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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儲備糧管理

發布時間: 2021-03-18 21:15:28

A. 地方糧食局與地方儲備糧的關系

地方糧食局管理同級別儲備糧,並管上級的儲備糧。
儲備糧多儲存在糧食儲備庫里。多數糧庫受糧食局的隸屬管理,中儲糧儲備庫受中儲糧公司的管理

B. 隆安縣儲備糧管理公司怎麼樣

簡介:隆安縣儲備糧管理公司是縣政府批准成立的國有獨資的政策性糧食企業,其專主要職能是:承擔縣屬級儲備糧等地方儲備糧食任務;按照上級計劃、及時、保質保量儲備各級要求儲存的各品種糧食;嚴格管理,及時輪換,確保質量合格,數量真實;認真執行地方儲備糧的輪換規定和有關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法定代表人:黃勇
成立時間:1998-11-30
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50123000002519
企業類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地址:隆安縣城廂鎮民安街55號

C. 縣糧食局是政府機關還是事業單位

縣糧食局是政府機關,為縣人民政府主管糧食(含食油,下同)流通工作和縣級儲備糧管理的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職能為: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縣級儲備糧規模;組織和督促國家糧食定購任務的落實;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市場;制定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范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等。

D. 請問縣級的糧食局屬於什麼性質單位,是事業單位還是公務員

糧食局是行政機關,糧食局下屬的糧食行政執法隊是事業單位,下屬的糧食儲備管理中心也是事業單位,在糧食局既有公務員也有事業編制人員,縣級糧食局一般設有這兩個事業單位,但是糧食局本身是行政機關,屬於發改委下屬的,不過在地方上不需要聽從地方發改局的指示。

(4)縣級儲備糧管理擴展閱讀:

國家糧食局是國務院的職能部門之一,是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管理的負責全國糧食流通宏觀調控具體業務、行業指導和中央儲備糧行政管理的行政機構。

(一)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託,研究提出全國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劃和收儲、動用中央儲備糧的建議;擬定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起草全國糧食流通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編制全國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計劃,其中限額以上的大中型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提出糧食定購價格以及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的原則。

(三)協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范,並監督執行。

(四)指導全國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行業的教育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行業統計工作。

(五)制定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范,並監督執行

;研究提出中央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並負責督促實施;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指導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的業務。

(六)承擔國務院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 南丹縣儲備糧管理公司怎麼樣

南丹縣儲備糧管理公司是1997-03-10注冊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冊地址位於南丹縣城關鎮民行街313號。

南丹縣儲備糧管理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51221708722527C,企業法人梁萬樂,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南丹縣儲備糧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儲備糧的收購、儲備、批發(經批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通過愛企查查看南丹縣儲備糧管理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F. 縣級的糧食局和糧食儲備庫。哪個單位好

國家儲備庫是企業,要是上化歸中央儲備糧公司收入可以,但一般管理專嚴且一般職工收入不太高,高屬的是主任年薪和中層的灰色收入。縣糧食局屬於公務員系列,要是能進入特別是女生還是不錯的,
我認為還是去糧食局,最好列入公務員系列

G. 浙江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對集中、調度便利、儲存安全」的原則對地方儲備糧儲存地點進行布局。省級儲備糧主要由省屬儲備糧庫存放,市、縣級儲備糧應當逐步集中由市、縣中心糧庫存放。
第二十條承儲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倉庫容量達到一定的規模,倉庫條件符合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二)具有與糧食儲存要求、糧食倉型、糧食進出庫方式、糧食種類、糧食儲存周期等相適應的倉儲設備;
(三)具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儲備糧質量檢測儀器和場所,具備檢測儲備庫溫度、水分、害蟲密度的條件;
(四)具有經過專業培訓的糧食保管、檢驗、防治等管理和技術人員;
(五)經營管理狀況和信譽良好,並無嚴重違法經營記錄。
第二十一條承儲企業在收購地方儲備糧時,應當嚴格執行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保證入庫糧油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承儲企業應當嚴格執行糧油儲藏技術規范,保證地方儲備糧質量良好、儲存安全。
鼓勵承儲企業應用先進儲糧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糧油儲存水平。
第二十二條承儲企業應當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建立質量檔案,嚴格執行地方儲備糧儲存情況定期檢查和品質檢測制度;發現地方儲備糧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上報本級糧食部門。
第二十三條承儲企業應當對地方儲備糧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使用統一的賬、表、卡及倉牌,及時、准確、完整地填報各種儲備糧統計報表,不得虛報、瞞報、漏報、拒報。
承儲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地方儲備糧庫存實物台賬,做到地方儲備糧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承儲企業應當對地方儲備糧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建立地方儲備糧的防火、防盜、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並明確責任人。
承儲企業應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在發生各種災害危及地方儲備糧安全時,應當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並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
第二十五條承儲企業不得在地方儲備糧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串換品種、變更儲存庫點。
第二十六條承儲企業依法被撤銷、解散或者破產,以及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等原因已不具備地方儲備糧存儲條件時,其儲存的地方儲備糧由本級糧食部門負責另行安排儲存庫點。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地方儲備糧損失的,由本級糧食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及時予以審核、核銷。因管理不善造成地方儲備糧缺少、霉變等損失的,由承儲企業自行承擔。
第二十八條承儲企業倉容不足時,可以委託具備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糧食企業代儲。承儲企業應當與代儲企業簽訂代儲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事項,並對代儲企業的代儲業務進行嚴格監管。
承儲企業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代儲合同報同級糧食和財政部門備案。
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適用於代儲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