏大米的方法,能大大地延緩其品質陳化速度,保鮮效果遠比「雙低」和「自然缺氧」優越。尤其高水分含量的大米高CO2(90%以上)處理效果更加明顯。
(3)充N2儲藏:充N2儲藏操作方法與充CO2儲藏方法基本相同,只是N2濃度相對較高(95%以上)。實驗表明,缺氧充氮對保持大米的新鮮品質、減少大米營養物質的損失、延緩大米的陳化有著積極的意義。
(4)缺氧儲藏:在大米密封包裝袋內添加脫氧劑,使得大米處於低氧(低於2%)環境,即使熱機米水分稍高也能安全度夏。過夏大米除脂肪酸值稍高,粘度略有降低外,其它營養成分基本無變化。在無低溫保藏條件下,缺氧和雙低法是熱機米安全度夏較理想的方法,而且費用低,保鮮效果好。
真空充氣包裝,保鮮期明顯延長,達6個月以上。保鮮期長短與所使用的包裝材料種類、氣體組成及儲存溫度有密切關系。充CO2保鮮效果最好,抽真空、充N2保鮮效果差不多。這是因為大米有吸附CO2的能力,而CO2能有效抑制呼吸,防止脂肪分解和氧化,當大米吸附CO2後即處於冬眠狀態,故能有效延緩陳化,從而延長保鮮期。
3.4電子輻照防霉儲藏
電子輻照儲藏是用電子加速器產生的電子輻照大米後再儲藏。輻照後,大米色澤都有一定程度的褐變,並使米飯在剛出鍋時多少帶有點使人不愉快的氣味。褐變程度隨著輻照劑量的增加而加重,儲藏時間的延長對其沒有什麼影響,褐變的機理應屬於非酶促反應。呼玉山[9]等採用2.4×105rad劑量輻照的大米樣品褐變程度較輕,經1年30℃溫度下儲藏後其品質變化不大,米飯食用可以接受。若輻照劑量超過5.0×105rad,其防霉效果雖然得到提高,但大米的褐變程度會加重。
3.5化學儲藏
化學儲藏也是一種重要的儲藏方式。有試驗證明:在小包裝米中即使放入大量蟲樣,只要加入敵敵畏緩釋片(DDVP),就可以在幾天內將害蟲熏蒸殺死。並保持無活蟲期3個月以上,殘留測定亦表明,試驗過的大米是完全安全的,由此可見,DDVP的緩釋熏蒸對小包裝大米的害蟲防治是安全有效,只要使用方法適當,DDVP有可能成為一種商品熏蒸劑。
4大米儲藏技術前景展望
高大米儲藏技術水平,延長安全儲藏期,減緩大米品質劣變,降低儲藏成本,是大米儲藏的方向。今後大米儲藏技術的研究將會向下述方向發展。
(1)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米儲藏要向保鮮方向發展。對於大米研究的要求會更細更深,應從品種選擇、品種差異,產前管理,產後收割、晾曬、儲藏,大米化學成分(澱粉、糖,脂類、脂肪酸,蛋白質,細胞組織,風味物質等)與品質(儲藏品質、蒸煮品質、食用品質、營養品質)的關系出發進行研究,進一步明確大米的品質指標,為國家糧食部門作出統一規定提供依據。
(2)隨著塑料技術和薄膜製造技術水平的提高,復合膜、微孔膜、糧食專用膜的生產,將為大米儲藏保鮮技術提供更為廣闊的前景。由於大米的呼吸強度不如果蔬那麼強,品種間差異顯著,因此需要研究生產適合於不同大米品種的專用保鮮膜。
(3)隨著家庭人口的減少和人們審美觀點的轉變,大米運輸、銷售過程中包裝要實行「大改小,重改輕」,向保鮮效果化兼顧多樣化、透明化、美觀化方向發展。
(4)隨著科學技術及商品服務專業化程度的提高,大米儲藏應向系統管理專業化,消費群體操作簡單化,放心化方向發展。要求各種儲藏技術綜合利用,技術應凝結於包裝袋,方便於消費的方向發展

⑻ 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的第二章 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

