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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應急物資儲備

發布時間: 2021-03-20 14:33:33

Ⅰ 煤礦應急儲備物資有哪些

抽水機,水管,滅火器,防毒防化,礦燈,發電機,電線,其他突發事故救援機械
安全帽,手套,勞保,手電筒等

Ⅱ 礦山應急救援物資

煤礦井上下消防材料應急救援物資給你,僅供參考!
井下消防材料庫材料明細表
序號 材料設備名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1 滅火器 乾粉MF-8型 台 20
2 滅火器 10升泡沫 台 20
3 滅火器 CO2 台 10
4 大 錘 鐵、8磅 把 2
5 銅 錘 銅、8磅 把 2
6 鐵 杴 尖、平口 把 10
7 鐵 釺 根 4
8 銅 釺 根 2
9 斷線鉗 把 1
10 伸縮梯 6m 把 2
11 石棉毯 塊 4
12 管 鉗 把 2
13 變徑管接 ¢110/75mm 個 4
14 變徑管接 ¢75/52mm 個 10
15 膠 管 ¢15mm m
16 膠 管 ¢20mm m 50
17 塑料管 ¢89mm m 100
18 塑料管 ¢140mm m 200
19 高壓水管 ¢25mm m 200
20 方 木 200×200×2000m m3 3
21 木板 50×200×2400mm m3 5
22 鐵釘 50-100mm kg 3
23 磚 塊 1500
24 編織袋 個 200
25 保險帶 條 4
26 專用防火鑽桿 ¢50×800mm 米 200
27 專用防火鑽頭 ¢76 個 10

井上消防材料庫材料明細表
序號 材料設備名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1 滅火器 乾粉MF-8型 台 20
2 滅火器 10升泡沫 台 10
3 保險帶 條 4
4 大錘 鐵、8磅 把 2
5 銅錘 銅、8磅 把 2
6 鐵杴 尖、平 把 10
7 鐵釺 根 4
8 銅釺 根 2
9 斷線鉗 把 1
10 瓦刀 把 2
11 小鐵錘 把 1
12 木工斧 把 2
13 擔架 折疊式 副 2
14 消防桶 個 6
15 軟梯 10m、20m 架 2
16 鏈子 三環 根 3
17 消防斧 把 2
18 手拉葫蘆 5T 個 1
19 滑輪 5T 個 1
20 扁釺 根 1
21 小撬棍 根 1
22 鐵釘 50-100mm Kg 3
23 棕繩 ¢20mm m 50
24 棕繩 ¢15mm m 50

井下各地點滅火器材配備
序號 地 點 物質名稱 型 號 單 位 數 量
1 中央變電所 乾粉滅火器 MFZL8/MT3 台 4
2 中央泵房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4
3 火葯庫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4
4 105工作麵皮帶機頭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3
5 主斜井皮帶機尾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2
6 一采區變電所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5
7 105配電點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2
8 井下充電室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2

