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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儲備上繳下撥

發布時間: 2021-03-21 11:49:24

❶ 賬戶的核算內容是指什麼

1、設置「實收資本」賬戶,屬於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核算按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本。

2、設置「無形資產」賬戶,屬於資產類賬戶。核算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

3、設置「短期借款」賬戶,屬於負責類賬戶。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各種借款的取得、償還及結欠情況。

4、設置「長期借款」賬戶,屬於負責類賬戶。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各種借款的取得、計息、償還及結欠情況。

5、設置「財務費用」賬戶,屬於損益類賬戶。核算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所發生費用的賬戶。

6、設置「材料采購」賬戶,屬於資產類賬戶。核算企業外購各種物質的買價和采購費用,計算確定物質采購成本。

7、設置「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明細賬戶,屬於負責類賬戶。核算和監督企業應交和實交增值稅情況的賬戶。

(1)專項儲備上繳下撥擴展閱讀

賬戶按用途和結構分類的實質是賬戶在會計核算中所起的作用和賬戶在使用中能夠反映的什麼樣的經濟指標進行的分類。

賬戶按其用途和結構分類,是賬戶在按經濟內容分類後進一步的分類,是按經濟內容分類的補充。

賬戶按照用途和結構可以分為盤存類賬戶、資本類賬戶、結算類賬戶、跨期攤配類賬戶、匯轉類賬戶、調整類賬戶、集合分配類賬戶、成本計算類賬戶、計價對比類賬戶等十類。

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非常多的事物都有其數量的表現。對會計信息系統而言,一切未經確認並按賬戶分類和正式記錄的都可以認為是數據。而把數據區分為會計信息和非會計信息的最初界限就是賬戶。

❷ 建築工程上用的安全生產使用資金使用年度計劃改怎麼寫呢

2011年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供給,確保安全教育、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相關經費使用的及時、到位、落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管部門下發的《關於調整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標準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製訂以下年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
一、本計劃暫按上年度施工產值的5‰作為財務預算列支的安全生產資金儲備,由公司財務部專項儲存,劃撥至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專項資金賬戶,專項用於安全生產,並由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司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工程部提出,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項目安全員提出,報項目經理批准後執行。
(一)公司管理資金:
1、安全教育專項資金。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主要用於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碟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由公司統購的物品,根據項目實際需要下撥,列項目成本。
由項目自購的物品,由項目直接列項目成本。
2、勞動防護用品資金。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於購買勞動保護用品。用品采購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更換申請。對違反采購規定的行為,必須退貨,對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准人承擔責任。
由公司統購的物品,根據項目實際需要下撥,列項目成本。
由項目自購的物品,由項目直接列項目成本。
(二)項目管理資金:
新開工程,由項目按合同總造價的1%預算安全專項資金,
用於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以確保資金的正確使用。單位或施工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採取可靠的技術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安全。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三、公司安辦要加強對項目或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責令停止使用。情節嚴重的對項目負責人和責任人進行當場處罰。
四、項目或施工現場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使其符合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滿足施工生產的安全需要。
以上計劃望各單位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未列問題請及時與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聯系。

❸ 如何對專項資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意見

一、改革分配方式。要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改革,推行競爭性分配。

1、改過去「一對一」為「一對多」分配。根據專項資金類別,推行不同的競爭性分配方式:分配對象為企業且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採取招投標方式,由市場競爭決定資金分配歸屬;

分配對象為政府部門或下級財政的,由部門和單位申報績效目標,推行專家評審、集體討論等競爭性決策方式;上級要求資金配套的,按有關規定分配;未有規定的推行競爭性分配。

2、改過去「事前獎補」為「事後獎補」。即更加註重對在建項目、建成項目的獎補,如:貸款貼息、專項事後獎補等,切實防止以事前項目套取、騙取財政專項資金。

二、規范分配管理。財政專項資金的競爭性分配,應堅持「兩不變」,即:堅持不改變主管部門對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管理職能和主體責任;不改變主管部門對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分配權、管理權。突出「五個強化」,即:強化主管部門對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監督管理主體職能作用;

強化財政部門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主體職能作用;強化紀檢監察等部門對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評審、實施等過程監管;強化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監督;強化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社會監督。

(3)專項儲備上繳下撥擴展閱讀

完善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的建議

1、建立健全專項資金審批制度。審計中發現專項資金的審批環節還存在很大漏洞,特別是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屬於新生事物,由於專項資金下撥要求的時間緊,在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就開展審批工作,一來容易項目定位不準,二來容易滋生錢權交易。

因此建立健全專項資金審批制度是當務之急,制度的建立要遵循「公開透明、客觀公正」的原則,明確審批的每個環節,同時對每個環節的集體決策要留下痕跡。

2、將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集中支付,建立嚴格的支付程序。對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從項目申報立項、資金撥付與會計處理、資金到位、項目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等各個環節,都要從源頭上予以規范,要確保程序完整,操作合法合規。

財政部門應該對專項資金建立嚴格的支付審批程序,資金使用單位應該加強內控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對資金使用程序嚴格控制把關。