第五條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具備糧食質量檢驗能力。具體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公布。
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訂糧食收購經營者檢驗能力的認定程序,必要時,應到現場考查,也可委託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負責鑒定並出具證明。
第六條糧食收購經營者收購糧食,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衛生標准和有關規定,按質論價,不得損害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利益。
(一)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在收購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購糧食品種、質量標准、計價單位和收購價格等內容。按照國家糧食質量標准對收購的糧食進行檢驗。
(二)應當及時對收購的糧食進行整理。雜質嚴重超標、水分超過安全儲存和運輸技術規范要求的糧食不得銷售出庫。具體要求由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不同收獲年度的糧食不得混存;霉變及病蟲害超過標准規定的糧食應單獨存放,並按有關規定銷售或銷毀處理;帶有檢疫對象的糧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四)鼓勵對不同等級和品質的糧食單收、單存。
(五)糧食倉儲設施應當符合糧食儲存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的要求。糧食不得與可能對糧食產生污染的有害物質混存,儲存糧食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化學葯劑或者超量使用化學葯劑,糧庫周圍不得有有毒有害氣體、粉末等污染源。
第七條實行糧食入庫質量檢驗制度。
(一)糧食收購和儲存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糧食質量標准對入庫的糧食進行質量檢驗。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還應對糧食儲存品質進行檢驗。
(二)糧食收購、儲存企業和其他糧食經營者,應當建立糧食質量檔案,內容包括:倉庫(貨位)號、糧食品種、收獲年度、入庫時間、質量等級、水分、雜質等項目和指標,屬於儲備糧的還應標明糧食儲存品質指標。
(三)中央和地方儲備糧的入庫質量應當符合規定的質量等級要求。儲備糧承儲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儲備糧的入庫檢驗和質量把關,嚴格執行日常監測制度,合理安排輪換,確保糧食儲存安全、質量良好。
儲備糧經營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託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對儲備糧入庫質量和儲存質量進行定期檢查。
第八條實行糧食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制度。
(一)糧食收購和儲存企業在糧食銷售出庫時,應當出具質量檢驗報告,銷售糧食的質量應當與檢驗結果相一致;檢驗報告中應當標明糧食品種、等級、代表數量、產地和收獲年度等;糧食出庫檢驗報告應當隨貨同行,報告有效期一般為3個月;檢驗報告樣式由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制定;檢驗報告復印件經銷售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有效;開展代儲業務的儲存企業,應當承擔糧食入庫索證和出庫檢驗義務。
(二)糧食出庫檢驗項目
正常儲存年限內的糧食,檢驗項目主要為國家糧食質量標准規定的各項質量指標;在儲存期間使用過化學葯劑並在殘效期限內的糧食,應增加葯劑殘留量檢驗;色澤、氣味明顯異常的糧食,應增加相關衛生指標檢驗。
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轄區內糧食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真菌感染的情況,增設相關衛生檢驗項目。
(三)正常儲存年限內的糧食銷售出庫,可由糧食收購、儲存企業自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四)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糧食銷售出庫,應當經過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進行質量鑒定;檢驗機構在接受委託檢驗申請後,一般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扦樣、檢驗和出具檢驗報告。
(五)超過以下儲存年限的糧食,視為超過正常儲存年限(按照收獲年度計算),糧食銷售出庫時應當委託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進行質量鑒定:長江以南地區稻穀2年,小麥3年,玉米2年,大豆2年;長江以北地區稻穀3年、小麥4年、玉米3年、大豆2年;食用植物油(四級)均為2年。其它糧食品種的正常儲存年限由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第九條運輸糧食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糧食運輸的技術規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或者包裝材料運輸糧食。糧食在運輸過程中,要嚴防污染、雨濕、霉爛變質等質量事故。
第十條陳化變質、不符合食用衛生標準的糧食,嚴禁流入口糧市場,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飼料衛生標準的糧食,不得用作飼料原料。
凡經指定的檢驗機構鑒定達到陳化標準的糧食,一律定為陳化糧。對以經營飼料米的名義倒賣、轉讓陳化糧的,嚴格執行陳化糧有關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在糧食交易過程中,采購方必須向供貨方索取糧食質量檢驗報告,並對入庫的糧食進行驗收檢驗;驗收檢驗結果與供貨方檢驗結果的誤差在國家標准允許范圍內的,應當認可供貨方的檢驗報告。
第十二條從事食用糧食加工的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的要求,具有保證糧食質量和衛生必備的加工條件,不得使用發霉變質的原糧、副產品進行加工,不得違反規定使用添加劑,不得使用不符合質量、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不得有影響糧食質量、衛生的其他行為。
銷售糧食應當嚴格執行糧食質量標准、衛生標准,不得摻雜使假、以次充好。
銷售中的成品糧和食用植物油的包裝和標識,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包裝、標簽標准和有關規定,註明生產日期、保存條件和保質期。
第十三條采購和供應政策性糧食(包括軍供糧、退耕還林用糧和貧困地區、水庫移民、災民口糧等),必須經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不符合規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不得采購和供應。
第十四條建立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的抽查、監測制度。
(一)國家和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對中央儲備糧、地方儲備糧和政策性供應糧食質量狀況進行定期監督抽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解決;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責成其主管上級進行處理。
儲備糧質量抽查的扦樣、檢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收購、儲存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抽查和監測。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轄區內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抽查、監測工作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年度抽查、監測計劃及結果應及時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三)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產品質量監督、衛生等部門,對加工、銷售中的成品糧食質量、衛生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建立糧食收獲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制度。建立以各級糧食檢驗機構為依託的糧食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體系,由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當年收獲的主要糧食品種進行采樣和檢測;建立國家、省、地(市)、縣各級糧食質量信息資料庫,定期發布糧食質量信息。
第十六條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組織開展的糧食質量和衛生監督抽查與監測、糧食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所需的費用,應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向抽查和調查對象收取。
糧食檢驗收費標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⑼ 在中儲糧里輪換儲備糧的依據什麼

