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對養豬有什麼樣的補貼
(1)能繁母豬補貼
標准將從50元/頭提高到100元/頭(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對中西部地區的補貼,中央財政補助60%,地方財政負擔40%。
(2)能繁母豬保險
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和保監會下發了《關於建立生豬保險體系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緊急通知》中提出,能繁母豬保險的保險金額定為每頭1000元,保費為每頭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負擔48元,佔80%,保戶自負12元,佔20%。保險責任包括洪水、台風、暴雨、雷擊等自然災害,藍耳病、豬瘟、豬鏈球菌病、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泥石流、山體滑坡、火災、建築物倒塌等意外事故。目前,很多地方已經啟動。
(3)養豬補貼
符合一定要求的生豬擴繁場和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都可以申請補貼。具體補貼標准為每個生豬擴繁場中央補助投資100萬元,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重點戶)以年出欄500頭為基礎分4個檔次,分別給予平均20萬元、40萬元、60萬元和80萬元的補助。
2. 遼寧沈陽對養豬補助的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
穩 定 市 場 供 應 的 通 知
國辦發明電〔2007〕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7月份,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出台了一系列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實施能繁母豬補貼,啟動母豬政策性保險,完善生豬良種繁育體系,支持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建設,給予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建立健全生豬疫病防控體系等。這些政策措施的落實,調動了廣大農民發展養豬業的積極性,生豬生產正在逐步恢復,生豬存欄上升,母豬補欄增加,規模養豬發展加快,豬肉市場貨源充足。
但是,目前生豬生產仍存在生產成本較高、養殖比較效益下降、部分養殖戶貸款難、防疫任務艱巨、環保壓力大等問題,少數地區地方配套資金不落實、不到位,扶持資金使用不透明、不合規,對生豬生產的恢復發展造成不利影響。近一段時期特別是10月下旬以來,豬肉價格出現反彈回升並持續高位運行,成為影響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的一個重要因素。為解決上述問題,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發展,建立和完善保障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機制,滿足城鄉居民消費需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能繁母豬補貼政策支持力度
抓好能繁母豬生產是保持生豬生產持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要穩定現行能繁母豬補貼政策,提高補貼標准,在本年度對養殖戶(場)飼養的能繁母豬每頭補貼50元的基礎上,下一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每頭補貼增加到100元。
二、繼續推進能繁母豬保險
堅持實施能繁母豬保險政策,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完善保險政策和辦法。現階段要保持政策穩定,對母豬保險實行單獨核算,保額、保費和政府補助標准暫不調整。各有關保險公司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擴大保險覆蓋面,力爭能繁母豬「應保盡保」。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時將財政配套保險補助資金落實到位。
三、繼續扶持生豬規模養殖
規模養殖是生豬生產發展的趨勢。2008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25億元資金扶持一批生豬標准化規模飼養場(小區)基礎設施特別是糞污處理設施建設。農村戶用沼氣建設項目的安排要考慮發展生豬生產的因素,在資金分配上向生豬養殖重點地區傾斜。
四、繼續實行生豬良種補貼政策
2008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資金,對生豬良種場建設和開展人工授精所需的良種豬精液給予補貼,推進生豬品種改良。農業和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做好補貼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五、繼續對生豬調出大縣給予獎勵
2008年,國家繼續實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要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對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分配和使用辦法,建立動態監測制度,確保把資金管好用好,切實發揮獎勵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六、切實抓好生豬防疫工作
繼續抓好生豬強制免疫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疫病的防控工作,安排好疫苗的生產、調撥和供應,滿足防疫需要。進一步完善生豬防疫撲殺政策。為解決母豬因疫病撲殺與意外死亡補償標准不一致的問題,從2008年開始,對已投保的能繁母豬,因發生疫病需要撲殺的,除由財政按國家規定的標准給予補助外,與保額之間的差額部分由保險公司予以賠付。各地要加強基層防疫體系建設,健全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並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
七、嚴格控制飼料價格上漲
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中央儲備玉米對銷區的調運和拍賣工作,控制飼料價格上漲,降低生豬生產成本。
八、繼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和改進對發展生豬生產的金融服務,加大生豬產業鏈各環節信貸資金的投放力度,切實解決貸款難問題。要不斷創新抵押擔保方式,積極探索支農信貸的有效方式。
九、繼續落實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政策