❹ 乙企業為一家儲備糧企業收到財政撥付的補貼款會計分錄怎麼寫

1、如果收到的財政撥付的補貼款不形成固定資產的,應於收到當期計入當期損專益中,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屬款 貸:營業外收入。
2、如果收到的財政撥付的補貼款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後自相關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該項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前營業外收入。相關會計分錄為:(1)在實際收到財政撥款,確認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專項應付款 ——××項目 (2)分配遞延收益,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❺ 什麼是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臨時性、季節性)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具有貸款期限較短、手續較簡便、周轉性較強、且融資成本比較低。其適用對象為有中、短期資金需求的工、商企業客戶。

(5)專項儲備上繳下撥擴展閱讀:

一、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

2、借款的用途明確並且合法的;

3、借款人的生產經營項目是合法、合規的;

4、借款人擁有持續經營的能力,且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5、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或不良的信用記錄。

二、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方法:

1、對借款人營運資金量進行預估;

2、對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額度進行預估;

3、其他因素,如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關聯客戶等。

三、流動資金貸款調查事項:

1、借款人的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組織架構、公司治理情況、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的情況;

2、借款人在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核心主業、生產經營、以及經營范圍等情況;

3、借款人的真實財務狀況,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

❻ 關於救災問題有民政局哪個可是處理

各市、地民政局、財政局:為規范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以下簡稱中央救災資金)和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以下簡稱省撥救災資金)分配管理,切實保障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規范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分配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2〕127號)、民政部《關於下發〈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請款公文格式〉的通知》(民電〔2002〕282號)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確保災區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晉政辦發〔2002〕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災情的報告、評估和核定自然災害發生後,縣(市、區)民政局應按照《災情統計、核定、報告暫行辦法》(民救發〔1997〕8號)規定,及時調查、了解、掌握災情,在8小時內將匯總的初步災情報市、地民政局,市、地民政局應在12小時內上報省民政廳,如災情特別嚴重,縣(市、區)民政局可越級上報省民政廳。自然災害發生後,省民政廳組織水利、農業、氣象、統計、地震、衛生、財政等部門和有關科研機構以及專家召開「災情會商會」,綜合各方面信息,分析災區形勢,確定特大自然災害區域。災情穩定後,市(地)級民政部門應進一步調查核實災情,將分縣的災情數據通過災情信息管理系統報省民政廳。省民政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災情評估小組」,採取抽樣核定、典型核定和專項核定等辦法核實災情,並對災區的災害損失情況、災區自救能力以及災區需求做出全面評估,形成災區損失情況和救災需求評估報告。

二、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的使用原則和范圍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分別是由中央財政和省財政預算安排的,省撥救災資金原則上同中央救災資金配套使用,也可作為救災應急資金,用於遭受自然災害的地方在安排災民基本生活經費發生困難時給予的專項補助,必須嚴格遵循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不得平均分配、優親厚友,不得向無災地區發放。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實行民主評議,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發放程序辦理。救災資金的分配使用情況要作為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的項目和內容,張榜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的使用范圍:
一是新災救濟資金,用於特大自然災害災民緊急搶救、轉移安置,解決災民無力克服的臨時吃、穿、住、醫等生活困難,以及因災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和損壞房屋的修繕補助;
二是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濟資金,用於補助春荒(3月至5月、一季作物區為3月至7月)和冬令(12月至下年2月底)期間的災民口糧以及衣被和治病救濟;
三是采購和管理中央和省救災儲備物資資金,用於中央和省采購和管理救災儲備物資。

三、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的申請、辦理和撥付
(一)申請當遭受特大自然災害,當地政府通過自身努力確實難以解決時,中央和省財政可予以適當補助。補助資金應由各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向省政府申請,同時,市、地民政局、財政局向省民政廳、財政廳提出書面申請。 新災救濟資金申請公文應在當年7月15日前上報,春荒災民生活救濟資金申請公文應在上年12月15日前上報,冬令災民生活救濟資金申請公文應在當年9月15日前上報。緊急情況下,市、地民政部門、財政部門可申請救災應急資金(請款公文內容及格式,見附件)。如申請報告超過上報時間,救濟資金一般不予考慮。
(二)辦理根據省政府指示或各市、地民政和財政部門救災應急資金申請,省民政廳按照災情會商結果,提出救災應急資金方案商省財政廳,兩廳協商一致並報省政府同意後進行辦理。收到受災市、地的新災救濟資金和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濟資金申請公文後,省民政廳根據災情評估結果,按照中央救災資金和省財政的補助標准,提出補助方案商省財政廳,兩廳協商一致並報省政府批准後進行辦理。新災救濟資金應扣除已下撥的救災應急資金。
(三)撥付在提出撥款分配方案後,由省民政廳、財政廳報請省政府同意,發文將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下達市、地財政局和民政局,同時報財政部、民政部、省政府,抄送省審計廳、監察廳、財政部駐山西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發各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春荒救濟資金和冬令救濟資金一般在中央救災資金到達後15天內下撥到各市、地。

