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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款權與儲備

發布時間: 2021-03-22 03:15:55

1. 特別提款權與普通提款權的聯系與區別

區別: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稱紙黃金)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現在一個特別提款權是1.125美元。
而普通提款權是普通提款權是信貸,但特別提款權可以作為成員國現有的黃金和美元儲備以外的外幣儲備。 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而普通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成立時各成員國繳納的會費。
聯系:
普通提款權與特別提款權一樣,普通提款權都是分配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成員國的。

2. 一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和特別提款權到底是什麼東西啊這些錢都從哪來的誰能通俗的解釋下

其實很簡單:
假設:
A、B、C三國按20%、30%、50%比例出資成立一個組織叫IMF,總資金量為100(這里不是貨幣,只是記帳單位,可轉化為貨幣),這100因為不好起別的名字,所以叫特別提款權。那麼ABC三個國家分別擁有20、30、50個單位的特別提款權。
有一天,A發現國際收支逆差,進口大於出口,這樣用於購買進口物資的外匯不足,於是書面向IMF提出貸點款應急。IMF會根據A國的特別提款權份額,按息貸給A國。但I有規定,最多不能超過A國特別提款權20個特別提款權的125%。
結論:A國的儲備頭寸=20個特別提款權單位+ 20個單位*25%貸款余額。
大致意思就是這樣吧!不知道說明白了沒有?

3. 普通提款權和特別提款權區別

1、可支配額度不同。

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根據份額分配給會員國的一重資產,會員國可自由支配和使用;普通提款權是基金組織根據會員國交納份額給予提款的權利,最大額度不超過所交份額的125%,其信用部分不能自由提取。

2、權力不同。

使用特別提款權等於在行使使用資金的權利,是種支出,是資產的減少。使用普通提款權等於在使用取得信貸的權利,是重借入,是負債的增加。

3、償還不同。

使用特別提款權後不用償還,普通提款權通常3-5年後需要償還。

(3)特別提款權與儲備擴展閱讀:

2005年11月,IMF執行董事會明確,SDR籃子的組成貨幣必須滿足兩個標准:

1、貨幣籃子必須是IMF參加國或貨幣聯盟所發行的貨幣,該經濟體在籃子生效日前一年的前五年考察期內是全球四個最大的商品和服務貿易出口地之一;

2、該貨幣為《基金協定》第30條第f款規定的「自由使用貨幣」。

自由使用貨幣存在兩條認定要求:

1、在國際交易中廣泛使用,包括該國在IMF參加國中出口所佔份額、以該貨幣計價的資產作為官方儲備資產的數量;

2、在主要外匯市場上廣泛交易,包括外匯交易量、是否存在遠期外匯市場、以該貨幣計值的外匯交易的買價差等指標。納入SDR籃子貨幣要求不少於70%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投票支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普通提款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別提款權

4. 特別提款權作為國際儲備資產有哪些不足

1、特別提款權本身沒有價值。
2、特別提款權的數量有限,在世界總儲備中占的比回例很小,答分配特別提款權的前景也不樂觀。
3、從特別提款權的使用來說,其用途雖經明文規定而擴大了,但實際上,主要用途還只限於賬戶的參加國以特別提款權與基金清算金融債務。
4、特別提款權在國際儲備資產中的地位,最終還要取決於全世界的經濟一體化和貨幣一體化,以及能否成立一個強有力的世界性的中央銀行,把特別提款權變成一種國際貨幣。

5. 特別提款權與外匯儲備的不同於相似之處

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給成員國的一種用來補充現有儲備資產的手段版。權它是一種有黃金保值的記賬單位,它是由由基金組織根據各成員國上年年底在基金組織繳納的份額按同一百分比進行分配。成員國可把分配到的特別提款權,與黃金、美元一起作為自己的儲備。

外匯儲備:一國政府所持有的國際儲備資產中的外匯部分,即一國政府保有的以外幣表示的債權 。
為了應付國 際支付的需要,各國的中央銀行及其他政府機構所集中掌握的外匯即外匯儲 備。
同黃金儲備、特別提款權以及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可隨時動用的款項一起,構成一國的官方儲備(儲備資產)總額。
外匯儲備的主要用途是支付清償國際收支逆差,還經常被用來干預外匯市場,以維持本國貨幣的匯率
外匯儲備的主要形式有政府在國外的短期存款,其他可以在國外兌現的支付手段,如外國有價證券,外國銀行的支票、期票、外幣匯票等.

