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比特幣在美國上市了嗎
目前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態度看來,短時間內是不太可能批准上市的。畢竟這種加密貨幣在全球的接受度總體並不高。當然也不乏瑞典、瑞士、日本、義大利這樣已經開始接受公開交易加密貨幣的國家。而歐洲主要還是比特幣交易所交易票據,這種與ETF風險類型不同的交易產品。不過隨著加密貨幣
美國監管者對比特幣的分類和地位還沒有確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也還沒有評價比特幣如何分類的問題,似乎不會很快有結果。
SEC已經拒絕兩家向潛在投資者提供比特幣ETF的機構,它在法律方面似乎遇到障礙。
Radloff說,SEC兩次解決申請之後,似乎短期內比特幣不會被認可,不過如果將來SEC相信這個加密貨幣的優勢,還是可能有突破的。規模上漲,這大概也只是時間問題了。
市場相對較新,已經獲得投資者的極大關注。然而唯一的問題就是政府監管和許可。劍橋大學另類金融研究中心(Center for Alternative Finance)稱46%的交易所沒有受到政府監管。就是說另外54%沒有獲得運營許可。
盡管說服美國監管機構接受比特幣很難,但是還是有可能的,因為他們在尋求透明性和穩定性。之所以目前還沒有通過審批,是因為涉及了大量資金,因此風險相當高。似乎美國不會是下一批接受加密貨幣的國家,但那隻是時間問題。當美國看到大量國家這樣做,很可能也會加入進入。
B. 美國為什麼承認比特幣是合法金融工具
美國為什麼要承認比特幣是合法的金融工具呢?其目的是將比特幣納入金融監管體內系,以保護容普通投資者的利益。這和我們央行宣布封殺比特幣的出發點是一樣的。一個典型的代表案件是,一個叫特蘭頓?謝沃斯的人成立了「比特幣存儲與信託基金」,在2011—2012年兩年時間內,他聚斂了總價值超過450萬美元的共70萬個比特幣,但他突然在2012年8月把信託基金關閉,然後聲稱比特幣不是金錢,不受美國政府監管。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2013年8月,法院裁定比特幣作為金融工具應該被美國政府監管。這就被我們解讀成了「美國承認了比特幣」
C. 請問,比特幣在外國能用么
流通要看你怎麼定義,流通給個人目前在OKEx上就可以,但是直接明碼標價的買產品,那還是需要時間的。
D. 美國為何會認可比特幣
在2020年7月25日,美國聯邦法院首次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該國法律所涵蓋的一種「貨幣」,這意味著比特幣不僅僅是一個商品交易品類,而是錢,具有貨幣屬性,然而美國聯邦政府並沒有將它作為法定貨幣,所以不用過分解讀,美元暫時離崩潰還很遙遠,就目前世界貨幣格局而言,美元的地位暫時難以取代。即使美國承認比特幣具備貨幣屬性,也難以與美元同日而語,只是出於多方面考慮。
毋庸置疑,區塊鏈技術將會引領市場變革,優化當前金融支付體系,形成一種更加安全,快捷,穩定的貨幣體系,市場各類空氣幣種類繁多,但是都不會成為主角,最後的大角逐依然是在各國央行,央行自己推出的加密貨幣才是未來真正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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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比特幣是合法幣,比特幣是什麼
簡單來說,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像股票一樣,它可以進行投資和買賣。專業術語來說呢,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但是畢竟比特幣的性質和模式與其他貨幣不同,未來可能會繁榮發展。也可能會像經濟泡沫一張破滅,這一切都是未可知的。如果大家進入比特幣市場一吵二空,那麼其都不會變成真正的貨幣,因為價格的波動浮動是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的,有盈即有虧。所以,比特幣的投資需謹慎,沒有充分的把握不要輕易去嘗試。
F. 有哪些國家承認了比特幣
「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
G. 哪些國家可以合法使用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代碼。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缺乏穩定性,因此並不擁有「固有價值」,只是一種虛擬產品。如果承認它的合法性,則會對各國的銀行造成重大的不良影響,甚至是可以取代各國的貨幣,最終由少數人來操縱了世界上的貨幣體系,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存在。並不是貨幣,是否合法完全取決於一個國家是否承認它合法。
目前,美國、中國、韓國都認為它不是貨幣。在大國中,比特幣只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但也只是一個記賬單位,並不代表它主是貨幣。
H. 目前那些國家承認比特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持幣,那些國家不承認比特幣
德國
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後,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
美國
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
合法地位