四、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的使用和監督接到省財政廳、民政廳撥款文件後,由市、地民政局提出撥款方案,商同級財政局確定後,由財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聯合下文撥付,同時將撥款文件報送省財政廳、民政廳。救災應急資金應在10日內下達到縣級,縣級應在5日內落實到災民手中;新災救濟資金和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濟資金應在15日內下達到縣級,縣級要在15日內落實到災民手中。市、縣民政部門對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應全部下撥,不得留作救災應急資金,應急資金應由市、縣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中解決。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和調度資金,確保救災資金及時下撥。各級財政和民政部門下撥的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必須及時抄報上級財政、民政部門,並註明款項來源。在收到上一級撥款通知後一個月仍不上報分配使用情況,視為資金沒有安排使用。省民政廳、財政廳將對各地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及時下撥和違規使用中央救災資金和省撥救災資金的市、地,如再發生重大自然災害要求中央和省財政補助時,省民政廳、財政廳將不予補助或減少補助數額,並予以通報批評。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此前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有關規定停止執行。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10625058.html?si=4

❼ 內蒙古自治區土地收儲制度建設與資金運作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元重舉

土地儲備是隨著全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城市土地市場發展過程中應運而生的一項新型管理制度,是政府對土地集約化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保障了國家作為城市土地所有者的權益,也為國有企業脫困及凈化土地市場創造了良好條件。土地儲備經過幾年的長足發展,全國各地從儲備機構的隸屬、融資渠道、收購儲備方式等方面已經形成了風格迥異的收儲模式。現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制度建設和省級收儲模式的資金運作流程與各位同仁共同探討。

一、內蒙古土地儲備制度的建立

自《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下發之後,全國各地土地儲備機構在制度的保障下如雨後春筍般建立,其中包括隸屬於人民政府和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土地儲備機構。在2001年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土地儲備制度的通知》(內政辦字〔2001〕167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又於2003年出台了《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自治區建立了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土地儲備機構共73個,有80%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其中自治區1個,盟(市)9個,市轄區6個,旗(縣)57個。

省一級成立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隸屬於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面向全自治區開展土地儲備工作。主要職責是:應地方政府的要求,根據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市場需求,制定收購儲備計劃,通過徵收、收購、置換、轉制、收回等方式,經人員安置、房屋拆遷、土地平整、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後,將土地儲備並出讓。主要目標是:通過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供應,增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防止土地收益流失,為地方經濟建設作貢獻。

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融資渠道狹窄、授信額度有限、貸款申請審批周期長等問題擺在各級機構面前,成為土地儲備工作開展的「瓶頸」。針對這一實際情況,內蒙古自治區積極探索土地儲備的新模式,搭建土地儲備新的融資平台,規避風險,解決矛盾,「省級土地收購儲備模式」應運而生。截至2008年9月底,省級機構收儲土地4000多公頃,已出讓土地的收益率均達到50%以上,走出了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道路,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工作模式

以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為主體,對擬儲備地塊進行可行性論證並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提交自治區收儲專家組審核,通過後向金融機構遞交信貸申請。儲備資金到位後,委託項目地收儲中心具體實施收購補償方案,並負責土地出讓前的管理維護工作。土地出讓後,在收益中扣除貸款本金、利息及融資成本費用後,余額全部留與地方財政。

(二)工作經驗

1.把握導向,嚴格運用國家政策指導具體工作

自治區土地收儲嚴格執行土地宏觀政策,把壟斷土地一級市場作為對項目地政府的首要要求,在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兩大業務關鍵點上率先垂範,將工作重點放在閑置、存量和舊城用地的儲備上,認真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要求,新增建設用地一分不收,積極培育土地市場,所有儲備土地只能以招標、拍賣、掛牌形式出讓,有效避免了土地資產流失和腐敗行為的發生,在為政府取得土地收益的同時,也為土地管理部門樹立了良好的行政形象。

烏蘭浩特項目區動用收儲資金2500萬元,拆遷棚戶危房居民60餘戶,合理處置兩家破產企業,收回土地7.6公頃,經整理達到「五通一平」後以3700萬元掛牌出讓,既改造了舊城區,又安置了下崗職工,受到地方政府和群眾的歡迎。

烏海市濱河新區項目的實施,使400多戶農民喜遷新居,通過發展「訂單農業」和「公司加農戶」搞起了塑料大棚種植和奶牛飼養,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該項目既改變了城市危舊房面貌,又解決了失地農民的生活問題,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被中美可持續發展中心評為「西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範點」。為了推廣這種模式,中美可持續發展中心於2007年6月和2008年10月兩次派員來內蒙古自治區進行了實地考察,同意對烏海濱河區新村建設給予規劃設計、環保建築及附屬設施等方面的支持。濱河新區二期項目自治區擬再投入3億元土地收儲資金,大力支持烏海市政府的新農村建設。

2.有效利用,確保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用

自治區土地收儲可以在全自治區范圍內實施,在項目的選擇上能夠充分權衡利弊,同時充足的項目源也可以確保有限資金的充分利用,避免資金、人員的閑置。2005~2007年,自治區對全區30多個擬收儲項目進行了可行性研究,經過細致、深入、全方位的分析,首批選定烏海市、烏蘭浩特市、滿洲里市、阿爾山市作為收儲項目區,具體實施土地收儲,其他地區作為備選放入項目庫,待時機成熟進行運作。實踐證明,「貨」源充足,優中選優的項目可以確保儲備資金的有效利用,實現效益最大化。