Ⅲ 礦山所需要的應急預案有哪些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保證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快捷、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爭取在最短時間內使礦山企業生產恢復正常。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礦山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旗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准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礦山事故的思想准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准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在災難應急救援中充分發揮作用。
(三)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伊金霍洛旗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發生的各類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
1、成立礦山企業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礦山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由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總 指 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旗長
副總指揮: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煤炭局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單位為事故發生地鎮人民政府、旗公安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經濟商務局、衛生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局、氣象局、委宣傳部 。
2、職責:負責組織全旗礦山企業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各鎮應急演練;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啟動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二)現場救援組織及職責
1、旗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和事故救援組、交通治安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事故救助協調組、事故調查組、事故綜合組等六個事故專業救援組。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分管副旗長任組長,旗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當地鎮人民政府鎮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旗煤炭局局長任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
(2)事故救援組
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當地鎮人民政府鎮長、旗煤炭局局長、旗國土資源局局長
職 責:
①組織安排救援人員和調運所需裝備物資;
②組織搶救事故遇險人員;
③研究並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3)交通治安保障組
組長:旗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旗交警大隊大隊長
職 責:
①迅速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
②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
③協助搶救工作組組織調動運輸工具;
④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旗衛生局局長
職 責:
①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②協調各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③協調醫院、防疫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5)事故救助協調組
組長:旗煤炭局局長、旗國土資源局局長
職 責:
①組織做好現場災害防擴大工作;
②組織協調上級有關專家咨詢等問題。
(6)事故調查組
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旗煤炭局副局長、旗公安局副局長、旗監察局副局長、旗檢察院副檢察長、旗總工會副主席
職 責:
①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②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③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7)事故綜合組
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職 責:
①負責綜合協調與旗政府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聯絡,並向社會公布事故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②掌握全旗范圍內的礦山分布、災害等基本情況,建立伊旗礦山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資料庫,抓好事故災難預防工作。
2、快速反應力量
以專業救援力量礦山救護隊為主體,由旗衛生局、旗交警大隊、旗消防大隊組成快速反應力量,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3、基本救援力量
(1)由礦山企業根據旗指揮部命令,迅速集結隊伍,攜帶必要的救援設備器材,趕赴救援現場。
(2)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向上級礦山救援組織提出增援請求。
4、應急聯動機制
啟動伊金霍洛旗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後,各相關部門及急救、醫療、供水、供電等單位要按照救援指揮部的安排,根據處置事故需要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並按其職責分工完成各自任務。
三、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方法
(一)應急響應
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開展自救和互救,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礦山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立即採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撤離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並在1小時內上報旗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
(二)應急啟動
旗人民政府接到礦山災難報告後,應立即啟動伊金霍洛旗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並在2小時內上報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開通信息與通訊網路,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迅速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三)救援行動與救援方法
1、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請求鄂爾多斯市礦山救護大隊進行救援,並在救護隊到達之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成立搶險組,調集搶險人員,做好應急救援的准備工作;二是搜集圖紙、資料,安排情況熟悉的人員做好下井准備,並盡快了解井下爆炸地點、有無人員生還可能等情況,判斷遇難者所處的位置,為搶險工作贏得時間;三是通知後勤組調集風機和風筒向井下供風,要求供電部門做好供電工作,防止停電。救護隊到達後,立即派救護隊員下井偵察,了解井下氣體濃度和巷道垮落情況,並根據現狀確定搶險行動方案。待井下有害氣體濃度下降到允許值之後,方可下井救人。
2、礦井透水事故。透水發生後,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透水量大小、位置、井下巷道標高、被困時間等因素判斷井下有無倖存者。透水事故救護方法:一是盡快摸清井下人員數量和工作地點;二是搜集圖紙、資料,准確判斷透水位置及水量大小;三是立即調集水泵,加快排水進度,並從水位變化情況判斷井下水文地質情況,適時調整搶險方案;四是保持通風,防止老窯有害氣體使搶險人員中毒;五是備足必要的材料,用於維修因水浸泡損壞的巷道。
3、礦井冒頂事故。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冒頂范圍的大小和垮落礦石量的多少,成立若干搶險組輪番作業。如有人員被埋,應立即組織人員將礦石扒出外運,同時對頂板進行支護並注意觀察,確保搶險人員人身安全。如有人員被堵於巷道內,應視垮落范圍、冒落的礦石量、頂板岩性等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若垮落范圍小、冒落礦石量少、岩性較穩固,則可在頂板支護後,將礦石扒出,直接通過冒落區入內救人;若難以順利通過冒落區,則要考慮另掘巷道,繞過冒落區。在救援的同時,通過水管、壓風管等向里供風,並發出信號,讓被堵人員知曉,堅定其生存信念。對救出的倖存者應立即用毛巾等捂住眼睛,並由醫護人員進行救護。
4、邊坡坍塌事故。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搶救中如遇坍塌巨石,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吊車進行調運。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石,防止誤傷被埋人員。現場搶救中,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頭、浮石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四)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專業或輔助救援人員,根據礦山事故的類別、性質,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救援井工礦山事故必須由專業礦山救護隊進行,嚴格控制進入災區人員的數量。所有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才能進入事故救援區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所有應急救援工作地點都要安排專人檢測氣體成分、風向和溫度等,保證工作地點的安全。
2、在礦山事故救援過程中,出現繼續進行搶險救災對救援人員的生命有直接威脅,極易造成事故擴大化,或沒有辦法實施救援,或沒有繼續實施救援的價值等情況時,經過應急救援指揮部充分討論,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見。
(五)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准,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礦山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
四、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1、旗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2、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
(二)保險
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機構及時派員開展相關的保險受理和賠付工作。
(三)工作總結
1、應急響應結束後,旗、鎮兩級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礦山企業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恢復生產過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五、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眾宣傳教育
各礦山企業應加強突發事故的應急教育,不斷提高礦山企業廣大職工的應急知識和技能,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培訓
1、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對幹部和職工的防災、減災、應急知識進行教育培訓,把防災、減災、應急反應、應急培訓納入各級領導幹部管理,提高應急能力。
2、礦山企業負責組織本企業職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
(三)演習
1、旗人民政府負責每年組織一次礦山災難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2、礦山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六、附則
1、管理與修訂
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為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2、獎勵與責任
(1)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旗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由所在單位上報政府主管部門,經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後,追認為烈士。
(3)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應急聯系電話