比特幣目前依然可以認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圍內,比特幣都可以被認定為是一種虛擬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比特幣不能被法律正式確認為一種貨幣,那麼可能會給接受它的商家和個人帶來稅收申報上的不便,因為接受比特幣的商家將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這類交易在稅收申報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煩一些。
同時,比特幣作為一種和貨幣高度類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錢的需求。比特幣需要在交易、佔有等方面納入個人財產申報、銀行業反洗錢系統、反內幕交易、反市場操縱等體系,比特幣的交易所和存儲機構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監管和發放牌照。一些發展較快的比特幣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地探索和監管機構合作,通過申請牌照、積極同監管部門溝通等方式,將比特幣的支付納入到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等監管框架之中。
在歐洲, 歐洲央行發表「虛擬貨幣架構」報告,法國比特幣交易平台取得PSP資格。 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該報告中寫道:「本報告是為討論虛擬貨幣體系提供基礎的第一次嘗試。盡管這些體系可能在金融創新和為消費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它們顯然也會產生風險。」該報告補充道:「由於虛擬貨幣體系的規模小,除了這些體系的用戶,這些風險不會影響到任何人。」該報告回顧了比特幣的歷史,評論了其基本特徵,包括貨幣方面和技術操作方面。
I. 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比特幣是合法貨幣,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的特徵】
比特幣之所以匿名是因為它們是建立在一個分散化的系統之上的,比特幣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外界無法通過某種核心基礎設施來關閉它。
「匿名」對於那些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和所購置的商品或服務聯系在一起的人來說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無非是你的比特幣錢包地址和一串隨機的文字和數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夠辨認個人身份的信息。對於相對偏執的用戶來說,還可以免費創建多個新錢包
比特幣被設計為允許匿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比特幣既可以被以計算機文件的形式(wallet)保存在個人電腦中,也可以儲存在第三方託管服務。不管以何種形式保存,比特幣都可以通過比特幣地址發送給互聯網上的任意一個人。P2P的分布式特性與不存在中央管理機制的設計確保了任何機構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幣的價值,或者製造通貨膨脹。其主要特點有:
去中心化
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全世界流通
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專屬所有權
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低交易費用
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無隱藏成本
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
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比特幣獲得方式】
首先你的電腦應該安裝了最新版的比特幣客戶端,打開客戶端之後會自動將網路上的全部交易信息數據下載到本地,根據網速的不同這個過程可能要幾個小時。此時賬戶余額是0,用戶可以請朋友送一些幣,但更可行的辦法是去做礦工挖礦或去做商人收購。[6]
做礦工挖礦
做礦工就是用自己的電腦生產比特幣,在早期的客戶端中還有挖礦這一選項,但已經取消了,原因很簡單,隨著參與挖礦的人數越來越多,自己一個人挖礦可能要挖上幾年才有50個幣,所以礦工一般都組織成礦工行會,大家一起挖。具體的挖礦方法,大家可以自行去網上搜索。這個辦法已經很不現實。
做商人收購
做商人可以用錢去收購礦工挖到的幣,也可以搞一個網店賣東西收比特幣,更可以去交易所炒幣。提供比特幣兌換服務的網站很多,幾乎已經可以兌換成任何一種貨幣了。如果你實在不懂如何兌換,也可以來找老端幫忙。
比特幣開采難度與已經被開采出來的貨幣量成正比。越往後開采難度越大,到了2030年2000萬個比特幣被開采出來後,剩下100萬個比特幣很可能需要幾十年才能被開采出來。並且比特幣沒有中央發行機構,由網路節點通過復雜計算生成,任何人都可以在電腦上運行比特幣軟體製造它。流通時,在客戶端軟體上輸入數量1,再要來對方的比特幣地址,用給付者的密碼簽名。之後,這個比特幣就是對方的了。
相關資料與圖片均來自於網路:通過網路搜索
相關參考來源如下:
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3/08-09/5141755.shtml
http://it.sohu.com/20130410/n372202897.shtml