3.防範風險,保障資金運作的安全

實施自治區土地收儲,在項目選擇上和資金使用上不會受地方政府左右,能有效避免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或追求局部利益而置大局於不顧的現象,有利於規范土地市場、保障資金的安全回籠。同時,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作為承擔貸款而收益不歸己的主體,必然會運用業務理論對抵押資產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進行審核,防止擔保虛設,最大程度地降低還貸風險,保障資金運作的安全。在項目可行性論證過程中,土地儲備機構把抵押資產的權源、權屬審核作為重要論證內容,從使用權設定登記到貸款後的他項權利登記,認真把關,從源頭上為資金安全設立保護網。

4.立足基層,全面開展全區儲備業務

土地儲備也是資金儲備,在開展業務時需要大量資金支撐。當前,土地儲備資金主要來源於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在全國范圍的資金緊缺情況下,一些邊遠、經濟欠發達地區土地收儲機構很難取得收儲資金,直接導致工作無法開展。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可以利用自己在融資方面的便利性,幫助這些地區開展工作,進而促進全區儲備業務的順利進行。已開展業務的阿爾山市地處邊遠的林區,多年來一直未得到過國家的信貸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城市面貌與國家級旅遊城市的稱號相去甚遠。儲備項目落地後,阿爾山市對阿爾善河西岸舊居民區進行拆遷,收回土地30公頃,使這一地區臟、亂、差的環境得到根本改觀,同時也帶動了當地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將阿爾山建設成為旅遊推薦不可不去的地方。

5.充分利用業務信息優勢,多方探討融資方式

土地儲備資金不足是各級收儲機構都面臨的難題。為了拓寬融資渠道,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發揮省級收儲的優勢,多方搜集各種政策、業務、金融信息,與各金融機構多方聯絡,積極籌措資金。除銀行貸款外,又於2008年年初發行了「利得盈」信託理財產品,由銀行擔保通過信託公司向社會募集資金,指定投向內蒙古自治區用於土地收儲,一次就募集資金10億元。在當前各金融機構緊縮貸款規模的不利情況下,獨辟蹊徑,找到了一條融資新路,有效緩解了資金不足給各級收儲工作帶來的壓力。

二、「陽光」下監管土地儲備資金

(一)規范土地儲備資金的運作流程

嚴格、規范的資金運作流程是資金監管的前提,內蒙古自治區在土地儲備項目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摸索出了一套與銀行系統合作進行項目管理的規范流程,具體步驟如下:

(1)貸款行將貸款資金劃入自治區土地儲備中心在貸款行的賬戶,並共同對該賬戶進行監管。

(2)在項目地開設土地儲備資金專用賬戶,專項用於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的撥付和土地出讓後資金的回籠。

(3)同項目地土地儲備中心簽訂《授權委託書》,同項目地銀行簽訂《儲備資金撥付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4)由項目地提交《土地儲備資金年度用款計劃》,實行土地儲備資金的計劃管理,在實際過程中如遇計劃調整,需提前告知,計劃調整方案獲得批准後方可繼續用款。

(5)項目地根據《土地儲備資金年度用款計劃》制定《分項資金使用計劃》,《分項資金使用計劃》的內容審核無誤後,報貸款行進行審批,貸款行確認後撥付資金。

(6)資金封閉運行,通過銀行直接撥往被補償人或承擔工程建設單位的銀行賬戶,不與項目地政府發生資金往來,避免了資金被挪用的風險,保證了收儲項目的如期運作。

(7)項目進行過程中,凡是在項目地中發生的各項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均要劃入專用賬戶,充實項目地土地儲備資金。撥付資金對應的儲備土地將隨時增補到貸款行的抵押物中。

(8)項目結束後,對土地進行出讓,土地出讓金直接劃入專用賬戶,暫時進行專戶管理,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支付必要的中介費用後,將所有收益全部劃歸當地財政,保證了地方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為地方經濟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在實際運用中,這套流程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貸款發放各方的監督作用,充分運用了多種手段以達到防範資金使用風險的目的,保證了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1.實行封閉管理

土地儲備資金遵循「開設專戶、設立專賬、設置專人、封閉運行」的使用原則。每個項目實行單獨核算,各個項目所發生的收入、成本、費用等設專賬管理。實行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專戶核算,封閉運行。

2.避免資金使用中間環節出現現金

資金撥付過程中,使用安全、准確、快速的網上銀行系統進行操作。資金撥付到項目地的土地儲備專戶後,項目地銀行根據自治區《儲備資金撥付計劃書》、補償協議原件和支票領款金額核對具體領款人的身份,確認無誤後方可發放補償款,自然人領款只能以存摺方式,法人只能以轉賬方式進行,避免了現金交易可能出現的風險。

(三)規避潛在風險

1.預留貸款利息,規避財務風險

在運作過程中,嚴格控制賬戶資金數量,綜合考慮金融動態和央行有關政策,提前預留銀行貸款利息,確保銀行按期足額提取土地儲備貸款利息。

2.資金發放後及時審計

資金撥付後,及時派出資金管理人員和專業審計人員對項目地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實地監督、檢查,並對資金發放材料進行取證。