Ⅳ 礦山應急預案內容主要有哪些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煤礦應急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Ⅳ 如何制定礦山應急值守計劃

建立健全社會預警體系,有效應對各種風險,預防和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既是人民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務社會能力的重要任務。我市是一個突發公共事件頻發地區,自然災害特別是山洪災害、地質災害尤為突出,煤礦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這些突發公共事件給我市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也嚴重影響全市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樹立應急管理理念、夯實應急管理基礎、建立應急管理機制、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

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現階段,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社會大局穩定。但也勿庸諱言,當前的國際國內公共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各種影響國 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各級各部門一定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加責任感和緊迫感。

(一)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不受損失,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突發公共事件具有發生突然、起因復雜、蔓延迅速、難以把握、危害嚴重、影響廣泛等特點,發生的概率雖然較小,但一旦發生,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都是難以估量的。建立完善的預警體系和高效的應急機制,防止和避免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是各級政府管理和服務社會的重要職能。各級政府一定要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二)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和危機,有利於保持社會秩序穩定,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現在,社會利益關系錯綜復雜,自然災害頻繁出現,重大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時有發生,安全生產隱患較大,資源能源緊缺,環保壓力也在加大。這些都是直接威脅著人民群 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不僅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破壞社會穩定,有的甚至危及國家安全,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這就要求我們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切實增強憂患意識,更加重視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實現經濟社會更好更快地發展,提供安全、穩定、和諧的環境。

(三)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客觀上要求政府的職能全面轉向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目前,應急管理仍然是政府工作中一個薄弱環節。各級各部門必須按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要求,把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作為自身建設的一項緊迫任務,作為提高行政能力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切實增加公共安全意識,全面履 行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採取強有力措施,推進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體制建設,努力提高應對公共危機的能力。

二、要把握重點,全面推進我市應急管理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全國全省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全面推進應急管理工作。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一要明確目標。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各類應急預案的編制、發布工作,構建一個完整、統一的應急預案體系。二要講究方法。一方面,政府要加強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指導協調、溝通交流和審核備案工作,注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銜接與配套,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另一方面,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要認真比照國家應急預案和上級機關應急預案,框架體系要對接,格式體例要一致;—要借鑒外省(區、市)同類應急預案,吸收他人的經驗;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專家意見和有關部門 (單位)的意見,增加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部門之間的協調一致性,完善應急預案。三要把握要求。要做好風險分析和應急資源普查、整合工作,要明確回答事前、事發、事中、事後誰來做、怎樣做、何時做、以什麼資源做,要在應急實 踐中不斷完善和改進;要堅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原則,按垂直管理的要求,從省市到縣區再到鄉鎮和基層單位不能有斷層,部門之間的應急預案要做好銜接,不能出現空檔;要加強應急預案演練,針對演練和應急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