6. 特別提款權作為國際儲備資產有哪些不足

1、特別提款權本身沒有價值。
2、特別提款權的數量有限,在世界總儲備中占的回比例很小,分配特別提答款權的前景也不樂觀。
3、從特別提款權的使用來說,其用途雖經明文規定而擴大了,但實際上,主要用途還只限於賬戶的參加國以特別提款權與基金清算金融債務。
4、特別提款權在國際儲備資產中的地位,最終還要取決於全世界的經濟一體化和貨幣一體化,以及能否成立一個強有力的世界性的中央銀行,把特別提款權變成一種國際貨幣。

7. 特別提款權(SDR)是什麼

特別提款權,亦稱"紙黃金",最早發行於1969年,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根據會員國認繳的份額專分配的,可用屬於償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債務、彌補會員國政府之間國際收支逆差的一種賬面資產。
其價值目前由美元、歐元、人民幣、日元和英鎊組成的一籃子儲備貨幣決定。 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其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因為其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
特別提款權的主要特點:
1、特別提款權是參加國(指參加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部的成員國)在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賬戶下享有的對其自有儲備資產的提款權,其不同於成員國對基金組織一般資源賬戶下享有的借貸性提款權。
2、特別提款權是由基金組織根據國際清償能力的需要而發行,並由基金成員國集體監督管理的一種國際儲備資產。
3、特別提款權本質上是由基金組織為彌補國際儲備手段不足而創制的補充性國際儲備工具,其基本作用在於充當成員國及基金之間的國際支付工具和貨幣定值單位,同時也可在成員國之間兌換為可自由使用的外匯。

8. 普通提款權與特別提款權的區別

1、償還不同。

普通提款權通常3-5年後需要償還,使用特別提款權後不用償還。

2、性質不同。

普通提款權儲備頭寸是一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自動提款權,其數額的大小主要取決於該會員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認繳的份額。

特別提款權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

(8)特別提款權與儲備擴展閱讀

特別提款權的創立背景:

二戰後,布雷頓森林體系於1944年成型,美元的幣值與黃金掛鉤,其他主要國家的貨幣匯率盯住美元。

20世紀60年代初爆發的美元第一次危機,暴露出以美元為中心的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的重大缺陷,以一國貨幣為支柱的國際貨幣體系是不可能保持長期穩定的。

該體系下,只有黃金和美元是儲備資產。黃金的供給很少,美國只能通過持續的國際收支逆差向世界提供更多美元作為國際基礎貨幣。當時,很多國家尚在戰後復甦期,勞動成本相對美國較低,盯住美元能夠刺激出口,所以多數國家不願意調整匯率。

全球國際收支調整機制的缺位,使得美國貿易逆差持續,人們對固定的美元對黃金比率的信心一點點被侵蝕。比利時裔美籍經濟學家特里芬(Robert Triffin)提出的這一問題被命名為 「特里芬難題」:世界必須在全球貨幣流動性匱乏與對美元的信心喪失之間做選擇。

為了讓布雷頓森林體系繼續運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創設一種補充性的國際儲備資產,作為對美國以外美元供給的補充。

1968年3月,由「十國集團」提出了特別提款權的正式方案。但由於法國拒絕簽字而被擱置起來。美元危機迫使美國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兌換黃金後,美元再也不能獨立作為國際儲備貨幣,而此時其他國家的貨幣又都不具備作為國際儲備貨幣的條件。

1969年,IMF創設SDR,初始價值被設為1單位SDR對1美元,相當於0.888671 克黃金。SDR相當於一種賬面資產,也被稱做「紙黃金」。

9. 特別提款權是什麼意思了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稱紙黃金)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

10. 普通提款權和特別提款權的問題

普通提款權是信貸,而特別提款權可以作為成員國現有的黃金和美元儲備以外的外幣儲備。
普通提款權又叫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成立時各成員國繳納的會費,並由其管理,是國家外匯儲備的一部分。
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