3.同銀行共同掌控項目進度

派專人與每一個項目地的有關人員隨時溝通,並同貸款行一起到項目地實地檢查,掌握項目進度,掌控土地交易、資金回籠的時間。

4.接受銀行監督,定期向貸款行報送財務報告

按月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報告到貸款行,做到內容完整,數字准確,編報及時。

通過以上措施,以規范的操作流程為基礎,多種有效手段為保障,對土地儲備資金的監管真正做到了「陽光」化,銀行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安全放心,對及時回籠資金放心,地方土地儲備機構也對資金高效、及時、准確地撥付感到滿意。

三、土地儲備的市場前景

(一)主管部門的支持

2007年,國土資源部肯定了內蒙古省級收儲模式,提出將支持和關注省級收儲模式的發展。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聯合財政廳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項目銀行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2006年4000萬元和2007年5000萬元財政貼息專項資金已撥付到位,為全區土地儲備事業的發展注入了催化劑。

(二)金融機構的信任

隨著省級土地儲備工作的全面開展,省級收儲模式也漸漸灌輸到金融系統的理財觀念中。土地儲備貸款一批批地下撥、運作、如期還款,自治區的土地收儲管理體製得到了金融系統的認可,信用等級已提升為「AA」級。金融機構與我們建立了長久的合作關系,2008年1月發行了10億元的「利得盈」理財產品,所募資金全部用於自治區的土地收儲,截至9月底,10億信託貸款已有7億陸續撥入鄂爾多斯市、滿洲里市、霍林河市、扎蘭屯市、烏海市、包頭市、錫林浩特市等18個項目區使用。

四、土地儲備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工作超前,理論滯後

土地儲備工作剛剛興起,沒有形成系統的理論體系,目前的土地儲備制度也只是從宏觀方面作了規定,因而很多具體工作缺少制度支持,困難重重,只能用一些創新的做法開展工作。在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基層土地儲備機構在為土地儲備事業和城市經濟建設作貢獻的同時,也承擔了不必要的人身和法律風險,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亟待得到法律法規方面的保駕護航。

(二)資金缺口較大

內蒙古地區屬於我國北部落後偏遠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後,嚴重影響了土地儲備的融資問題,收儲資金的短缺嚴重製約土地收購儲備工作的開展,因而,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基金、統籌安排儲備項目成為迫在眉睫的大事,這將直接關繫到土地儲備事業的存亡。

(三)抵押資產轉移缺少依據

目前我們貸款使用的抵押資產是由項目地政府提供的,這部分資產的調撥已受到稅務部門的密切關注,盡快出台這方面的操作辦法是國土管理部門的當務之急。

土地收儲要本著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加強聯系與溝通,與金融機構建立一種長期穩定、優勢互補的戰略合作關系。我們相信,借著自治區經濟發展的強勁東風,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產的基礎性作用,盤活國有土地資產,就能走上儲備業務發展的快車道,進而推動全區土地收儲工作的健康發展。

❽ 財政局可以給國有獨資企業撥付建設資金嗎

財政局和國資辦是兩個不同的行政部門。省,市,縣財政局和國資辦有區別,他們是不同級別政府的組成部門。

以石家莊市為例:
石家莊市財政局的職能
石家莊市財政局機構職能
2015年06月09日
(一)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市)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財政預算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編全市年度預決算草案;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准、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承擔財政體制管理的責任。擬訂市以下財政管理體制,研究提出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指導性意見,完善地方轉移支付制度。
(五)承擔財政國庫管理的責任。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市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
(六)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實施彩票管理政策,參與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參與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負責組織起草地方性稅收法規草案、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上級授權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對地方承擔出口退稅事務實施監管,監督檢查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對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險有關政策。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市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二)負責管理市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執行國家外債管理政策,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根據有關規定,做好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對外談判與磋商工作;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受市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十三)負責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編制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五)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十六)負責組織、協調國稅、地稅等部門,加強稅收綜合治理。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管理石家莊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❾ 西藏自治區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的2009年工作回顧