各地區要進一步明確促進規模化養殖用地的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切實解決發展規模化養殖用地需要,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所需用地按農用地管理。
十、加強市場調節和監管工作
各地區要加強豬肉等「菜籃子」商品的貨源組織、采購和投放工作,完善市場供應應急預案,切實保障主要副食品供應不斷檔、不脫銷。尤其要做好2008年元旦、春節「兩節」期間的豬肉供應工作。豬肉主銷區省、直轄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繼續做好地方儲備的充實工作。進一步健全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豬肉儲備制度,完善儲備調節功能。工商、質檢、物價等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豬肉市場監管的各項制度措施,嚴厲查處各類違法經營、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防止注水肉、病死肉等不合格豬肉進入市場。加強豬肉產銷區銜接工作,健全應急調運機制,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降低生豬運輸成本。
十一、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體和大中專院校學生的生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抓緊落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失業保險金標准、最低工資標准、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和給予高校學生食堂補貼等政策措施,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根據當地物價變動情況,再適當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保證困難群眾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十二、建立健全生豬生產預警監測體系和信息報送與發布機制
抓緊研究建立生豬生產預警監測體系,加強部門信息溝通,整合信息資源,建立統一、高效、權威、准確、反應迅速的信息報送與發布機制,及時提供准確、全面、客觀的生豬生產、市場供應和價格信息。
十三、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發展生豬生產、穩定生豬和豬肉價格,是控制副食品價格上漲、防止通脹的重要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大局出發,繼續狠抓各項促進生豬生產、穩定市場價格政策措施的落實。切實落實「菜籃子」市長(行政領導)負責制,並盡快採取有效措施扶持本地區的生豬生產,切實保障市場供應。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和限制生豬飼養。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抓好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工作,同時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各地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到實處,並注意研究解決政策落實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3. 現在國家對養豬的政策是怎麼樣的
生豬大縣獎勵政策
為調動地方政府發展生豬養殖積極性,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35億元,專項用於發展生豬生產,具體包括規模化生豬養殖戶(場)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的支出,以及保險保費補助、貸款貼息、防疫服務費用支出等。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政策
近年來,農業部在種植、畜牧、水產和農墾等行業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試點,部分省、市也圍繞地方追溯平台建設積極嘗試,取得了一些經驗和成效。經國家發改委批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正式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總投資4985萬元,專項用於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統的統一開發。畜牧良種補貼政策
生豬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豬40元;奶牛良種補貼標准為荷斯坦牛、娟姍牛、奶水牛每頭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種每頭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頭能繁母牛10元;羊良種補貼標准為每隻種公羊800元;氂牛種公牛補貼標准為每頭種公牛2000元。畜牧標准化規模養殖扶持政策
從2007年開始,中央財政每年安排25億元在全國范圍內支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資金支持奶牛標准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2009年開始中央資金增加到5億元,2013年中央資金增至10.06億元。動物防疫補貼政策
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政府組織招標采購,獸醫部門逐級免費發放給養殖場(戶);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
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對因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4. 國家對養豬戶的政策在那裡有
