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務部的主要職責
(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研究擬定葯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相關標准,推進葯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葯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葯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七)負責制定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擬訂我國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負責多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談判意見並簽署和監督執行有關文件,建立多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系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系,牽頭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咨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二)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四)負責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五)牽頭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六)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七)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以及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經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人員選派;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十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直接辦理與企業有關的評比及品牌評定活動、編報並執行機電產品配額年度進口方案、對引進技術的再出口進行監督的職責。
(三)將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責交給地方政府,將貿易投資促進、援外項目招標、主辦的相關會展活動等的具體組織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四)將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商務部。
(五)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加強多雙邊和區域經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Ⅱ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的職責介紹
(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細則、規章;研究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多邊、雙邊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
(二)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劃,確定配額、發放許可證;擬訂和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
(五)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依法頒發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
(六)研究提出並執行多邊、雙邊經貿合作政策;負責多邊、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對外談判意見,簽署有關文件並監督執行;建立多邊、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系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系,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多邊、雙邊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咨詢等工作。
(七)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的工作和我國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八)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九)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國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國務院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擬訂和貫徹實施改革方案,參與擬訂利用外交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國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負責全國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我國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簽署並執行有關協議;編制並執行對外援助計劃,監督檢查援外項目執行情況,管理援外資金、援外優惠貸款、援外專項基金等我國政府援外資金;推進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經貿主管機構和受權的民間組織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邊、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三)負責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代表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Ⅲ 商務部的崗位責任制是什麼
商務文件、檔案的建立與保管。
商務的後勤工作。
相關文件的傳遞與發放及記錄。
傳真機的管理及傳真文件的收發記錄,信函的收發。
營銷總部各有關文件的列印,校對。
相關銷售資料、空白合同的准備,保管。
負責對營銷總部辦公場所5S管理的執行。
負責CRM的相關信息的錄入工作(定單、客戶信息)
執行保密制度。
Ⅳ 私營企業的商務部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公司業務拓展的規劃及可行性方案的制定及執行。
2、公司的賣區規劃、品類分布、品牌結構規劃及執行。
3、公司經營指標的分解及坪效的分析。
4、開展市場競爭對手、消費傾向、產品開發的調研工作。
5、制定招商計劃、招商政策和合作方式,負責品牌商戶的招商和調整,完成商鋪的租賃和再租賃任務。
6、制訂公司業務談判程序及組織實施。
7、公司的業務合同管理。
(1)、負責各項業務合同的保管、查詢、建立合同檔案。
(2)、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不斷完善合同的各項條款。
(3)、負責各項業務合同的簽訂、變更、執行、終止。
8、場內各專賣店二次裝修的組織。
(1)、負責品牌專賣店形象圖紙的審批。
(2)、負責對各專賣店的二次裝修、形象整改的監督、協調。
9、商戶管理。
(1)、負責根據對商戶的經營管理和業績考核向公司提供商戶的引進及淘汰建議。
(2)、負責商戶的清退工作。(包括新、老市場)
(3)、負責建立產品檔案庫與商戶檔案庫等資源儲備,並對其經營狀況進行分析,及時引進優秀品牌。
10、各種促銷活動方案中商戶的協調和落實。
11、催收新老市場商戶租金、違約金及其它稅費款項。
12、根據經營發展的需要,適時調整經營布局及租金水平。
13、向公司提供二期項目招商定位建議,並組織具體實施。
14、向公司提各類經營業績統計分析報表,並提供相關性分析報告。
(4)商務部儲備職責擴展閱讀
商務簡介
商務概念的提出是改革的產物,有一個演變的過程:貿易部——商業部、外貿部——內貿部——內貿局——商務部。是內外貿一體化的概念。
中文名:商務
外文名:Business
拼音:shāng wù
注釋:與買賣商品服務相關的商業事務
商務部主管的職能:
1、業務流程管理:根據公司現有業務達成客戶需求,設計業務流程,並在日常的工作中監督流程的運行結果及質量,並不斷充實及完善此流程。
2、根據本企業業務市場規劃、編寫方案設計報告、方案實施報告。
3、業務方案的開發:針對客戶需求,制定響應解決方案。
4、業務信息收集與分析:整和公司業務數據,實現系統化管理,在基本數據的基礎上,針對客戶的特性進行分類分析。為客戶提供及時准確的運營數據以及分析結果。
5、根據公司業務運轉狀況編寫業務系統需求說明,並協調系統的研發、測試、實施和服務等工作。
6、統籌安排系統方案的制定、資料管理、方案實施等工作,檢查分析程序設計系統,以支持企業的應用系統。
Ⅳ 商務部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 擬訂部工作制度,負責部政務運轉,督促檢查部年度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負責機構職責相關工作,協調部政務,協助部領導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況。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等上級機關的交辦事項,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
四、管理商務部會議,承擔部黨組會議、部務會議和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督辦會議議決事項。
五、負責部政務和機要值班;承擔部黨組、部領導的秘書工作和部級老幹部的秘書服務工作;辦理部長接待日有關事宜。
六、擬訂部公文、印章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部公文核稿工作。
七、負責部政務信息工作;編輯、發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文告》。
八、在辦公廳設立商務部新聞辦公室;負責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管理部各類出版物。
九、負責商務部保密、檔案、密碼管理、信訪工作。
十、在辦公廳設立商務部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商務領域應急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聯絡工作,承擔部地方聯系機制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與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履行職責相關的政務工作。
十三、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