2009年,西藏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形勢極為復雜、極為嚴峻。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自治區第七次黨代會和區黨委七屆四次、六次全委會的部署,堅持走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發展路子,大力實施「一產上水平、二產抓重點、三產大發展」的經濟發展戰略,以「新西藏、新發展、新變化、新生活」凝聚力量、鼓舞鬥志、堅定信心,著力維護社會局勢穩定,更加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經濟調控,加強社會管理,加強公共服務,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積極克服拉薩「3·14」事件的後續影響,努力抗擊乾旱、暴雨、地震等多種自然災害,完成了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較好地實現了「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
一、多措並舉保增長,經濟平穩較快運行,跨越式發展的物質基礎更加堅實
我們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增長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把保增長、促跨越作為政府調控的重要目標,採取有力措施,積極應對挑戰,努力擴大投資、刺激消費,加快產業建設,完善體制機制,保持了全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加強政府調控,實現了12%以上的經濟增長。我們認真落實刺激增長、恢復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強經濟監測預警,發揮投資財政金融調控作用,全區經濟運行好於預期。全年共落實中央投資210億元,同比增長31.3%,這是中央投資到位最好的一年;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我們及時出台了185億元總盤子的兩年刺激計劃,加大對「三農」、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事業、改善民生、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投入,現已完成110多億元,占計劃的60%以上;各項貸款余額達到248.35億元,較年初增長了13.24%,有力推動了西藏經濟的快速恢復和發展。預計全區GDP完成437億元,增長12.1%,其中一、二、三產分別增長3.0%、18.3%和11.7%;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突破30億元,比上年實際增長20%以上;共組織各項收入34億多元,同比增長15.2%。農牧業的穩步發展,「三農」工作的不斷加強,為全區經濟快速恢復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二、三產業的較快發展,對西藏國民經濟起到了重要支撐作用。總體上看,全區經濟在跨越式發展的軌道中邁出了更加穩健的步伐。這充分說明我們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是堅決有力的,自治區各項調控措施是扎實有效的。
擴大有效需求,投資消費均實現了20%以上的增長。我們進一步加大投資落實力度,大力刺激城鄉消費,投資消費並駕齊驅拉動經濟增長的格局得到鞏固和發展。全方位、多渠道擴大投資,預計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70億元,增長20%以上。「180項目」中已有125個項目資金全部安排到位。落實援藏資金20億元,增長21.4%。民間投資信心逐步恢復,預計完成105億元,增長23%。城鄉消費持續活躍,預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實現155億元,增長20.1%,城市和農牧區消費市場呈現出齊頭並進、同步增長的良好態勢。積極推動「家電、傢具、農機、汽車和摩托車下鄉」,擴大實施范圍,提高補貼幅度,全年共安排補貼資金4077萬元,有力刺激了消費的較快增長。建立了生活必需品應急和儲備制度。「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雙百市場工程」扎實推進,完成了400家農家店的建設和改造。碘鹽營銷網路體系建設順利啟動,拉薩配送中心建成使用。住房消費逐步回暖,旅遊、汽車消費旺盛。
及時集中開工,重點項目建設進展順利。我們認真做好前期工作,積極創造開工條件,及時組織旁多水利樞紐、國省干線公路整治改建等一批重點項目開工建設;除拉日鐵路已報國家待批、藏中抽水蓄能電站調整外,實現了「180項目」全部開工的目標,目前已有100個項目竣工。青藏、川藏、新藏、滇藏、中尼公路、墨脫公路和通縣油路建設進展順利,共有49個縣通油路。阿里昆莎機場校飛成功,昌都邦達機場改擴建工程已完成。老虎嘴水電站建設進展順利,巴河雪卡水電站投產運營,實現了林芝電網與藏中電網聯網。提前安排、精心組織,藏中電網過渡電源加緊實施,藏歷新年前可實現全部機組發電。阿里光伏並網電站開工建設,獅泉河應急電源建成投運。滿拉、墨達兩大灌區主體工程完工。與全國同步開通了3G業務。三大重點文物維修工程竣工。青藏鐵路那曲物流中心投入運營。加強重點項目的審計、監察和稽查,項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
突出重點領域,工業經濟和旅遊發展取得新突破。我們注重政策引導,加大資金扶持力度,促進重點領域企業強強聯合,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第一產業平穩發展,預計完成增加值64億元。積極抵禦各種自然災害,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增強,糧食總產量達到92萬噸左右;畜牧業穩步發展,鄉鎮企業和多種經營發展態勢良好。堅持做大做強,努力優化政策環境,工業產銷兩旺,第二產業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首次突破30%。自治區安排5億元產業發展與國有企業發展資金,積極幫助企業恢復生產經營,努力渡過難關,提高了經濟效益,實現了工業經濟的較快發展。繼續落實去年安排的200多億元,開展青稞啤酒、甲瑪銅礦、新型干法水泥等重點工業項目建設和前期工作。建工集團、建材集團和礦業集團掛牌成立。地質找礦工作取得新進展,礦產資源整合力度加大、勘查開發管理進一步規范。以旅遊業為龍頭的第三產業快速恢復發展,完成增加值241億元,增長11.7%。全年接待國內外遊客突破500萬人次,達到556萬,旅遊收入達到52.4億元,分別增長1.47倍和1.32倍,實現了歷史新高。農村旅遊快速發展,全區有4.2萬農牧民參與旅遊接待服務,實現旅遊收入2.6億元,一萬多戶農牧民家庭受益。旅遊業的快速增長,有力地促進了相關行業的發展,為保增長作出了積極貢獻。
深化改革開放,發展動力與活力不斷增強。我們注重健全優化體制機制,銳意推進各項改革,大力實施開放帶動戰略,經濟社會發展更富活力、更具效率。農村綜合改革不斷深化,農村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農村水電體制改革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進展順利。國有企業改革穩妥推進,出台了自治區扶持企業發展激勵辦法和企業高管人員激勵辦法。推進了電價改革。
資本市場有了新的發展,奇正藏葯成功上市,雅礱上市公司順利重組。全區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全面啟動。鹽業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積極開展對外經濟交往與合作,與華能、華電、國電等三大電力集團和中國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通信運營商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發展,創造就業崗位32.1萬個,上繳稅收達25億元,佔全區各項稅收總額的73%,為解決就業、促進經濟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招商引資力度不斷加大,全年到位資金59億元,增長23%。拉薩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和企業入駐工作加快。邊境貿易穩步發展,預計全年實現進出口貿易總額4億美元。對外經濟交往與合作積極開展,成功舉辦了第十二屆中國西藏—尼泊爾經貿洽談會。西藏參加上海世博會的各項籌備工作進展順利。