為穩定豬肉供應,完善豬肉儲備體系,國家將對生豬養殖特別是母豬養殖進行資金補助。每頭母豬國家將補助50元。其中國家負擔60%,地方負擔40%。此外國家還將對生豬調運大縣進行獎勵。受前幾年生豬價格過低、去年以來飼養成本上升和部分地區發生豬藍耳病疫情等因素的影響,我國生豬生產出現下滑,造成近幾個月豬肉供應偏緊,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生豬生產是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豬肉是大多數城鄉居民的主要副食品。抓好生豬生產,保持合理的價格水平,對穩定市場供應、滿足消費需求、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在切實搞好市場供應的同時,建立保障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調動養殖戶(場)的養豬積極性,從根本上解決生豬生產、流通、消費和市場調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現就促進生豬生產發展和穩定市場供應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對生豬生產的扶持力度 發展生產是穩定市場供應的基礎,要立足國內,採取綜合有效的政策措施,促進生豬生產盡快恢復,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要。 (一)建立能繁母豬補貼制度。為了保護能繁母豬生產能力,國家按每頭50元的補貼標准,對飼養能繁母豬的養殖戶(場)給予補貼。各地要抓緊制定具體方案,盡快將中央財政下撥和地方配套的補貼資金發放到能繁母豬飼養者手中。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二)積極推進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為有效降低養殖能繁母豬的風險,鼓勵能繁母豬生產,國家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保費由政府負擔80%,養殖戶(場)負擔20%。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差別補助。各地要積極支持保險機構開展能繁母豬保險業務,鼓勵養殖戶(場)投保,防範疫病等風險。今後要在總結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基礎上,逐步開展生豬保險,並建立保險與補貼相結合的制度。 (三)完善生豬良種繁育體系。各地要增加投入,加快原良種豬場建設,提高良種覆蓋率。國家對重點原良種豬場、擴繁場、省級生豬改良繁育中心給予適當支持。在生豬主產區推廣良種豬人工授精技術,促進生豬品種改良。國家對購買良種豬精液給予補助。 (四)建立對生豬調出大縣(農場)的獎勵政策。為充分調動地方發展規模化生豬生產的積極性,國家對生豬調出大縣(農場)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要專項用於改善生豬生產條件,加強防疫服務和貸款風險、保費的補助等方面。 (五)扶持生豬標准化規模飼養。實行標准化規模飼養是生豬生產的發展方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採取措施,鼓勵大型標准化生豬養殖場的建設,引導農民建立養殖小區,降低養殖成本,改善防疫條件,提高生豬生產能力。國家對標准化規模養豬場(小區)的糞污處理和沼氣池等基礎設施建設給予適當支持。 (六)加快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要鼓勵信用擔保和保險機構擴大業務范圍,採取聯戶擔保、專業合作社擔保等多種方式,為規模養殖場和養殖戶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和保險服務,解決養豬「貸款難」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標准化規模養殖場的貸款給予重點支持。地方財政要對擔保機構的生豬貸款風險給予必要的補助。 二、建立和完善生豬的公共防疫服務體系 (一)強化生豬防疫。要堅持預防為主,免疫與撲殺相結合,控制生豬疫情。對列入國家一類動物疫病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實行免費強制免疫,所需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對不同地區給予差別補助。對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費用,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證。對因防疫需要組織撲殺的生豬,各地要參照口蹄疫撲殺補助標准和負擔辦法給養殖戶(場)補助。對病死豬要堅決做到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二)加強疫情監測和疫苗生產供應。要嚴格疫情的監測與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疫情的發展趨勢。要擴大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疫苗的生產,滿足防疫需要。要把種豬和母豬作為免疫重點,組織好疫苗的調撥,優先保證疫情較重地區的疫苗供應。要加強對疫苗生產、供應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使用安全。 三、加強市場調節和監管工作 (一)做好主要副食品供應工作。由於生豬生產恢復需要一段時間,做好今年下半年生豬等副食品供應工作任務相當艱巨。各地要完善穩定豬肉供應的應急預案,切實保障豬肉供應不斷檔、不脫銷。同時,要抓好牛羊肉以及生產周期短、替代性強的禽肉和禽蛋等副食品生產,滿足市場需要。為保障今年下半年特別是中秋、國慶「兩節」豬肉供應,豬肉主銷區省、直轄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將地方儲備充實到不低於當地居民7天消費量。充實儲備工作由商務部會同財政部負責組織。加強豬肉產銷區銜接合作,健全應急調運機制,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降低運輸成本。引導大中城市居民食用冷鮮(凍)豬肉,科學消費,促進豬肉冷鏈物流的發展。 (二)加強豬肉及其製品的市場、質量和價格監管。要進一步落實各項監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豬肉、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豬肉進入市場,嚴厲查處違法經營、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清理整頓生豬屠宰、銷售過程中的各項收費,取締非法收費,減輕經營企業(戶)的不合理負擔。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和大中專院校學生的生活 各地要根據豬肉等副食品價格上漲情況,採取適當提高低保標准、發放臨時補貼等措施,確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要保障大中專院校食堂肉類供應,採取定點直供、適當補貼等措施,穩定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必要的補助。 五、完善豬肉儲備體系 建立健全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豬肉儲備制度。中央儲備主要滿足應對突發事件和救災的需要;地方儲備主要用於局部應急和保證節日市場供應。要發揮儲備的蓄水池作用,完善儲備調節功能,在市場供大於求、豬價過低時,要增加儲備數量,緩解農民「賣豬難」的矛盾;在市場供不應求、豬價過高時,要增加投放。 六、改進生豬等畜禽產品生產消費統計工作 國家統計局要組織各地調查總隊開展以生豬為主的主要畜禽生產抽樣調查,直接上報匯總,分季定產,減少統計誤差;在城市、農村住戶調查中要增加相應的畜禽品種,提供更全面的住戶消費量和消費價格信息。