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照市國土資源局的介紹
日照市國土資源局是2001年機構改革時,由原市土地管理局、市地質礦產局合並組建而成的,主要擔負全市土地管理、礦產資源管理和測繪管理三大職能。
2. 日照市五蓮縣2017年開建的汪黃公路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向你詢問的日照市五蓮縣2017年開近的汪黃路征地補償標準是什麼?征地補償標準的每個地方,因為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能力的不同有所差異,但是總的來講是分為幾塊一塊兒是土地本身價值的補償,可以尋找一下你們所在地區的一個征地區片綜合價,另外一個就是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准,地上附著物市縣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都是有相應的補償標準的。
3. 日照市國土資源局的機構簡介
市局內設11個行政科室,分別是:辦公室、人事科、法規宣教科、財務科、執法監察科、耕地保護科、行政審批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科(集體土地管理科)、礦產開發管理科、礦產資源勘查儲量管理科和規劃測繪管理科;9個直屬事業單位,分別是:市土地儲備中心(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副處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市地租徵收處(副處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土地勘測規劃站(掛市土地整理中心牌子)、市民房用地管理站、市地價所、市土地檔案館、市礦產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和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4個直屬分局:東港分局、嵐山分局、開發區分局和山海天分局;兩個縣局:莒縣國土資源局、五蓮縣國土資源局。目前,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091人。
4. 日照市政府土地徵收補償新標準是什麼官方網站
土地徵收補償新標准:
<智土地網>按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國家徵收農民土地補償款法律上參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有如下規定: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有三部分組成:分別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徵收耕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分為青苗補償標准和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
①青苗補償標准: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②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准: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准,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