(二)健全完善應急運行機制。一是健全預測預警機制。各縣市區及市直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工作范圍,建立和 完善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測、預報、預警體系,做到 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災害與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告工作。要落實責任制,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必須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信息;跨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匯總、報告相關信息;所有突發公共事件,各縣市區政府應急辦和市直各部門(單位)應急機構都必須向市應急辦報告。要嚴格執行信息報告時限要求。國務院和省政府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送有明確而嚴格的時限,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依據應急預案和信息報告時限要求,研究制定工作程序,把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要拓寬信息報告渠道。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收集和掌握突發公共事件情況,建立開放的信息報告平台,接受公眾舉報和反映問題,並注意從互聯網上獲取有關重要信息, 同時積極探索在企業、社區、農村、學校等基層單位設立信息報告員、構建社會信息網路體系。三是加大應急平台和信息網路建設力度。各級政府要依託全省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路和各項業務網路,整合當地公安、防汛、衛生、氣象、人防等專業信息系統資源,形成統一、高效的應急決策指揮網路;要全面推進「110」、「119」、「122」三台合一,並與急救、市政等緊急信息接報平台進行整合,實現「統一接報、 分類分級處置」。四是進一步健全應急協調聯動機制。要在加強本地區本部門的應急管理,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的同時,加強部門之間、相鄰縣市區之間、部門與縣市區之間的縱向和橫向的配合協調,建立健全應急處置的聯動機制, 明確各方職責,確保一旦有事,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共同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三)抓好應急體系規劃編制和應急法制建設。一要圍繞大局。把應急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國家和省市應急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的指導下,編制本地區和本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二要突出重點。對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恢復重建等關鍵環節作出具體安排。三要量力而行。要區別輕重緩急,把建設項目用到最急需、最薄弱的地方。尤其是城鄉建設等有關專 項規劃的編制要與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相銜接,合理布局重點建設項目、統籌規劃應急突發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四要厲行節約。要處理好整合利用現有資源與新建項目的關系,防止重復建設、資源浪費。五要明確責任。各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由各級發改委牽頭編制,有關部門單位和應急辦參加,力爭用半年時間完成編制工作任務。 同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應急管理法制化建設,把整個應急機制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依法行政、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四)廣泛深入地開展應急宣教、培訓和演練工作。一是要加強應急宣教。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應急預案的解讀宣傳。要開展公共安全知識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活動,把應急管理知識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要在主要公共場所設立應急標識、宣傳欄,擺放展板,懸掛標語,張貼海報。要編輯出版應急科普讀物和應急音像製品。要針對我市較常見的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組織編寫公共安全教材。開展公共安全學校教育和全社會廣泛宣傳普及公共安全知識、應急管理知識、災害知識、防災救災、自救知識活動,努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預防為主、應對有力,全社會防災減災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強應急培訓。要聯系本單位實際,根據不同行業、不同崗位的特點,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多元化的培訓課程體系。對各級領導幹部要通過不定期舉行 短訓班或專題研討班的形式進行培訓;要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的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和從事應急管理的幹部進行培訓;要對高危行業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在職業資格認定考試中增加相關內容;要對青年志願者和各類社會公益機構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培訓。三是要搞好應急演練。各級各部門要精心組織,注重實效,不走過場。演練時,要按照預案全過程組織進行,每個環節都要實施到位,指揮機構、 救援隊伍和社會公眾全方位參與。演練後要有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真正達到落實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的目的。