二、千方百計保民生,人民共享發展成果,促跨越奔小康的群眾基礎更加堅實
我們堅持以人為本,把改善民生作為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結合點,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大幅提高民生投入,努力提高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各族群眾得到了更多實惠。
切實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一五」安居工程規劃目標。我們始終把農牧民安居工程建設作為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的著力點,加快推進「八個基本解決」,到目前已解決了23萬戶、120萬農牧民的安居問題,去年又投資2.9億元實施了農房抗震加固工程;累計解決了122.2萬人的安全飲水問題,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規劃任務;共有668個鄉鎮、4222個行政村通了公路,提前一年實現了80%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標;新增和改善用電人口11萬人,現在已有150多萬農牧民用上了電;行政村通電話率達到85%、鄉鎮通郵率達到80%;農牧區碘鹽覆蓋率達到80%以上;所有縣鄉村醫療機構都配備了標准醫療設備;做到了白內障成熟一例、治癒一例。薪柴替代工程加快推進,累計完成11.4萬戶沼氣池建設、向39.5萬戶農牧民家庭發放了太陽能灶。隨著生產生活條件的顯著改善,以安居樂業為突破口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邁上了新台階。
充分發揮政策增收作用,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實現13%的增長。我們按照「打牢一個基礎,轉好兩個輪子,搭建一個平台」的工作要求,通過農牧業增產增效、特色產業開發、勞動力轉移、科技推廣、加大信貸投入和加快發展農牧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多項措施,農牧民增收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完善。預計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589元,增長13%,連續七年保持兩位數增長。加大強農惠農補貼力度,全年累計落實糧食直補、農機購置補貼、化肥補貼、牲畜出欄補貼等各項補貼2.13億元,比上年增長37%。全年涉農信貸余額51億元;商業保險面不斷擴大,在30個縣開展農牧業商業保險,有效降低了災害對群眾造成的損失。整合資金8.3億元,實施了65個農牧業特色產業開發項目,帶動了項目區群眾增收。以科學文明進步為導向,大力實施科學知識和勞動技能培訓,共安排培訓資金5000萬元,培訓農牧民28萬人次,農牧民增收致富能力進一步增強。
社會事業投入增長22%,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我們始終堅持統籌兼顧,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作為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戰略任務,加大投入力度,各項社會事業加快發展。
教育水平進一步提升。「兩基」成果不斷鞏固,「普九」、「掃盲」任務全面完成。再次提高了「三包」經費標准,年生均達到1800元,受益學生27萬人。免除了農牧民子女中職教育學費和住宿費,受益學生2.9萬人。對高校師范、地礦及涉農專業學生實行了免費教育。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快速發展,高等教育質量得到提高。內地辦學規模逐步擴大,結構得到優化,水平不斷提高。大骨節病區學生搬離病區就學任務完成,高等院校質量工程和中學改造、小學規范化和幼兒園建設進展順利,農牧區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不斷加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小學思想品德教育、小學「雙語」教育和學前教育深入推進。
醫療衛生服務進一步改善。啟動了31個縣衛生服務中心、53個鄉鎮衛生院和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准化建設,新建了4個縣疾控中心,自治區第三人民醫院和藏醫院開工建設。加大村醫補貼與獎勵力度,人均每年可達3200元以上。實施了農牧民健康促進行動。在農牧區孕產婦住院分娩全部免費的同時,實施了城鎮孕產婦補助政策。傳染病、地方病防控防治工作得到加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聯防聯控,有效控制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地減輕了疫情對人民健康的危害。人口和優生優育工作取得新進展。食品葯品監管工作得到加強。
科技支撐產業發展和服務「三農」的能力進一步增強。「金氂牛、金太陽科技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深入實施,加強科技特派員和科普工作,科技特派員增加到2112人,其中農牧民科技特派員1163人。
文化事業進一步發展。農牧區基層文化工作穩步推進,建設了13個縣綜合文化活動中心、41個縣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81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和680個農家書屋。西新工程、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有線數字電視工程大力實施,廣播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分別達到89.2%和90.4%。在北京成功舉辦了文化產業項目推介會。創造和推出了《扎西崗》等一批優秀劇節目。藏戲和「格薩爾」成功入選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重點文物保護維修工程順利推進。體育事業取得新成績,新建了290個村級體育健身場地,西藏運動員在第十一屆全運會上實現了獎牌零的突破。
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獲得國務院批准,已落實投資17.5億元。草原生態保護獎勵機制率先在西藏試點,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全面落實。全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和全區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基本完成。節能減排、飲用水安全保障、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扎實推進。農牧區環境保護不斷加強。地質災害預測預警防治工作得到加強。
高度重視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全區新增就業2萬人。我們注重社會公平,積極促進就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扎實推進。大力開展就業服務,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80%以上,復轉軍人得到妥善安置,殘疾人就業得到重視。開發安置了13989個公益性崗位,對「零就業」家庭做到了出現一戶、援助一戶、消除一戶。職業培訓力度加大,職業技能鑒定進一步規范。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95%。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完善。開展了7個縣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率先在全國實行省級統籌,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已實現了地市級統籌。通過提高補助標准、改革支付辦法,大幅提高了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將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定專門政策,確保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企業離退休人員病故後一次性撫恤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全區參加社會保險總人數達到72.1萬人,社會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