農業部要加強生豬生產信息的分析和預警。商務部要完善生豬屠宰量和豬肉等畜禽產品市場銷售量的調查統計。發展改革委要進一步加強對生豬等副食品的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統計工作。 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完善新聞發布制度,科學、准確、及時地發布有關信息,引導新聞媒體全面客觀准確報道豬肉等副食品市場供應、價格和質量安全情況,正確分析豬肉價格上漲的原因,大力宣傳政府扶持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和穩定大中專院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加大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力度等措施。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部門發布的信息報道,引導社會各方面客觀看待豬肉價格上漲的影響,理性對待市場價格變化。要加強正面報道,主動引導輿論,防止不當炒作,努力形成和諧健康的輿論氛圍。 八、加強對生豬生產供應工作的領導 發展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的主要責任在地方人民政府。各地區要提高對生豬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全面落實「菜籃子」市長(行政領導)負責制的各項要求,抓緊實施促進生豬生產的各項政策措施,妥善解決生豬生產基地建設、品種改良、母豬豬群保護、疫病防治、保險體系建設、貸款擔保、屠宰加工、市場供應、質量價格監管、儲備制度、應急機制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盡快促進生豬生產的恢復。各城市要在郊區縣建立大型生豬養殖場,保持必要的養豬規模和豬肉自給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和限制生豬飼養。發展改革、財政、農業、商務、工商、質檢、統計、銀監、保監等國務院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根據本意見明確的各項政策措施,抓緊制定相應的配套文件,盡快將政策落到實處。同時,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和監督檢查,指導地方切實抓好生豬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
5. 申請生豬養殖補貼需要什麼手續
養豬是個風險投資,一般銀行不想做這方面在業務,不過你要是有一定的規模,建立有豬舍,進有豬仔,申請幫扶貸款是應該較容易,或者有東西抵押,在者有人替你擔保也可以。現在銀行都可以進行小規模貸款。下面詳細說明一下政策的劃分情況,以及辦理手續,你可以根據你個人的養殖條件選擇合適的政策和手續。
養豬補助政策:
國家目前對養豬的補助政策有:
一、對年出欄牲豬500頭以上,年存欄母豬25頭以上的養殖場,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化規模的養殖場立項條件,每個項目給予20萬元以上不等的項目資金。2010年此類項目已上報完畢。
二、能繁母豬保險,每頭交保費60元,其中國家補助48元/頭,養殖戶自己出12元/頭,每頭母豬的保額為1000元。
三、對於國家強制性免疫的疫病,如豬瘟、藍耳病、口蹄疫等疫病的預防,國家是免費的。
國家對養豬補貼政策
2008年繼續實行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由省和地方財政對養殖場投保的能繁母豬的保費給予80%的補貼。保險可以為11類重大病害所引致的能繁母豬直接死亡提供政策性理賠。
母豬保險投保條件:參保能繁母豬必須經當地畜牧獸醫部門認定,並按規定免疫並佩帶標識;豬齡在8月齡以上、4周歲以下;存欄量1 0頭以上的可直接投保,10頭以下的以行政村或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為單位統保。
保額:1000元/頭。
保費:60元/頭,其中飼養戶承擔12元,其餘48元由政府直接補貼。
母豬保險責任:涵蓋母豬飼養過程中面臨的主要病害、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包括敗血症、藍舌病、癢病、豬瘟、豬肺炎、豬丹毒、藍耳病、流行性腹瀉、豬鏈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應、台風、龍卷風、暴雨、雷擊、地震、洪水、冰雹、泥石流、山體滑坡、火災、爆炸、建築物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國家還將繼續對生豬調出大縣給予獎勵,並在完善生豬生產消費監測預警體系、增加豬肉儲備規模等方面扶持生豬產業健康發展。
貸款手續流程
1、個人或企業養豬貸款
辦貸款證,辦證條件:需有房屋或其他固定資產作為低壓辦證;需有成年人一名做為擔保人;在與信貸員或信貸主任溝通後,報材料到中國信合上級部門報批,只要批下來了,就可以辦貸款手續了。
申請報表注意這幾個方面:①項目的課操作性; ②項目的市場前景; ③項目給周邊地區帶來的輻射效應;④政府稅收等;⑤環保方面。
2、大學生創業養豬貸款
大學生創業貸款是國家政府針對大學生創業推出的一項政策,既然是國家針對大學生創業推出的政策那肯定跟直接在銀行貸款不一樣,創業基金是沒有利息的,也無抵押。但是有年限,貸款一般5年內有效!帶齊學生的證件、身份證去你戶口所在地的當地政府就進行申報,等你所在的當地政府給你開出證明,你就可以去政府指定銀行去貸款了。
3、養豬貸款手續流程
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從事合法生產、經營的自然人。
(2)貸款額度:授信總額度最低額度5萬元,最高額度300萬元。
(3)貸款期限:授信額度的有效期限最長為三年,額度項下單筆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
(4)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和總行有關規定執行。
(5)擔保方式:擔保採取抵押、質押和保證方式,但是不接受單純以第三方保證形式提供的擔保。
(6)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①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借款人及配偶的當地常住戶口或當地長期居住證明材料; ③從事生產經營的營業執照,從事許可制經營的,應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證明; ⑤借款人配偶承諾共同還款的證明; ⑥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貸款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憑證、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⑦建設銀行二級分行以上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