(五)注重抓好應急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一是要加強鄉村和社區的應急管理工作。從我市目前情況來看,有些鄉村和社區開始了應急機制建設,但絕大多數鄉村和社區在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和處置方面,基本上處於不設防狀態,遇到問題臨時處理。特別是農村,醫療、消防、通訊等基礎設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災意識差,自救互救能力弱,針對這些實際情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充分考慮群眾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探索建立農村應急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普及應急知識,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構建鄉村應急組織網路,提高基層的應急管理能力。二是要加強企業的應急 管理工作。各級各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要加強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省直和中央在婁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應急有預案,救援有隊伍,聯動有機制,善後有措施。三是要加強重點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高等院校、大型醫院等重點單位和供水、供電、供氣等重要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體系建設,做好應急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

三、要加強領導,努力提高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應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廣、協調性高、系統性強,加強領導非常關鍵。各級各個部門要把加強應急管理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健全機構、整合力量、落實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不斷推向深入。

(一)要強化應急管理工作責任。一要強化責任意識。應急管理工作任務繁重,責任重大。各級各部門不能有絲毫的懈怠,要善於處理難題、應對復雜局面,要勇於負責,敢於決策,把這項利國安民的大事做好。二要明確和落實責任主體。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各級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行政領導機構,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是工作機構;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一把手是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明確應急管理 領導機構、工作機構、責任領導及其工作職責,認真落實各項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對措施。要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協作,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三要完善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要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幹部政績考核內容,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和責任追究制度,凡是對突發公共事件反應不及時、處置不得力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要構建應急管理體制。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級應 急管理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 比照國務院和省里的作法, 以政府值班室為基礎,組建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職能。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組建或明確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職能定位、業務劃分要明確。逐步形成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的縱向機構網路體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協作的橫向職能協作體系。另一方面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要加強平戰結合的應急隊伍建設。一是充分發揮公安、武警、預備役民兵以及解放軍的骨幹作用,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做好與骨幹隊伍的溝通和協調,加強磨合,共同完成好各項應急任務,二是抓好專業隊伍建設,按照一隊多用和一專多能的原則,做好人力資源 的統籌規則,加強隊伍的培養和訓練。 以公安消防、煤礦、安全等骨幹隊伍為主體,逐步整合現有各類專業救援力量,形成統一高效的專業應急救援體系。三是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水運、電力和電信等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建設,按有關標准和規范配備專業及兼職救援人員和應急技術裝備,提高現場先期快速處置能力。四是開展專家信息收集、分類、建檔工作,建立相應資料庫,逐步完善專家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分級分類、覆蓋全面的應急專家資源信息網路,進一步 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五是根據行業特性和區域特點,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的人員招募、培訓和演練,確保他們在應急處置中真正發揮作用。

(三)要加強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各級政府要按照中央要求,將應急管理納入公共財政預算優先領域,同時,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做好應急資源普查工作,要結合實際對各類應急資源,包括人力、財力、物力等情況進行普查。通過普查摸清家底,建立物資儲備資料庫和調用方案。要在摸清現有各類應急裝備「底子」的情況下,採取「聯建」等方式,整合資源,加強應急裝備建設;要切實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葯品、衣物、飲用水等相關物資的調集和發放機制, 以便及時、有序提供應急基本生活保障。