中央來儲備糧輪換是指以符合標准自的新糧替換庫存糧食。中央儲備糧輪換必須按照管理許可權,經審批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中央儲備糧輪換以儲存品質指標為依據,以儲存年限為參考。中央儲備糧主要品種的儲藏參考年限為:長江以南地區,稻穀2-3年、小麥3-4年、玉米1-2年;長江以北地區,稻穀2-3年、小麥3-5年、玉米2-3年;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均為1-2年。採用低溫儲糧等科技儲糧手段的可根據其儲存品質情況適當延長儲存年限。

⑽ 怎樣能長期儲存糧食,存5年以上

儲藏一般有以下幾種:

(一)常規儲藏

常規貯藏 在倉房內適時通風或密閉保管的貯藏方法。一般是在大氣溫、濕度低於糧溫和糧食水分時,打開門窗進行自然通風;反之,則以密閉為主,或在糧食上壓蓋結構疏鬆的物料,以保持糧食溫濕度。

(二)低溫貯藏

低溫貯藏 利用低溫限制害蟲、微生物的活動,降低糧食呼吸作用,以達到安全貯藏的方法。根據低溫的來源可有3種方法:①冬季冷卻。②機械通風。③機械製冷。

(三)氣調貯藏

在密閉條件下,採用低氧(1%以下)、高氮(99%)或高二氧化碳(40%以上)氣體保存糧食的方法。常用的密封材料有聚氯乙烯塑料薄膜、尼龍和聚乙烯的復合薄膜等。

(四)化學貯藏

利用化學葯劑抑制糧食本身和微生物的生命活動可防止糧食發熱霉變並消滅貯糧害蟲。常用的化學保藏劑有丙酸、山梨酸等。

(五)地下貯藏

地下貯藏 地下糧倉糧溫的降低與升高都極緩慢,所能獲得的低溫常因地理位置不同而相差甚大,故應用上受一定限制。如在中國北部與中部地區的地下喇叭倉可以分別達到12~15℃和18~20℃的低溫;而在南部則很難獲得這樣理想的貯藏溫度。

(10)儲備糧不同品種年度的糧食混存擴展閱讀:

貯藏前處理主要包括下列程序:

①乾燥。糧食入庫前須使其含水量降低至安全水分標准12.5~13.5%或更低。乾燥方法有日光爆曬和機械烘乾兩種。前者在天氣晴朗、空氣相對濕度低於70%並有風的條件下能獲得良好效果。

後者常在潮濕的收獲季節或晚秋收獲時採用。主要的烘乾設備有塔式烘乾機、流化烘乾機、輥筒烘乾機、太陽能乾燥機和微波乾燥機等。

②清理。即清除在收割、脫粒、翻曬過程中混入的各種雜質。雜質影響糧食的純凈度,而有機雜質一般由於帶菌多、吸濕能力大,還是引起糧食發熱、霉變和生蟲的重要因素。

清除的主要辦法是利用糧粒與雜質在顆粒的大小、形狀、比重和氣體動力學性質等方面的差異,應用風力揚谷機和各種篩具使二者分離。入庫糧食的含雜量一般應低於 1.5%。

③堆放。入庫時根據倉庫的形式與性能,糧食的品種、質量與用途,貯存的時間以及貯藏期間的季節變化等合理堆放,並須將新糧與陳糧、干糧與濕糧、有蟲與無蟲糧、商品糧與儲備糧分開存放。

為保證糧食安全貯藏,除上述貯藏前處理和應用適當的貯藏技術外,還須在防止糧倉失火、粉塵爆炸、有毒污染、熏蒸事故、洪澇浸水以及鼠、雀為害等方面,採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