加大扶持救助力度,再次提高了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我們始終將扶貧濟困作為政府工作的重要責任,不斷加大救濟救助力度,著力保障困難群眾生活。城鎮和農牧區低保標准再次得到提高,「五保」供養標准增加到1800元。向全區城鄉低保人員、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優撫對象和「三老」人員發放了購物券(卡)或購物現金9530.3萬元,贏得了群眾的廣泛好評。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4.35億元建設廉租住房4236套,下達了1.5萬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人員租賃住房補貼資金。投資7.79億元,安排建設縣鄉周轉房7045套。投入救災資金8517.8萬元,救助受災群眾 24.86 萬人。當雄、仲巴地震民房恢復重建工作全面完成。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5900萬元,新建福利院、敬老院、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52所。妥善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土地徵收、拆遷中存在的問題,保障了群眾的合法權益。高度重視扶貧工作,不斷加大工作力度,貧困人口和重點幫扶人口大幅下降,扶貧開發取得了顯著成效。
全區第二次經濟普查取得階段性成果,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期准備工作正式啟動,統計服務決策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全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進展順利。哲學社會科學、新聞出版、婦女兒童、文學藝術等事業全面發展,老齡、殘障、氣象、地震、人防等工作取得新成績。大力支持國防、軍隊建設,雙擁工作進一步加強。
為隆重慶祝「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中央下撥專款5.3億多元,向城鄉低保人員、民主改革前參加工作的老同志發放了慰問金,向廣大農牧民贈送了應急燈、電視接收器,為所有通公路的行政村配備了農用汽車。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西藏廣大幹部群眾的巨大關懷。
一年來,我們不遺餘力抓落實,切實關注和改善民生,各族群眾共同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我們大張旗鼓抓宣傳,惠民政策明白卡進村入戶,廣大群眾真正明白惠在何處、惠從何來,全區各族人民群眾更加心向黨、心向祖國、心向社會主義,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群眾基礎更加牢固。
三、全力以赴保穩定,各族人民團結進步,安定和諧的社會基礎更加堅實
我們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第一責任,把反分裂斗爭作為維穩工作的重點,高舉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旗幟,按照「謀長久之策,行固本之舉」的要求,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社會管理,保持了社會局勢的持續穩定。
保持高度警惕,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了敵對勢力的各種分裂破壞活動。我們全面貫徹中央對達賴集團斗爭的基本方針,旗幟鮮明地揭批達賴,反分裂斗爭深入開展。針對春節、藏歷新年、「3·10」、「3·14」、「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新中國成立60周年等敏感時段和節慶期間,我們高度警惕、嚴密防範,加強軍警民聯防聯控,加強情報信息搜集研判,嚴密掌握分裂分子和敵對勢力的動向,徹底粉碎了各種分裂破壞活動。加強邊境管控工作,有力打擊了非法出入境和邊境滲透活動。緊緊圍繞中央涉藏外交工作大局,積極開展外事外宣工作,加強涉外管理,有效擠壓了達賴集團的國際活動空間。
建立健全機制,社會管理取得新成效。我們進一步健全社會防控體系,加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力度,嚴密防範和依法打擊了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一些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得到解決,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了群體性事件。掃黃打非工作得到加強,社會文化環境不斷凈化。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得到加強。城市社區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基層政權和政法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基層基礎更加鞏固。狠抓安全生產,高度重視道路交通、食品葯品、消防等重點領域的安全防範工作,深化專項整治,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加強民族宗教工作,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我們始終堅持「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主題,積極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開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和表彰活動,「三個離不開」和「團結穩定是福,分裂動亂是禍」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藏語言文字工作不斷加強,藏文信息化工作扎實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成效顯著,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認真貫徹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深入開展寺廟法制宣傳教育,規范管理重大宗教活動和跨地域宗教活動,寺廟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
一年來,我們積極參加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年和千名幹部進百村開展「兩幫助」活動,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夯實了基層基礎,政風建設得到加強。認真實施《行政許可法》和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公共服務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斷提高。全年共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637件,答復率100%。切實加強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和廉政監察,認真開展重點專項整治工作。審計監督力度進一步加大,政府廉政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系不斷健全。積極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完善了機制,理順了職能。不斷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西藏自治區發展咨詢委員會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科學民主決策成為政府工作規范。 (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