Ⅵ 如何保障礦山救援隊伍的持續穩定的發展

(一)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政策、標准體系。
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制定修訂與其配套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資源管理、信息管理、科技管理、隊伍建設與管理以及培訓教育、運行保障等規章和標准。建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統計指標體系。完善應急救援隊伍經費保障、裝備器材徵用補償、裝備購置稅費減免以及表彰獎勵等政策措施。形成國家、地方、企業及社會多元化的應急體系建設保障制度。研究探索社會捐助、保險等支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途徑。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建立完善省、市和重點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加強人員、裝備配置,強化技術培訓,落實運行經費,制定工作制度和協調指揮程序,提高應急管理能力和救援決策水平。加強高危行業企業應急管理機構建設,落實應急管理與救援責任。
(三)理順和完善應急管理與指揮協調機制。
完善國家、省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和聯絡員制度,健全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之間、應急管理機構與救援隊伍之間的工作機制和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區域間協同應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完善事故現場救援隊伍協調指揮制度。
(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建設國家(區域)礦山、國家(區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和部分中央企業應急救援隊,以及礦山、危險化學品骨幹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健全高危行業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完善隊伍體系,形成區域救援能力。注重培養「一專多能」的各級救援隊伍,實施社會化服務,發揮救援隊伍在預防性檢查、預案演練、應急培訓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各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資金、政策扶持力度。將礦山醫療救護體系納入各地區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體系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開展化工園區、礦山企業聚集區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示範建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資質管理,促進隊伍素質提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公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建築施工、電力、旅遊等行業國家級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配合各地公安消防部隊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五)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建立完善政府部門、重點行業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實現政府部門與企業應急預案有效銜接。規范預案編制內容,提高預案編制質量,加強預案審查,建立健全預案資料庫。編制應急演練評估標准,完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規范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演練效果。
(六)加快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教和培訓體系建設。
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統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大型企業現有的應急培訓資源,完善培訓設施,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生產應急培訓體系。制定培訓規劃和考核標准。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和救援隊伍指戰員培訓。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網路等,面向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防災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增強全民應對事故災難的意識和能力。
(七)推動應急救援科技進步。
堅持以應急救援需求為導向,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原始研發、創造創新、成果轉化的能力和機制。鼓勵應急裝備和物資生產企業、教學科研機構搞好產學研結合,加強應急救援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扶持和培育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研發機構和製造產業。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優先推廣應用緊急避險、應急救援、逃生、報警等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強制淘汰不適應救援需要、不符合相關標准、性能不高的救援技術裝備。
(八)加強應急救援支撐保障能力建設。
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選擇優勢科研機構,重點建設一批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技術支持保障機構,加強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科技研發、檢測檢驗等能力建設。加快國家(區域)應急救援隊伍大型救援裝備儲備,依託有關企業、單位儲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和生產能力,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和調運機制,形成布局合理、多層次、多形式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支持有關大專院校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學科建設,培養專業人才。建立和完善各類應急專家庫,為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九)深化應急平台體系建設和應用。
加快省、市和重點縣以及高危行業(領域)大中型企業應急平台建設,完善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強化各級平台間的互聯互通,加強物聯網等新技術的應用。深化應急平台在救援指揮、資源管理、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等方面的應用,注重通過應急平台體系,動態掌握各類應急資源的分布情況。
(十)加快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明確監控重點目標,建立健全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提升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分級分類、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重大危險源動態資料庫和分級監管系統,構建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機制。

Ⅶ 煤礦應急救援物資有哪些

煤礦井上下消防材料應急救援物資給你,僅供參考!
井下消防材料庫材料明細表
序號 材料設備名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1 滅火器 乾粉MF-8型 台 20
2 滅火器 10升泡沫 台 20
3 滅火器 CO2 台 10
4 大 錘 鐵、8磅 把 2
5 銅 錘 銅、8磅 把 2
6 鐵 杴 尖、平口 把 10
7 鐵 釺 根 4
8 銅 釺 根 2
9 斷線鉗 把 1
10 伸縮梯 6m 把 2
11 石棉毯 塊 4
12 管 鉗 把 2
13 變徑管接 ¢110/75mm 個 4
14 變徑管接 ¢75/52mm 個 10
15 膠 管 ¢15mm m
16 膠 管 ¢20mm m 50
17 塑料管 ¢89mm m 100
18 塑料管 ¢140mm m 200
19 高壓水管 ¢25mm m 200
20 方 木 200×200×2000m m3 3
21 木板 50×200×2400mm m3 5
22 鐵釘 50-100mm kg 3
23 磚 塊 1500
24 編織袋 個 200
25 保險帶 條 4
26 專用防火鑽桿 ¢50×800mm 米 200
27 專用防火鑽頭 ¢76 個 10

井上消防材料庫材料明細表
序號 材料設備名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1 滅火器 乾粉MF-8型 台 20
2 滅火器 10升泡沫 台 10
3 保險帶 條 4
4 大錘 鐵、8磅 把 2
5 銅錘 銅、8磅 把 2
6 鐵杴 尖、平 把 10
7 鐵釺 根 4
8 銅釺 根 2
9 斷線鉗 把 1
10 瓦刀 把 2
11 小鐵錘 把 1
12 木工斧 把 2
13 擔架 折疊式 副 2
14 消防桶 個 6
15 軟梯 10m、20m 架 2
16 鏈子 三環 根 3
17 消防斧 把 2
18 手拉葫蘆 5T 個 1
19 滑輪 5T 個 1
20 扁釺 根 1
21 小撬棍 根 1
22 鐵釘 50-100mm Kg 3
23 棕繩 ¢20mm m 50
24 棕繩 ¢15mm m 50

井下各地點滅火器材配備
序號 地 點 物質名稱 型 號 單 位 數 量
1 中央變電所 乾粉滅火器 MFZL8/MT3 台 4
2 中央泵房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4
3 火葯庫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4
4 105工作麵皮帶機頭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3
5 主斜井皮帶機尾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2
6 一采區變電所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5
7 105配電點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2
8 井下充電室 乾粉滅火器 MFZL8 台 2

Ⅷ 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原則是什麼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保證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快捷、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爭取在最短時間內使礦山企業生產恢復正常。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礦山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旗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准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礦山事故的思想准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准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在災難應急救援中充分發揮作用。
(三)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伊金霍洛旗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發生的各類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
1、成立礦山企業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礦山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由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總 指 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旗長
副總指揮: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煤炭局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單位為事故發生地鎮人民政府、旗公安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經濟商務局、衛生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局、氣象局、委宣傳部 。
2、職責:負責組織全旗礦山企業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各鎮應急演練;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啟動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二)現場救援組織及職責
1、旗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和事故救援組、交通治安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事故救助協調組、事故調查組、事故綜合組等六個事故專業救援組。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分管副旗長任組長,旗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當地鎮人民政府鎮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旗煤炭局局長任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
(2)事故救援組
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當地鎮人民政府鎮長、旗煤炭局局長、旗國土資源局局長
職 責:
①組織安排救援人員和調運所需裝備物資;
②組織搶救事故遇險人員;
③研究並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3)交通治安保障組
組長:旗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旗交警大隊大隊長
職 責:
①迅速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
②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
③協助搶救工作組組織調動運輸工具;
④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旗衛生局局長
職 責:
①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②協調各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③協調醫院、防疫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5)事故救助協調組
組長:旗煤炭局局長、旗國土資源局局長
職 責:
①組織做好現場災害防擴大工作;
②組織協調上級有關專家咨詢等問題。
(6)事故調查組
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旗煤炭局副局長、旗公安局副局長、旗監察局副局長、旗檢察院副檢察長、旗總工會副主席
職 責:
①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②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③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7)事故綜合組
組長: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職 責:
①負責綜合協調與旗政府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聯絡,並向社會公布事故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②掌握全旗范圍內的礦山分布、災害等基本情況,建立伊旗礦山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資料庫,抓好事故災難預防工作。
2、快速反應力量
以專業救援力量礦山救護隊為主體,由旗衛生局、旗交警大隊、旗消防大隊組成快速反應力量,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3、基本救援力量
(1)由礦山企業根據旗指揮部命令,迅速集結隊伍,攜帶必要的救援設備器材,趕赴救援現場。
(2)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向上級礦山救援組織提出增援請求。
4、應急聯動機制
啟動伊金霍洛旗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後,各相關部門及急救、醫療、供水、供電等單位要按照救援指揮部的安排,根據處置事故需要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並按其職責分工完成各自任務。
三、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方法
(一)應急響應
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開展自救和互救,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礦山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立即採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撤離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並在1小時內上報旗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
(二)應急啟動
旗人民政府接到礦山災難報告後,應立即啟動伊金霍洛旗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並在2小時內上報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開通信息與通訊網路,通知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迅速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三)救援行動與救援方法
1、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請求鄂爾多斯市礦山救護大隊進行救援,並在救護隊到達之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成立搶險組,調集搶險人員,做好應急救援的准備工作;二是搜集圖紙、資料,安排情況熟悉的人員做好下井准備,並盡快了解井下爆炸地點、有無人員生還可能等情況,判斷遇難者所處的位置,為搶險工作贏得時間;三是通知後勤組調集風機和風筒向井下供風,要求供電部門做好供電工作,防止停電。救護隊到達後,立即派救護隊員下井偵察,了解井下氣體濃度和巷道垮落情況,並根據現狀確定搶險行動方案。待井下有害氣體濃度下降到允許值之後,方可下井救人。
2、礦井透水事故。透水發生後,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透水量大小、位置、井下巷道標高、被困時間等因素判斷井下有無倖存者。透水事故救護方法:一是盡快摸清井下人員數量和工作地點;二是搜集圖紙、資料,准確判斷透水位置及水量大小;三是立即調集水泵,加快排水進度,並從水位變化情況判斷井下水文地質情況,適時調整搶險方案;四是保持通風,防止老窯有害氣體使搶險人員中毒;五是備足必要的材料,用於維修因水浸泡損壞的巷道。
3、礦井冒頂事故。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冒頂范圍的大小和垮落礦石量的多少,成立若干搶險組輪番作業。如有人員被埋,應立即組織人員將礦石扒出外運,同時對頂板進行支護並注意觀察,確保搶險人員人身安全。如有人員被堵於巷道內,應視垮落范圍、冒落的礦石量、頂板岩性等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措施。若垮落范圍小、冒落礦石量少、岩性較穩固,則可在頂板支護後,將礦石扒出,直接通過冒落區入內救人;若難以順利通過冒落區,則要考慮另掘巷道,繞過冒落區。在救援的同時,通過水管、壓風管等向里供風,並發出信號,讓被堵人員知曉,堅定其生存信念。對救出的倖存者應立即用毛巾等捂住眼睛,並由醫護人員進行救護。
4、邊坡坍塌事故。事故單位或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要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搶救中如遇坍塌巨石,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吊車進行調運。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石,防止誤傷被埋人員。現場搶救中,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頭、浮石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四)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專業或輔助救援人員,根據礦山事故的類別、性質,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救援井工礦山事故必須由專業礦山救護隊進行,嚴格控制進入災區人員的數量。所有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才能進入事故救援區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所有應急救援工作地點都要安排專人檢測氣體成分、風向和溫度等,保證工作地點的安全。
2、在礦山事故救援過程中,出現繼續進行搶險救災對救援人員的生命有直接威脅,極易造成事故擴大化,或沒有辦法實施救援,或沒有繼續實施救援的價值等情況時,經過應急救援指揮部充分討論,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見。
(五)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准,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礦山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
四、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1、旗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2、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
(二)保險
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機構及時派員開展相關的保險受理和賠付工作。
(三)工作總結
1、應急響應結束後,旗、鎮兩級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礦山企業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恢復生產過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五、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眾宣傳教育
各礦山企業應加強突發事故的應急教育,不斷提高礦山企業廣大職工的應急知識和技能,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培訓
1、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對幹部和職工的防災、減災、應急知識進行教育培訓,把防災、減災、應急反應、應急培訓納入各級領導幹部管理,提高應急能力。
2、礦山企業負責組織本企業職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
(三)演習
1、旗人民政府負責每年組織一次礦山災難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2、礦山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六、附則
1、管理與修訂
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為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2、獎勵與責任
(1)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旗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由所在單位上報政府主管部門,經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後,追認為烈士。
(3)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